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和对策建议

2018-05-14 08:55谢灵玉
财讯 2018年20期
关键词:三板股权基金

谢灵玉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步较晚,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资本市场的逐步打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较快的发展。2017年募集基金规模达1.79万亿元人民币,占据亚洲主导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向高收益、高成长的高科技企业。在其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弊病。

私募股權投资基金

发展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Feund)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较晚,在经济领域、学术界上均有不一样的理解,法律体系也未做明确的定义,大体可以定义为通过管理专家团队发起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主要对处于起步阶段、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回购和清算等退出方式,转让股权从而获得收益的基金。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资本市场的逐步打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较快发展。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国家经济一直在不断复苏,中国整体经济也保持了较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在中国实体经济发展带动下,也得到较快和迅猛的发展。2017年我国私募股权可投资本量达1.85万亿元,同比增长30%,虽然增幅同比有所下降,但是仍然保持着高位,2018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将继续保持资金端充足的“不差钱”状态。高科技行业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热门行业,投资者对高科技中小企业投资热情水涨船高,因此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了高科技行业。IPO和新三板挂牌成为主要的退出方式,2017年IPO发生594起,占比33%,新三板474起,占比26%。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来源民营资本和国有企业,较为单一,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体系不够完善,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投资比例受到严格的限制。

(2)监管体制尚不健全、退出渠道不完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专业的监管部门,监管法律缺失。通过上市、并购、回购和清算等方式获得收益,新三板也开始成为主要退出渠道之一,但其自身定位不清晰、流动性较弱、外部资金较难进入导致其不能成为退出的主要方式。

(3)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私募股权一个集人才、知识和资金于一体的产物,人才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起者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步较晚,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真正懂得投的人次较少,整体管理水平较低。

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的对策建议

(1)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募资渠道

1.适当提高养老、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等机构的投资比例。目前,我国目前,我国养老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收益率低的银行存款、国债。我国虽然放开了养老金可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但是其投资比例仍然受到较为严格限制。适当提高养老金投资比例,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注人资金,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同样具有庞大的资金,其投资周期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相同的时间,一般为7至10年。在欧美等市场发达的国家,保险资金占比可占到前三位,但是在我国其投资范围和比例也受到了较为严格的限定,要是庞大的保险资金能适当提高投资比例,必定能带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

2.吸引民间投资资本。随着我国GDP的不断增长,我国居民的收入也不断增加,投资意识和投资风险接受能力越来越高,要是大额的民间资本能进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不仅可以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还能提高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收入,还是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3.适当引进外商,使得更多的外商可以投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2)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

目前证监会主要负责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督,但是其监督深度不够,本文认为应该在引进市场发达的国外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作用,成为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信息桥梁。在监管法律方面,可通过下面几个法律制度来完善。一是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法律,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实际的交易中,涉及的税目较多,因此需针对这种情况设计合理的税制,防止重复征税,避免出现避税问题。二是完善中介机构的法律制度,建立一个全面的中介服务支撑平台,鼓励证券公司和投行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提供更加便利的退出服务。三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的法律制度,可制定“产权交易法”,建设全国统一性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吸引各种资本参与到产权交易市场中来。

(3)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体系

成熟的退出体系决定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本文认为从可从几个方面来完善退出体系。一是完善退出法律条款,在退出过程中,无论通过IPO、并购还是新三板等退出方式,都涉及到各方利益,因此在操作过程需要一部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完善多层次的退出交易市场,每种退出渠道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劣,因此需进一步完善上交所、深交所等二级市场,加快建设和完善新三板市场,建设多层次的退出交易市场,提供更多的退出选择。三是建设和完善退出交易中介市场,中介机构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可降低交易和退出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退出效率,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4)培养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才

可从几个方面来培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才。一是从国家层面上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人可以接受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教育,需要结合实际案例并不断更新,跟上市场的变化。二是鼓励具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经验的优秀企业家加入,带动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薪酬激励体系,薪酬激励能够激发管理者热情和潜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

[1]冯科、窦尔翔、熊灿彬,投资银行案例教程[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

[2]朱奇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理论、实践与前瞻[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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