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燕翠
从基本内涵来讲,“金税三期”融合并且改造了税收领域原有的二期子系统,通过引进网络化手段与途径来实现针对当前税收系统的全方位扩充,同时达到了健全现有的税收系统技术、全面优化各项税收业务以及提升税收系统整体效能的宗旨与目标。面对现阶段的全新税收监管背景,企业亟待运用相应举措来妥善防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多层次税收风险。企业只有做到了综合性的风险防范,才能实现针对当前税务征管实效性的优化与提升。
(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金税三期”带来的具体影响
在2016年十月份,“金税三期”正式获得推广。从本质上来讲,金税三期建立于金税二期的基础上,同时整合了原有的各个税收子系统。与此同时,金税三期在根源上实现了优化业务体系并且健全系统技术的宗旨与目标,针对原有的各项系统数据着眼于充实扩展。因此可以得知,金税三期符合了现阶段的网络化总体趋势,其在客观上有助现阶段税收监管整体水准的优化。在此前提下,金税三期将会给企业带来如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
(二)增强了企业面对的税收风险
在企业现存的各类专用发票中,增值税发票占据了突显的比例。面对网络化的当前时期背景,“金税三期”紧密结合了国地税的有关部门,确保运用全方位的联网方式来监督现阶段的企业税收。由此可见,企业在开设专用性的增值税发票时,其将会受到“金税三期”引发的显著影响。在此前提下,企业有必要更多着眼于防控金税三期的各种发票风险,确保在根源上实现针对各类潜在风险的消除。
(三)增大税务风险的潜在可能
相比于税务机构来讲,企业本身占据了对等性较差的地位,此种现状很可能增大了税务风险点的潜在威胁。这主要是由于,金税工程能够凭借可视化的全新监管平台来实现针对信息应用潜力的全面挖掘,上述举措涉及到数据池的扩大以及抽取多种数据库方案。
由于受到上述现状引发的影响,因此企业在目前阶段将会面对动态跟踪的税收风险管控模式。企业一旦表现为较高的税务风险或者呈现异常性的筛选指标,则会被纳入金税工程的重点监察范畴,从而显著增大了潜在性的企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了惩戒虚开发票的力度
面对金税三期的全新时期背景,企业整体上将会面临相对更大的虚抵发票以及虚开发票风险。在此背景下,某些企业针对增值税发票如果表现为虚开现象,则很有可能遭受金税系统对其的严厉惩戒。有关部门在推广并且普及金税三期的前提下,当前已经能够全面筛查有关买卖双方的各类虚开发票现象。与此同时,上述筛查范围还涉及到销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客观上显著增大了虚开发票将会遭受的惩戒力度。
依照现阶段的有关法规,企业如果虚开发票或者开具了某些非法发票,那么有关部门对其将会施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严重情形下,企业一旦触碰了刑法为其设定的逃税与偷税界限,那么还将面对惩戒力度较大的刑事责任。例如针对违规虚抵专用发票的不法企业来讲,金税系统就会将其纳入进项税额转出的税务账目范围,并且实现针对滞纳金与增值税的违规补缴处理。此外,企业还需缴纳特定的所得税罚款。
(五)探析防范风险的举措
从当前现状来看,“金三系统”针对原有的零散纳税信息能够着眼于全面整合,同时也沟通了国税以及地税等部门。在数据库的辅助与支撑下,有关部门针对现存的各类专用增值税发票就能予以精确鉴别与计算,此项举措客观上有助监管部门妥善筛选并且精确识别某些逃税企业与偷税企业。面对上述的税收监管新背景,作为当前企业有必要妥善予以应对,确保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创建对等性更强的税收信息状态。此外,财务人员针对现阶段的风险防控实务以及最新税法也应当透彻进行掌握,做到灵活应对多样化的增值税风险。在现阶段的有关实践中,关于防范专用增值税发票引发的风险有必要关注如下举措:
(六)全面增强防控潜在风险的认识
截至目前,仍有较多企业本身欠缺应有的防控税收风险认识。因此为了在根源上实现优化与转变,企业目前就是要更多着眼于增强自身意识,从而妥善防控深层次的专用发票风险。具体而言,企业针对日常性的销售业务以及采购业务应当保证二者相符,通过运用实时监控以及动态跟踪的方式来全面查验现阶段的企业库存、企业日常销售以及各项采购行为。此外在涉及到销项发票的开具操作时,应当反复核查销项品种以及与之有关的进项品种,最终确保能够妥善匹配当前的企业经营范围、真实生产能力以及企业营业利润。
例如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讲,企业针对进项发票以及销项发票应当保证其符合对应性的基本特征。具体在核验上述发票的操作中,关键在于核查是否符合一致的销项品种以及进项品种名称。与此同时,企业还需仔细核查自身现有的经营范围以及当前生产能力是否相符,据此填写发票有关的内容与日期等项目。企业在面对某些突发性的零售业务时,对其有必要予以适当拒绝并且侧重预防。这是由于,某些突发性业务隐藏着潜在的税收发票风险性。
(七)对于虚抵虚开的不良行为予以彻底杜绝
作为现阶段的企业来讲,应当能够密切关注虚抵发票以及虚开发票引发的风险性,并且运用适当举措来彻底杜绝上述的威胁,针对虚假发票着眼于彻底进行杜绝。从现状来看,不法分子仍然倾向于借助虚构注册信息来创建某些空壳公司,或者对于他人身份予以盗用。在此状态下,空壳公司依赖于贩卖或者非法获取专用发票才能得以生存,但却无法给出真实性的发票对应业务。
金税三期得以全面推广的新时期背景下,税务机构将会显著简化查處企业虚抵或者虚开某些增值税发票的流程,因此也在客观上减少了上述不法企业行为的查处难度。由此可见,企业一旦表现为抵扣销项税的某些不法行为,那么立即就会被税收机关查处。为此,企业有必要严格遵从当前的有关税收法规。
通常情形下,税务监管部门一旦察觉到某些异常性的纳税数据,则会启用筛查预警的金三系统,并且在黑名单中列入上述的违规进项发票。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摒弃上述的不法行为,确保真正遵守现阶段的相关税收法规。
(八)经常沟通当地税务机构
企业以及当地税务机构应当着眼于搭设更多的沟通渠道,以便于企业针对某些潜在的增值税发票风险能够予以敏锐识别,并且熟悉现阶段的有关税法。因此在实践中,企业就要紧密配合当地税务机关,确保运用积极态度来应对多种多样的专用发票风险或者挑战。企业针对金税工程只有在全面熟悉的状态下,才能着眼于彻底防控虚假发票引发的某些不良后果。
例如针对虚假发票如果存在善意取得的现象,那么作为合法企业即可免除虚假开具上述发票的责任。在此前提下,纳税企业针对有效性的进销存单以及真实交易合同都要予以全面出具,以此来维护自身应得的税收权益。通过运用出具上述凭证的方式,合法纳税企业即可避免陷入刑罚或者行政处罚的境地。除此以外,纳税企业针对应当增补的专用发票也要积极予以追补,而不应延误增补发票的时机。
“金三”也可称之为金税三期,从现阶段的真实状况来看,金税三期截至目前已经实现了突显的进展。相比于金税二期来讲,金税三期更加紧密融合了多层次的企业税收子系统,其根本宗旨就在于扩充原有的税收系统业务、全面引进新型的税收领域技术并且健全整体性的税收系统功能。面对互联网给当前企业带来的全新转型趋势,作为现阶段的有关企业应当能够全面秉持合法缴纳税额的宗旨与思路。与此同时,作为负责税收监管的有关部门也要在根源上着眼于逐步增强现存的意识,针对各项涉税信息与数据做到全方位的融汇与整合。
一、结束语
进入新时期后,各个行业都在面对“金税三期”的整体转型背景。在此前提下,企业针对各类虚开发票、违法买卖发票以及逃税偷税等不良行为都要着眼于彻底杜绝,确保能够紧密结合企业当前的真实状况来妥善监管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与此同时,企业在现阶段也要致力于沟通国地税部门,从而创建了信息对称的良好氛围。因此在目前实践中,作为财务人员针对当前现存的各项税收信息有必要反复予以检查,通过运用循序渐进的思路来强化防控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整体能力,针对企业现存的风险预警机制予以逐步健全。(作者单位为吉林达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