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审查中从整体上把握发明构思

2018-05-14 09:06袁媛
丝路视野 2018年20期
关键词:审查创造性专利

袁媛

【摘要】创造性审查是专利审查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条款。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由于创造性高度的把握尺度不同,技术方案理解的不全面,导致创造性判断的错误。因此,从整体上把握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对现有技术进行整体考量,在此基础上判断本发明的创造性,才能够给出正确的决定。

【关键词】专利;创造性;审查

一、专利审查相关规定

对于创造性的审查,《专利审查指南》给出了发明是否显而易见的常规判断方法,即“三步法”。其中,对于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专利审查指南》中还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对于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专利审查指南》中还规定: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根据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对于创造性的审查,无论是本发明,还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亦或是技术启示的相关文件,都应当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

二、从整体上把握本申请的发明构思

发明构思具有抽象性,而通过申请文件表达的发明则是具体的、细节的。因此发明的理解就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具体的、细节的申请文件理解和把握上升为抽象性的发明构思的过程。把握发明构思的基本原则是客观、整体、全面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前因后果。

发明的完成过程为三个步骤:(1)发明人在实践中意识到某一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中存在某一方面的缺陷,该部分即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背景技术部分;(2)发明人分析该缺陷存在的技术方面的原因,即为申请文件中的技术问题部分;(3)基于缺陷存在的原因分析寻找解决该缺陷的技术方案,即为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内容以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申请文件的背景技术、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方案是发明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发明完成的过程,是把握发明构思的重要途径。

在发明的理解过程中,首先关注到的是由技术特征体现的技术手段,通过集合该技术手段得出整体的技术方案。通常情况下,就将该技术方案确定为发明的整体内容。然而这是不全面不准确的。在专利撰写的过程中,通过文字表述和附图说明来表述该由技术特征构成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应当大于技术特征,其通常还包括有其他未記载在说明书内容中的技术特征,例如能够从记载的特征中推导得出的连接关系等等。一项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是一种发明构思。而该发明构思是从具体的申请文件上升抽象出的,其应当包括且大于发明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技术方案和发明构思的关系是,发明构思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又包括技术特征。

三、现有技术的整体考量

使用“三步法”,通常会陷入这样的误区:选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过于注重本发明和现有技术两者之间的特征比对,选择公开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作为对比文件;对于技术启示的选择,过多关注其他现有技术中是否公开了本申请和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存在的区别特征。容易忽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给出的整体教导中是否存在改进的需求和必要,作为启示的对比文件领域是否相同,区别特征的作用是否相同,能否从整体上给出启示。

需要强调,必须从整体上考虑、理解现有技术给出的教导。不仅要考虑对比文件给出的技术方案,还要注意其所在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所达到的技术效果,技术方案实现的原理,以及技术特征在技术方案中的功能和作用;对于具有多个具体实施方式的现有技术,还要考虑技术特征在不同实施方式中的选择、改机和变形,整个对比文件给出的正反两方面的教导。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确定现有技术是否存在改进的需求和必要。

考虑其他现有技术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除了关注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相近,还应当特别关注技术手段的整体性。即应当注意关注的技术特征能否从对比文件的整个技术方案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中所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该技术效果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的作用是否相同,由此判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

最后,从整体上判断,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作为启示的其他现有技术之间是否能够结合,该结合是否是容易想到的和显而易见的。通常来讲,领域差距很大的其他现有技术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的结合难度较大。

四、结论

(1)从整体上正确地把握本发明的发明构思,从技术、方案和效果等方面全面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客观地理解各个特征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在该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和效果。

(2)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当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判断其给出的教导和是否存在改进需求。

(3)对于技术启示的判断应当注意关注技术特征能否从整个技术方案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技术方案中所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以此为依据在现有技术中寻找技术启示。

参考文献

[1]赵学林.发明构思在理解发明中的整体考量[J].专利代理,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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