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 黄婷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仍然是当前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重点。为此,我们梳理了国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情况,看看他们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法律体系完善 可操作性强
联合国统一制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涵蓋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共性、基础性规则(包括货物分类、危险货物品名表、包装及容器要求、托运要求、运输过程通用要求等)。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针对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制定了《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以下简称“ADR”),目前该公约已被德国、美国、加拿大等43个国家接受和采用,使得危险货物在各国之间的公路运输有了共同的运输标准。其中,在隧道通行管理方面,按照危险货物可能产生的爆炸、毒性物质泄露、火灾等危险特性,将隧道分为A、B、C、D、E等5种类别,明确了每种隧道限制运输通行的危险货物品类。
美国按照联合国规章范本的要求,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涵盖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危险货物定义、罐体制造、货物包装、车辆技术条件、运输操作、货物装卸等各个环节。
日本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集中在《消防法》,该法对危险货物生产准入、申请机制、研究场所的位置、消防、管理、避难设备标准、存储和运输等方面都设置了标准。另外,针对安全管理者、监督者、执业者的准入、任免等也做了具体规定。
管理主体和职责划分明确
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危险货物运输主要以一个或者数个管理部门为主,并赋予该部门明确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管理,货物装载、运输过程监管、路面执法、卸载等各个环节要求的权利,其他部门配合主要部门处理相关工作,执法效能较强。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职责进行了细分。如欧盟明确了托运和承运人以及收货人、装货人和充装人员职责要求,托运人必须向承运人提供充分信息,以便承运人做出正确的防护措施,对托运的危险货物进行适当包装并提供书面说明文件。
承运人需准备运载工具上应用的相关文件和设备,如危险货物标志,且要保证运送和装载的可操作性,不超载;收货人需对运载工具和容器进行清洗净化并去除危险货物标志;装货人需在有认可资质的条件下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在装货前核实包件的质量,运输工作完成后,确认危险货物标志被去除;包装人必须遵循ADR所规定的包装和标识要求;充装人在充装危险货物之前,要核实罐体和相关设备的状态,保证罐体没有超过使用维护期限,核实罐体是否适用于进行运输工作。
企业准入条件严格
德国在危险货物运输准入上,具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如有资格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须是道路运输企业联合会(道路运输企业联合会为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机构,由道路运输企业者联合成立的全国性组织,对地方道路运输立法有发言权)的成员。
此外,还要求申请企业负责人无犯罪、违章记录,企业需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必须有一定的起始资金,若再加购车辆,还需追加若干资金,起始资金存入企业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获批后,颁发准营证,办理保险。上述条件满足后只能从事普通货运,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需考试,并在考试合格后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特许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届满需要重新考试。
监管队伍和手段专业
监管队伍方面
美国运输部专门设立了管道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局,并在东部、中部、西部、南部、西南部地区设立5个区域性办公室,在机动车安全管理局等业务部门设立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处;加拿大运输部及各州运输部均设有危险货物运输监管部门,其中加拿大运输部还下设直属危险货物运输执法队伍;德国交通部综合司下设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处。
监管手段方面
针对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环节监管,加拿大运输部建立了托运人安全量化评估体系,从托运货物的风险程度、运输量、运输距离、运输频次等方面对托运人安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对风险较高的托运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管;针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美国运输部建立了机动车承运人监管体系,主要包括数据收集、量化分析、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4个环节。
具体做法:在采集汇总路检路查执法、运输事故等业务数据基础上,从不安全驾驶行为、超时工作、从业资格、酒(毒)驾、车辆维护、危险货物运输合规性、事故情况等7个方面量化分析出哪些环节、企业违法率较高、安全风险大,并按照“红-黄-蓝”3级进行分类评估;根据量化分析和分类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发放警告书、加强路检路查等分类管理措施,提升监管效率。
通过机动车承运人安全量化监管体系实施,提升了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比如对管理规范的企业两三年才会检查一次,对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可能一年多次检查。此举使得企业违章行为逐步减少,降低了事故风险比率。
应急救援体系完善
美国和加拿大,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企业、区域性互助组织、政府部门等多个层次,其中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的应急救援咨询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加拿大,运输部下设加拿大运输应急中心,负责全国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反应的技术咨询、指导工作,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社会公众、相关救援力量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各省也都设有应急分中心,处理发生在本省的应急事务。
加拿大运输应急中心设有功能强大的数据库,收集了约150万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品名、理化性质、制造原材料、用途、应急措施等数据资料;按照地区和危险货物的不同类别,建立了专家库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可快速联系距离较近、对该类货物具有丰富的应急处置经验的专家或救援组织赶到事故现场或提供相应支持。同时,加拿大设有两所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演练培训基地,每年相关从业人员在此接受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培训,并参加模拟各种事故的实地应急演练。
另外,美国运输部、加拿大运输部、墨西哥运输及通信部共同制定了《应急救援指南》,对每类危险货物发生事故后存在的潜在危险和公共安全影响进行分析,建立对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应急救援卡,确立应急救援初始隔离距离和防护距离。
事故预防针对性强
在预防事故方面,美国交通部针对罐车侧翻事故,从驾驶人针对性培训教育、隐患路段整改和预警提示等方面提出预防措施。
加强驾驶人培训教育 指导正确操作技巧
交通部门制作了预防罐车侧翻事故驾驶技能培训视频,免费赠送给驾驶人培训学校、运输企业等,同时通过官方网络向社会发布,鼓励罐车驾驶人观看学习。要求运输企业必须提供预防罐车侧翻事故的驾驶技能培训,如设置模拟罐车运行情况的体验车辆,让驾驶人直观感受罐车侧翻危险,并记录驾驶人的应急反应,指导驾驶人纠正不正确驾驶行为。
建立事故数据库 供驾驶人参考
罐车侧翻分布电子地图,用于记录了全美历年来危险货物罐车侧翻事故的地点、分布等统计数据,以及每起事故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并将电子地图免费提供给罐车驾驶人,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制订了一套适合于本国国情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制,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职责划分、专业的监管队伍和手段以及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由于我国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管理基础薄弱,使得运输事故发生率不断增加,我们应学习国外的先进做法,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部门各司其职、协作联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