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男子周某通过“微信买卖+物流寄递”的方式大量购销假烟,从中牟取暴利。1月8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周某批准逮捕。
2016年5月,周某认识微信名为“潮州真丝神假烟销售商”的张某某(另案处理),便开始从张某某那里订购假冒伪劣卷烟,周某将购烟款微信转账给张某某,张某某根据周某提供的地址通过快遞发货,并将快递单号通过微信告知周某。如果假冒伪劣卷烟在快递途中被烟草部门查获,张某某还会按照被查获数量重新发货。收到货后,周某会给每条卷烟加价10至15元,在自己的微信号上发布销售卷烟的信息。周某发展的下线看到销售信息后,通过“微信买卖+物流寄递”的方式进行购买。
2017年8月,黄梅县烟草专卖局在检查中发现周某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黄梅县公安局于2017年8月9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于2017年12月5日被抓获到案。经查,自2016年5月份起,周某从张某处购进假冒中华、苏烟、南京、白沙、荷花等品牌香烟,从中非法牟利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