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嚴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天津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天津市钢管公司注册商标产品案件,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0名,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极大的震慑。
据查,主犯夏某自2015年起在本市北辰区个体经营钢管生意,并伙同山东聊城同乡在津注册成立了5家钢管销售公司。该团伙以钢管销售公司为掩护,从山东聊城等地以低价购进小企业生产的无标记、无名号的劣质钢管,采取冷拉热扩、涂改标志、重新喷码等方式,假冒天津无缝钢管等国内知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对外高价销售牟取暴利,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该团伙销售的假冒商标钢管,均采购自小企业、小作坊,且生产设备、工艺与正规企业相差甚远,质量无法保证。劣质钢管一旦应用到工程、建设、管道、化工等领域,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突发性灾难和事故,给国家建设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