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米面厂老板以经营粮食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借口,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各种关系在社会上广泛非法集资,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近期,五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破获了该起集资诈骗案。
经查,2013年至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谎称五河县某米面有限公司经营粮食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1.5分至9分不等的高利为诱饵,向陈某、衡某某等30余人非法集资1800余万元。蒋某某、李某将该1800余万元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拆东墙补西墙,侵犯了陈某、衡某某等人财产所有权同时严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同时,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还以存粮算利息的方式,向张某某等218人非法集资100余万元。2017年8月,蒋某某被批准逮捕,现已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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