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晓云
【摘要】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进行工程承包,必须要通过合理的招投标才能获得承包资格。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如果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成本控制不严格,就会造成项目亏损。因此,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意识,特别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分析、识别、控制、转化,做好相应的索赔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就此展开论述,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索赔管理
1、前言
在工程项目中,施工总承包是一种主要的工程承包方式,其受业主的委托,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来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非自身因素,或者因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因此,做好相应的索赔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索赔分析
在工程建设阶段,索赔情况都可能发生。但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同时,索赔也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2.1索赔成立的条件及依据
索赔是否成立,应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在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下,提供相应的依据:(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2)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3)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4)工程会议纪要、工程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5)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6)施工日记及备忘录;(7)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证明;(8)施工现场气候记录情况等;(9)工程有关的施工照片及影像资料等;(10)工程验收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等;(11)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12)相关工程造价、工期的法律、法规等。
2.2索赔处理方式
(1)单项索赔:指一事一议的索赔方式,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这也是索赔有效性的保证。
(2)综合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索赔事件,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可以指总成本索赔,它可将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2.3按索赔事件影响分类
(1)工期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时间补偿的要求。承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关键线路做明确的规定,否则工期索赔会缺少依据。只有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总时差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总时差的差值。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在时差范围内的拖延如果不影响工期,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并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
3、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未按合同约定给承包商造成损失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现场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将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从约定付款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利息。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将导致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2工程设计变更
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都较长,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受到自然环境、经济环境以及政治因素等各方面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原设计好的施工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
3.3非承包人原因引起赶工或施工效降
由于发包人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承包商在人工费、机械等赶工费用的增加。同时遇到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不符,导致承包人必须额外支出更多的费用。
3.4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物价上涨的因素,带来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不断增长,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在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某些物价上涨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建材的市场信息价与投标时预算定额价差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应调整合同价。
4、施工总承包索赔管理的措施
索赔成功的基于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这来源于全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關键在于及时收集、整理,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发挥成功索赔的依据。
4.1主动配合,及时固定工作成果
施工总承包企业积极主动配合设计完成设计变更图的编制。在分部分项工作完成之后,做到对工作成果让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及时根据设计变更进行竣工图的绘制,明确签证事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完成时间、部位、依据的图纸、洽商工程的增减量、所需建材数量等,以固定工作成果。
4.2过程控制,及时收集资料及有利证据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明确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界定,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到保存好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验收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形象进度、材料价差、政策性调价等结算的编制依据。
4.3依法合规,加强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之后,明确分包范围和分包行为,除合同条款上约定的索赔内容外,还需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跟踪分包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并纳入预警监管体系中,及时对分包违反合同行为做出正确的反应。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处理索赔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时应注意风险的控制及转移,减少不利因素,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做好相应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而促进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晓.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索赔[J].建筑经济,2015(6):88-90.
[2]谭绍盛,翟硕.浅谈施工企业的索赔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7,(11):26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