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乾荣
把为别人服务视作“资本”,“储存”于一个机构里,以待未来支取———这就是近年兴起的“道德银行”活动。这个活动有意义,但是所谓“道德银行”的叫法,不大合适。
冯友兰在名著《新原人》里,讲了一个关于道德和非道德的故事。他说例如有两个军人,都去冲锋陷阵。其一人如此做,为的是得到上峰奖赏,或同伴的称誉。另一人则以为,这是尽军人天职,此外别无所求。此二人之行为,表面相同,里面却有很大不同。道德归于“义”,是不求回报的;而以待获利,不属于道德范畴。
志愿者被称为“义工”。所谓“义”,即是说志愿者做事,不但是心甘情愿的,更是不求一己之利的。但“道德银行”的理念和做法,是叫人以“求别人的利”为手段,从而获得“自己预期的利”。为他人做事,不能说不道德;然而对“求回报”,却不能作为道德准则去评价。因为咱们知道,纯然利他行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而通过利他以利己,则是功利境界。道德功利两重天,不可同日而语。
处于道德境界之人,不但求别人的利,而且对于别人,有着快乐痛痒休戚与共的情感。比如有人自愿照顾孤寡老人,他纯然出于同情、怜悯,他会显得慈悲,颇有耐心,毫无怨言。他要让老人健康、快乐,并且以此为自己内心的、绝不张扬的、不求回报和表扬的快乐。而处于功利境界之人,难有如此感情———他既然想着日后所得的回报,则他遇到艰难、难堪,比如要给老人端屎端尿,就可能捏着鼻子,无法忍受。他会觉得做这些事“不值”,就不干了。道德原则,是单向的———它是“无怨和无酬付出”的选择,所谓义无反顾是也。功利原则,是双向的,也是等价的,或者是带利息的,所谓不做赔本的买卖是也。所以,前者温情脉脉,后者则难免冷冰。功利行为也可能伴着热情,但出發点带有色彩,因而有时颇不自然。
以道德为追求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尽伦、尽职。所谓尽伦尽职,举例来说,你是父亲,你就要“养儿”,这是必须的;所谓“养儿防老”之说,是不对的———你尽管尽你“养儿”的义务,当你老了,儿子也必须尽其“养父”的义务,就无所谓像“道德银行”那样具有“防”的意味了。而一个具有更高层次道德的公民,自愿照顾一位鳏寡孤独者,那也是为社会奉献,即是说他在利别人的同时,也必然想到了此举有利于社会,他把这视作义务。孟子所云“义,利也”,是说举大义者并不是不为利,不过他为的是“公利”,而非一己之私利。一个富有道德之人,为了公利,甚至可以做到不顾毁誉,不计刑赏———这才是真正地以道德为圭臬。
所以,道德是一个旗号,但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打的幌子,比如说“道德银行”。道德是一种观念,它可以储存在思想库里。道德又可以转化成行为,而行为是无法储蓄的。行为产生的能量已经作用于社会,银行的利息则铁定归于储蓄者腰包,将此二者捏合在一起,不是很不合逻辑吗?
当然营造一个“劳动力期货市场”,其原则是商业上的等价交换———弄好了投资者也许还有赚头。其中有美好愿望,或许不无温情,至少出发点是求实的;只是,无意中拔高,混淆了概念,甚至作惊人语,就“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了。
梅源荐自《检察日报》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