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做个好梦!”
西方人临睡之前往往这样相互致意,说明好梦是人人愿意、普遍欢迎的东西。就是我这个名字开头两個字母———HM,用拼音打出来,既是哈米,也是好梦。看来我也是个好梦爱好者。其实我更喜欢噩梦,甚至享受噩梦,不过我并非生来就有这种癖好。
乱梦颠倒,几乎人人都曾有过,不足为奇。而我呢,许多年来,三日两头乱梦。同一主题、相似场景、相似情节汇成的同一种恐怖、愤慨、无奈、绝望的梦境,一成不变,反复出现。从听天由命的困惑中醒来,窗外已阳光灿烂、空气怡人。梦境迅即退去,无影无踪。于是顷刻轻松起来,高高兴兴迎着太阳上班去,又一次切身体验“噩梦醒来是早晨”的深刻内涵。
早年读过苏联犹太人作家伊利亚·爱伦堡写的一句话,印象极深:(卫国战争后)莫斯科一个女大学生一看见墨绿色布片就会发抖,因为希特勒士兵的军服是这种颜色。我的噩梦恰似这位女大学生的“发抖”。它们都源于不寻常的、历史性的现实!
噩梦醒来是早晨。我三日两头夜里被噩梦折腾,也就三日两头享受着梦醒时白天的平和、安宁和愉悦!梦,终究是虚幻的,而白天是自己踏踏实实经历着的现实。以现实的“宁”换取梦境的“险”,何乐而不为!所以,我入睡前每每祝愿自己:做个噩梦吧(为了醒来可加倍享受白天的好处)。相比之下,我不太喜欢好梦———因为好梦醒来一场空!去年我还做过飞的梦。梦中那个爽啊,没得说了!可醒来跨上电动车扭到最快档,还离不了地面一厘米!就像西班牙电影《马歇尔先生,欢迎你!》中那位市长,梦中狂吻歌女的美丽大腿醒来发现自己紧抱着一条桌子脚……明朝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牧童儿夜夜尊荣”篇中,那个放牛娃夜夜梦见荣华富贵,醒来却衣不蔽体睡在草窝,有啥好呢!当然,务必申明:“噩”梦必须以良好的现实为后盾。没有后者,噩梦就可怕极了!
更妙的是,案头有篇时尚理论声称:文学不需要“关注”“批判”什么,也无须深入生活,因为人人“每天都在生活”,只要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敏感性用文字表达出来”就行了。哈,太妙啦。如此的话,我的梦是最具“情感敏感性”的,就写我的噩梦好了,说不定还能捞个诺贝尔文学奖搞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