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摘要:在新时期背景下,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明显提高,因而非法侵占林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必须要高度重视征占用林地的合理性问题,以免对林地等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或浪费。要想改善这一现状,就必须要积极地采取可行性的对策,确保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国家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对策
为有效地防止非法使用林地问题的发生,对征占用林地进行相应的控制,以保证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林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国家林业局出台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公告与相关文件要求,其中包括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地[1]。
1 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解构
1.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深度不到位
即便国家已经出台了《编写规范》通知,仍有部分设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无法满足设计深度要求,且可行性证据以及论证都十分缺失。对于综合评价内容来说,评价具体内容相对较少。另外,《报告》编制的答题形式特征十分明显。
1.2 部分设计工作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
在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过程中,参与人员杂乱,且文稿内容套话诸多,对样本内容抄袭,并未根据项目的真实性以及可行性展开全面地研究。除此之外,很多编制工作人员没有接受专业学习与培训,因而难以保证《报告》编制的质量与有效性。
1.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和现场查验存在较大差距
现阶段,一般都是先对《报告》进行编制再开展现场查验的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设计工作人员并不会参与到现场查验的工作当中,而查验工作人员也不会参与到设计工作当中。除此之外,开发建设项目对林地的使用,开展前期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安排相应的设计工作人员进入到现场展开查验,同时要深入调查使用林地前林地的各项因子以及经济社会的情况,进而将用地申请单位、前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建设项目真实地反映出来,对林地使用的必要性展开相关性的分析,并且通过多个角度进行讨论与陈述[2]。
2 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2.1 加大审核的力度
在审核设计单位《报告》的过程中应适当地增加核查力度,把握质量关卡,贯彻并落实层级审查机制。
2.2 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应当以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为核心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组织相关设计工作人员参与到培训当中,使其自身的业务能力得以不断提升。
2.3 注重内业工作与外业调查的作用
在内业工作方面,主要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四点:(1)全面整理外业资料,对征占用林地面积以及蓄积进行统计和相关性的计算;(2)根据文件内容要求,应制定出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补偿方案,同时还要对林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展开合理地测算;(3)将外业调查的材料以及内业统计的计算结果作为参考依据,与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相互结合,积极开展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影响评价工作,对《报告》进行有效地编写,但其中必须要涵盖附图与相关附件等;(4)严格审定所编制的《报告》[3]。
贯彻并落实外业调查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外业则是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技术规定要求当作重要的基础,展开深入地调查。作为外业调查工作人员,需要对森林调查知识以及技术要求等予以深入地了解并熟练掌握,同时还要学习与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等。
在此基础上,需要严格调查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所涵盖的近熟林龄级以上林木以及存在较高保护价值的树种,同时应及时编制出专业的调查报告。针对征占用林地的面积相对较大且出现了连片的情况,其内部生物多样性相对较高,动物的种类也十分丰富,所以,有必要展开专业化地调查。
2.4 构建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机制
要想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落实,保证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更加规范与科学,当地林业局应当创设征占用林地评审专家小组,并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专家组评审办法。在实践工作中,一定要加大审核的力度,严格把握审核质量。
2.5 严格检查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情况
第一,对所占用的林地亦或是改变的林地用途要进行检查。检查的过程中,主要的检查内容就是开发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的面积,同时还有已经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对经过审核与审批认可亦或是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也同样需要开展调查,深入了解开发建设项目没有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占用林地状况。
第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具体的内容包含了开发建设工程的批准文号、批准机关以及批准时间,同时还有项目的具体规模以及类别等。对占用林地以及改变林地用途审核的情况与批准的时间和面积等进行严格地检查。检查时应要求《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必须参加。
第三,森林植被的恢复费用以及补偿费用的缴纳状况检查。在实际检查的过程中,主要的内容就是实际的缴费额、规定缴费额以及协议缴费额等等。与此同时,还应当针对返还森林植被的恢复费用审批审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四,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与林木采伐状况的检查。具体的检查内容有采伐林木的实际面积与蓄积,同时还包括林木许可证的检查。
2.6 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
为了有效地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土地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地制定出土地利用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够正确认知土地用途,并且有效地降低部门之间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对于土地利用规划而言,必须具备一定的布局性以及综合性,注重土地利用发展方向以及布局的调控规划。除此之外,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还应当确保和林地利用的规划以及城乡经济发展规划的完美结合,以保证城乡土地与林地等基层部门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贯彻并落实土地利用规划,获取理想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2.7 实现林地管理部门与国土部门的有效合作
法律程序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只要是占用林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征占用林地单位或人员提出要求,并根据相关程序来办理相应的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要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的程序,贯彻并落实各项工作,才能够确保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调查与设计质量不断提升,为项目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阶段,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明显增多,项目规模也不断扩大,对林地的征占面积也逐渐增加,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就必须要高度重视开发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所在,合理地采用有效的改进对策,以保证在获取可观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陆玉莲.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占用林地、林木管理存在問题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5,(6):205-205.
[2]唐国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绿色科技,2016,(9):107-108.
[3]陈红平,彭学林,谭传阶,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工作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5,(2):86-88.
(作者单位: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