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管模式下非税收入同征同管浅议

2018-05-14 02:36邱雪茹
科学与财富 2018年9期

邱雪茹

摘 要:在"转方式、提效能"新征管模式下要实现非税收入同征同管的要求,特别是打破原来征管模式,实行分级分类的管理,就需要在非税管理和征收中有新思路,新方法,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税、税种管理等税收管理手段来加强和改进非税收入的征收。本文现就新征管模式下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作一新的探讨。

关键词:征管模式;非税收入;同征同管

非税收入是指重庆市内除税收及随税征收的附加之外的所有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其它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垃圾处理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非税收入同征同管,将非税收入按税收要素进行全过程征收管理,遵循“税费同等重要”的原则,是“费的性质、税的运作”。

一、当前非税收入的现状

(一)收入规模越来越大,占比逐渐提高

调研显示:2017年重庆市1-6月完成税费收入1042.7亿元。其中:税收完成544亿元,非税收入498.7亿元。2016年全市实现税费收入1977亿元,其中非税收入852.8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8243亿元,而非税收入才3056.1亿元。预计今年全市税费总收入将超2000亿元,其中非税收入将超过1000亿元。从以上数据来看,非税收入在今年将达到或接近全市税费收入的一半。

从梁平区来看,近五年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45%。但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开征,所占比例将有所提高。

(二)从代征规费逐渐向全责征收非税收入过度

从2000开始代收规费收入以来,渐渐过渡到现在全责征收。非税收入与税收相比,从地税成立以来,税收是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管理。而非税收入是从代征开始,2009年社保费以地方法规形式确定地税全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16年开始地税全责征收。以上二项收入占全部非税收入的98%强。故非税收入是代征代收是认识误区。从规定和《强制法》来看,以上二项就是全责征收。

(三)非税收入征收风险逐渐增大

随着社保费的扩面,特别是为数众多的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使非税收入征收面临的群体越来越大,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引发的法律风险、社会风险、群体矛盾事件也有所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加强风险管控,规范征管流程,确保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减少和避免非税收入工作中带来的风险。

二、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税信息维护不全。在非税收入的信息维护中,费种不全,法人信息變化,识别号不一致,缴费单位法人以及办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变更不及时,职工人数不准确,采集企业工资不准等情况时常发生。二是税收信息用于非税收入征收运用不够。如征收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时,这二项就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有关,但征收机关在征收时未与企业所报工资进行核对。如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就与一些企业申报的缴纳工会经费与残疾人保障金工资总额不一致。三是非税收入的信息运用到税收征管中不够。如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与人数就与社保参保不一致;有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保费与缴纳的社保费不一致等。四是对非税收入认识不到位。主要认为非税收入是地税工作中的从属位置,管理手段不多,不容易出成绩等。五是欠费管理不到位。全市现有社保欠费10亿元,梁平区有社保欠费2890万元(未与社保核对)。大多数欠费都未进行催缴,也未按《行政强制法》规定进行处理。

三、推进非税收入实行同征同管的现实意义

(一)非税收入征管的职责所需。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管拥有共性,其征收管理流程和环节基本相同。如税收和社保费的征管基本上都是按照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税费种认定、税费申报况、征收开票、催报催缴、强制执行等环节和流程,其流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进行管理,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缴税单位需要缴纳大部分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需单位一并缴纳,从这方面来看,也需要地税部门实行同征同管。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贯彻“税费同等重要”的原则,可以促进征税和征费良性互动的实现。

(二)落实“放、管、服”的现实所迫。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要继续执行好社保费降费减负政策,全面落实代征规费的优惠政策(如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降低企业成本,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贡献力量。

(三)为“费改税”打下基础。随着清费立税的推进,许多规费也要改为税收。对非税收入实行同征同管,将为税改打下基础。

四、扎实推进非税同征同管工作

(一)切实抓好非税收入的组织工作

非税收入的计划也是指令性计划,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首先要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对社保费计划要提前与社保局共同做好测算工作,对其他非税收入也要进行收入测算。二是做好计划分解落实工作。要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主要费源单位。三是做好计划接收及征缴工作。社保费是区县社保局上传市社保局后再传递到地税部门。要做好计划接收不成功的信息反馈工作。同时强化临时计划传递工作的接收和征缴工作。四是做好缴费单位提醒工作,在征期结束前几天,催促缴费单位按期缴费。五是做好欠费单位的催缴工作。

(二)把非税收入服务工作融入纳税服务工作中

要充分利用全国纳税服务“春风行动”计划,把非税收入的政策宣传,申报征收要求与纳税宣传等工作统筹安排,在12366中要有非税收入方面的内容,在打造统一电子税务局时要把非税收入一并纳入。在签订三方或四方扣款协议中要有专项条款。

(三)注重欠费管理工作

随着社保扩面,以及企业转型升级改造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社保欠费的原因也在增加。当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时,以往只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等催缴文书便没有下文的做法是不行了。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征收单位还要对逾期仍未缴纳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还要发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等文书和程序。市局正在创新催收办法,建立欠费追缴机制。如全市统一进行短信催缴,正在试点的由区县统一发送催缴文书等。同时还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欠费单位实施欠费银行划拨(文书有《查询单位存款账户通知书》、《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划拨银行存款通知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有力措施,在确保无新欠的情况下减少陈欠。

(四)加强多方协同共治,提升非税征收效率。

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参保人(非税收入缴纳方)三方之力,形成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非税收入缴纳单位理解的良性互动、齐抓共管共治的工作局面。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要加强残联、财政部门与地税的互动。在社保征收中,要形成社保、财政与地税的合力。工会经费则需要区总工会的支持。2017年,梁平区残联、区总工会、当地政府与地税部门一道就对梁平海螺水泥厂的非税收入进行宣传、引导、催缴等工作,迫使该企业全额缴纳了所有非税收入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五)强化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

社保费征收牵涉千家万户,涉及长治久安,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地税责无旁贷。一是对破产、撤销、解散、吊销执照、查无下落、连续三个月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等社保非正常户定期开展清理,实施另档管理。二是社保档案资料管理要到位。特别是欠费管理资料,要准确完善。三是围绕社保绩效考核,提高计划征缴率。

参考文献:

[1]刘尚希.论非税收入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3,29(03):1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