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瑶
【摘 要】 精准扶贫通过对具体贫困人口进行精确识别并针对致贫原因进行分析,给予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让农村贫困人口尽快脱离贫困,共享国家经济发展成果。在我国长期的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也需要高度重视精准扶贫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以保证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关键词】 精准扶贫 困境 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湘西考察时提出了“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在党和国家大力推动和各級政府的努力下,我国精准扶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提出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2]扶贫开发直接关系到中国数千万人民的福祉,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我们需要时刻关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一、分析精准扶贫的现状
王思铁对精准扶贫作了较为详细的定义,认为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也是区别与过去的粗放式扶贫。
我国自改革开发以来制定了专门的扶贫开发政策,扶贫效果显著,扶贫开发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大的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240万人,超额完成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3]同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对于农村基础建设投入较少、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备、各项社会福利不健全和群众收入低,贫困地区脱贫意识不强,居住环境差等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量和贫困发生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贫困地区增收难度大,脱贫任务重。加之,我国贫困区域分布广,遍布全国各地,但大部分位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基于前阶段取得的成绩,国家在2011年5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主要政策包括:建立精准识别机制,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确定了 14 个连片特困区;贫困退出后国家政策不减,国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或地区在贫困退出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我国社会历经多次改变,中国人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加上进四十年的改革开发,让数亿中国人民摘掉贫困帽子,大步迈进小康社会。但我国的脱贫攻坚战仍然非常艰巨。精准扶贫的开展,是扶贫进入到关键阶段所进行的深层次改革,是对我国传统扶贫的重大突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国家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和新成果。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认清形势,精准施测,关键在于精准,只有坚持不懈努力实施精准扶贫,让困难群众的生活好起来,才是精准扶贫的目的和效果。
二、实施精准扶贫的困境
第一,贫困户识别度不精确的困难。2014年,我国确定将贫困农户的建档立卡工作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努力,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工作。可是在精准识别过程发现,贫困户的数据牵涉千家万户,贫困人口数据识别涉及千家万户,挨家挨户,工作量较大手工录入,工作量大,各地致贫标准和条件不一致、不统一,使得无法精确建立贫困大数据库贫,在乡镇对贫困户的识别方法上存在着“层级式”识别与“参与式”识别的矛盾,在技术上给贫困户识别造成了一定困难。真正需要扶持的贫困对象被漏出,而不需要被扶持的对象却被纳入其中[4]。
第二,劳动力外流给精准准扶贫实施带来的困难。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似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导致农村空心化严重,农村缺少精壮劳动力,缺乏经济活力,对精准扶贫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村庄空心化使精准扶贫过程中识别出的贫困户多是年龄比较大的留守老人和年纪小的留守儿童,或是一些身患疾病没有劳动能力的群体。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移,村内缺少足够的群众共同参与精准识别和帮扶项目,无法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扶贫对象。因为缺少精壮的劳动力,人数无法达到标准,村民代表会议难以召开,导致各种讨论和会议都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这使扶贫资源的公平分配缺乏合理性。
第三,贫困群众对精准扶贫的意识不足。一种是贫困对象的确定给受助群众扣帽子,导致许多贫困农户虽然符合精准扶贫的标准和要求,但不进行申请名额,主动的放弃了扶贫的机会;另一种是,由于国家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针对不同的贫困户给予不同的帮扶措施,也投入了更多的扶贫资源,这给扶贫对象造成反向刺激,利用各种方式来争夺贫困名额,从而得到扶贫资金,还有一些在扶贫中脱贫的群众长期强占贫困资源,使真正贫困户享受不到扶贫资源,导致政策失衡,对外部资源的十分依赖,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的目的。
第四,扶贫力量配备不足,驻村工作开展困难,精准扶贫考核存在漏洞。当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对扶贫系统组织、协调、推动、监管以及专项业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而扶贫办所处层次无法发挥作用,考核制度存在漏洞。同时,扶贫办人员编制极度短缺,与当前所需完成的工作量无法匹配。大多驻村干部只是被临时从不同部口抽调过来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除了扶贫工作组的组长要驻村服务两年,其他队员只需服务一年,扶贫工作人员内心存在不平衡和不公平心理。而精准扶贫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要求驻村干部短期内做出成绩确实不易。可是,部分驻村干部存在应付现象,缺乏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驻村干部缺乏选择项目的自主权或是缺乏帮扶思路,严重阻碍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5]
三、创新精准扶贫的措施
1.对精准扶贫的主体进行结构优化,调动农民的积极参与性,形成精准扶贫合力。
根据阿玛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从权利和能力视角来看,权利和能力的丧失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国家开展的扶贫工作不仅承载着社会保障功能,也并非是只是国家活动,而应当是有公众参与的整体的社会活动。精准扶贫,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复杂性,改变过去自上而下的扶贫方式,不能仅单纯地关注数量上的“精准”,要从多个维度对贫困程度进行测量,要从多个方面精确地反映贫困的状况,要把过去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与有农民充分参与的方式相结合,创建更加有利于贫困户的发展的扶贫机制。只有将“贫困户数量”与“贫困程度”相结合,才能更加精确的识别贫困人口,更准确的找到贫困成因,更好的适应不同贫困户的差异性。[6]扶贫开发工作不能局限于眼前的经济条件改善,更应强调从内培养自力更生的能力,使扶贫效果具有可持续性,彻底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改变传统扶贫模式从“输血式扶贫”转变成“造血式扶贫”。[7]坚持“扶贫先扶智”,要加大对贫困农民的教育知识的灌输,做一个有文化技能的现代农民,采用多元化鼓励措施,吸引农民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的技巧,以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素质的整体提高,彻底“拔穷根”。
2增进党群干群关系融合,加强党组织基层堡垒作用,切实落实扶贫政策。
驻村干部是“滴灌”的管道,同时驻村干部也是我们深入贫困村、了解贫困户的桥梁和纽带。驻村干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驻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付出辛劳的同时,我们也要保障和解决好驻村干部的生活,鼓励驻村干部扎根农村,服务农村。这就需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身份”。一方面驻村干部除了由上级委派之外,还可以从村干部中选取。另一方面驻村干部要转变自我心理,在进行贫困户识别的建档立卡以及扶贫产业项目推进的工作时,深入村庄,认真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村民的实际需求。二是转变“角色”。由配角向主角转变,从协助者转变为参与者,积极主动的展开工作,通过近距离与群众接触,真正成为村里的一员,从群众角度出发开展工作。三是转变“定位”。由短期的驻村工作转向长期的基层工作,鼓励年轻的新生干部力量扎根农村。才能让扶贫工作吸引人,留住人,才能真真实实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3发挥市场调解机制作用,培养脱贫产业链,助力精准扶贫
合作型反贫困理论认为反贫困工作把国家作为唯一的责任主体是不够的,它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由政府、社会组织和贫困群体等多方面的力量通力合作完成。[8]一方面坚持抓好扶贫服务,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贫困群体多种形式联合帮扶机制,形成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合力,创建一个开放型的信息平台。通过社会扶贫解决“谁来扶”和资金“谁来管”的问题。充分激发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以领导联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企业结对帮扶、志愿者自发帮扶等多方力量参与。[9]另一方面引入市场调解机制体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让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之中。这些民间资本可以通过各种市场手段开展商业活动。增强扶贫工作人员的市场意识培养,通过一帶一帮,让贫困户掌握和利用市场机制,以便更好的融入其中,建设产业品牌和产业链,助力精准扶贫。
4改革创新扶贫形式,拓宽精准扶贫的效果和目的,确保阳光扶贫
面对精准扶贫工作中面临的困境,需要进一步改革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保证精准扶贫工作更加符合实际。一是不能再以收入标准作为贫困户唯一的识别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精准识别机制,改革贫困标准的制定方法。医疗、卫生、教育等多个维度开展,以便更加科学,更符合实际。二是改革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将扶贫资金的管理权进一步下放,让贫困地区有权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何种扶贫方式,与贫困户共同决定开展何种产业项目脱贫。中央和省级政府更多的责任在于对实际效果的验收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10]三是细化帮扶机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将驻村工作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建立起双向帮扶机制,积极推行定责任、定贫困户、定脱贫项目、定脱贫时限的“四定”扶贫模式,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村容村貌,同时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培育以本地特色物产为基础的产业。[11]四是积极盘活现有各类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改变“等、靠、要”的惰性思维,不在趋于形式主义,多方位,多角度,筹集资金和项目;借助金融机构加强扶贫向纵深发展;利用金融机构的扶持和惠民贷款等金融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创业和就业。同时,要严控资金使用,强化监督管理,精准使用扶贫资金,让“扶贫惠民资金”在阳光下使用,惠及那些真正贫困需要救助的人群。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赴湘西调研扶贫攻坚,新华网,2013年11月3.http://news.xinhuaner.com/politics/2013-11-03/c-117984236.htm.
[2] 习近平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华网,2017年10月1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10/18/c_1121820849.htm?baike.
[3] 去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新华网,2017年2月2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3/01/c_1120546680.htm.
[4] 谭译斌.《现化贫困学导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版,第56页.
[5] 崔丽:”瞄准目标,重也下沉,精准扶贫——访全国政协委员范小建”[J],《农民日报》,2014年3月6日第三版.
[6] 左停、杨雨蠢、钟玲:”精准扶贫:技术範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J],《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7] 李鹍:”精准扶贫:恩施巧龙凤锁的政策背景、实施现状与对策建议”[J],《清江论坛》,2014年第4期.
[8] 林万龙、钟玲、陆汉文;”合作型反贫困理论与仪晚的实践”,[J]《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第8期.
[9] 朱云、吴春锋、黄斌琼:”精准扶贫方式方法研究”,[J]《老区建设》,2014年第15期.
[10] 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贵州社会科学》[J],2015年第5期.
[11] 李蹲、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一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J],《福行敌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