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育浅论

2018-05-09 10:56黄骋龙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10期
关键词:美育书法艺术

黄骋龙

摘要:美育是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连接“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桥梁,书法艺术作为中国美学研究的主要材料具有涤荡性情的审美功能,以书法入美育不仅满足中华民族的心理文化格式,更是对中华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本文通过解析美育与艺术的关系,将书法艺术作为美育的重要手段解读书法的审美功能,并分析了当今大学教育中书法教育的地位,为书法美育在大学教育中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美育;艺术;书法;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0-0237-02

一、美育与艺术

美育,顾名思义是有关美与美感的教育,美学之父鲍姆嘉通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认为逻辑学研究人的知性与理性,伦理学研究人的意志,应当有一门学问用来研究人的情感与感性,因此创立了感性学,即美学。美学发展至德国古典哲学家席勒,他提出“游戏说”,认为人若想恢复天性就应当有“游戏”的心态,从而克服人的理性冲动与感性冲动的矛盾与不和谐。人性的分裂会导致社会的分裂,社会的分裂加重人性的分裂,因此他强调审美教育的重要性,因为审美教育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当人的感性冲动压制理性冲动时可以用规律与必然性解放理性;当人的理性冲动压制感性冲动时,可以从道德的必要性方面解放人的感性,如此便能实现人的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即人性的统一。席勒强调,只有通过美育,才能培养出和谐的、具有完美人性的人。

除了席勒的“游戏说”之外,在中国新文化运动时期,北大的蔡元培先生也极力提倡美育,他认为美育是有关世界观的教育,也是塑造世界观的重要途径。他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余在20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而人事牵制,历20年之久而未成书,真是憾事。”“以美育代宗教”是纯净国人的精神生活、提高国人的审美修养的行为,符合了人性发展的基本规律。

美育包含廣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通过自然、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以及艺术的各种形式来进行,属于美学素养教育的范畴。狭义美育的极端的定义就是指“艺术教育”。艺术是除了自然美、社会美外创造美、实现美的重要途径,“自然美不能完全满足人的爱美欲望,所以必定要于自然美外有人造美”。艺术教育也有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是向学生进行艺术的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不同艺术门类的基本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在艺术作品中得到美的熏陶。二是以前者为手段,追求美育的精神实质:人生的美学趣味和教育的审美境界,强调对诗意人生的促进功能。从这个角度来看,艺术教育是美育手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美育的重要手段与途径。

艺术教育之所以有这样的功能是因为艺术之美,艺术之美不仅指艺术作品中的美,更是指艺术作品给观赏者带来的感性的冲击力。无论是音乐、舞蹈,还是书画艺术,都包含着这样一种功能,即通过艺术的感性形式的外在显现传达给观众一种视觉、听觉的刺激,这种刺激是美的刺激,是无关声色犬马的功利作用。真正的艺术作品不仅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更符合人性的发展规律,这样的一种美的作品给人一种非功利的享受,在审美主客体的互动关系中产生良好的、和谐的氛围。在现代艺术中,美的非功利性体现得更加明显,作品甚至不需要通过形式进行展现,而是刺激观赏者的大脑,产生有关美的思考与分析,是感性与理性的完美结合。在艺术作品中,人们获得的不仅是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更能通过艺术作品中的美感给人以幸福的熏陶,在思考中反思自身。丰子恺曾说:“我教艺术科,主张不求直接效果,而注重间接效果;不求学生能作直接有用之画,但求其涵养爱美之心,能用作画的一般心理来处理生活、对待人生,则生活美化,人世和平。此为艺术的最大效用。”这就是艺术教育与审美教育的巨大功能

二、书法的美育功能

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的审美表征,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书法不仅具备实用性的功能,还具有审美的功能。在点线、水墨、黑白的关系中,书法有着千变万化的姿态。在运笔、笔力、结构与章法的运动中,书法展示出了书家的精神寄托与情感世界。书法是五千年中华文化的积淀,代表了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传统。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字如其人”之说,如清代刘熙载认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即通过书法,不仅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学识,还能看出他的志向和操守。书法中的美不仅来源于其形式,更来源于它能传达出的内涵。我们从书法作品中可以了解书家的情绪与感受,这种情绪与观者的审美相连接,在审美活动中达到完美的和谐,审美客体展现出了自身的价值,审美主体获得美的陶冶。也正因如此,在学习书法艺术时,通过欣赏与创作,学生不仅能够习得基本的技能,更能通过书法艺术所展现出的人性特征对自己的思想和灵魂进行净化,这也是美育的目的。

书法在中国文化中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它成为中国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书法美学是研究感性的科学,不像物理学、化学研究得那么具体”。事实上,书法美学正因为其独特的魅力、丰富的内容给人以全方位的美感,它不仅是艺术,也是文学与历史,在学科的交织中,书法给人以精神的享受与愉悦,以及对于历史与文化的思考。尤其是在中国,书法蕴含了华夏子孙的品性,渗透在中国人生活与精神的方方面面。宗白华说:“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书法是华夏审美精神的外化,是支撑中国美学的重要力量。

三、书法美育在大学教育中的作用

书法教育不等同于简单地要求将字写的规范,它还担负更重要的美育功能。学书的过程是一个对传统文化学习的过程。“学生不仅要获得制作视觉艺术品的机会,学会如何欣赏这些作品,还要了解有关时代背景知识——作品所产生的社会环境。”

书法教育在审美教育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尤其是在中国。这是因为书法的基础汉字具有基础的广泛性,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20世纪以来,书法遭遇了几次重大的冲击:西学的广泛传播,使国人对本土文化产生了偏见与质疑;电脑的使用,键盘文字代替了书写文字,书写能力渐渐被人们所忽视;还有一个客观原因是这个时代强调创新,文化也走向多元,书法作为需要长久练习才能少有所成的技艺不被人们所选择。除了大环境的原因,在高校教育中,书法专业的教学体系各有不同,不仅培养方法有所不同,培养方向更是各异。书法教育在高校教学中仍然处于摸索阶段,书法艺术的定位也不甚明确,与美术学、美学与美术千丝万缕的关系更是模糊。学科定位的不清晰直接影响了书法的教学,因此也影响了书法的学科建设。

虽然如此,书法美育在大学教育中的作用仍然不能小觑。面对大学书法教育的困境,我们应当有针对性地解决书法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将书法教学中的问题归类分因。在教学中因材施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让学生体验到书法书写的魅力,也要让学生了解书法理论,掌握书法史,只有将书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体验到书法的精髓和含义。在掌握欣赏作品的基本审美能力后,提升书写水平,抒发自己的情感,拥有美的享受。解决大学书法教育的问题,强化书法功能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作用,让学生感受书法之美,体悟书法之美,才能在欣赏与创作书法作品的过程中通过对美的感受,引起感情的激荡,达成感情的共鸣,达到在愉悦中受到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蔡元培.蔡元培全集[M].上海:中华书局,1984.

[2]丰子恺.丰子恺论艺术[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

[3]曹桂生.论艺术教育与素质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4]刘熙载.艺概·书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5]滕守尧.美学设计艺术教育丛书总序:审美心理描述[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6]高译.中国书法名家讲演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7]尹少淳.美术及其教育[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

猜你喜欢
美育书法艺术
书法
书法欣赏
书法
让美育引领幸福生活
纸的艺术
书法欣赏
美育史料·1902年刘焜与“美育”
美育最忌急功近利
美育教师
因艺术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