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晓波
经过黄巾农民起义的打击,东汉王朝名存实亡,代之而起的是军阀混战,群雄逐鹿。由于中央失去了对地方的控制,一些豪强地主和世族势力迅速膨胀,他们不仅家财万贯,而且拥兵自重,成为地方的实力派。在混战中形成的魏、蜀、吴三国政权,都是依靠豪强世族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三国的统治者明白,对于豪强世族,既要依靠,又要限制,以防止他们操纵朝政,这就决定了三国时期监察制度的新特点。这里,集中讲一讲曹魏的情况。
如果单从地域上看,曹魏占据的是北方。相对于蜀汉和吴国,曹魏在经济和军事上都占有优势。此外,曹魏在政权包括监察制度的建设上也比较完备。
御史台负责全面的监察工作。御史台的最高长官为御史中丞。曹操的儿子曹丕称帝后,一度将御史中丞改名为宫正。司马懿就曾推荐一个叫鲍勋的人担任此官,为此《三国志》的作者还特地解释说,宫正就是御史中丞。但不久又将宫正改为了御史中丞。御史中丞的属官主要有:治书侍御史,掌管法律,是御史台的审案官员,地位较高,为御史中丞最主要的副手;侍御史,是御史台派往在京中央政府机构和一些地方的监察官,负责财政、人事、军事等方面的监察;殿中侍御史,专管殿内纠察,每逢朝会时,殿中侍御史就在头发上插一支白笔,坐在宫廷大殿的侧阶上执行任务。殿中侍御史是曹魏时首创的,据说这样可以起到震肃百官、以壮皇威的作用。可有趣的是,一次魏文帝曹丕上朝,看到大殿的台阶上端坐着一个人,头上还插了一支笔,就问身边的人这是干什么的,身边的人回答不上来,还是一个叫辛毗的侍中说:“这是殿中侍御史,头上插的笔是用来举报不守法的官员的。”看来曹丕也有糊涂的时候。东汉御史台的官员,除派驻地方的刺史外只有18人,而曹魏时御史台官员的人数达到23人。御史台最主要的变化还是在隶属关系上。东汉御史台名义上隶属于九卿之一的少府(掌管宫中服务性事务的部门),曹魏时的御史台彻底脱离了少府,这是我国古代监察体制的重大变革,表明御史台已不带有任何行政机关的色彩,而成为纯粹的、独立的监察机构。
尚书左丞掌管监察。尚书原来也是少府的属官,负责殿内的文书工作,地位很低。到东汉时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日显重要,并有了尚书台的机构。从曹魏开始,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实际上成为最高政务执行机构。尚书台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尚书左丞是尚书令的属官,但他的职责是监察包括尚书令在内的尚书台所有官员。尚书左丞取代了原来丞相司直的职能,这是随着尚书台逐渐取代丞相府处理朝政而发生的相应变化。
司隶校尉势力扩大。东汉末年,曹操曾做过司隶校尉。曹魏政权建立后,很重视这块工作。按照级别,司隶校尉排在各部门首长之后,但在朝会的时候,大臣们都坐在宫殿的正南门外,而司隶校尉则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上首,且一个人单坐,这比东汉时的“三独坐”更显要了。进入宫殿后,再按职务高低,司隶校尉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下首,即回到了自己应该坐的位子上,也不单独坐了。东汉时,司隶校尉的属官有从事史12人、假佐25人,共37人;曹魏时,司隶校尉的属官则有从事史、假佐等100人,人数远远超过前代。
设立特殊的监察官──校事。这个职官的设置大概在东汉末年曹操被封为魏王之后。当时的局面是战事频繁,人心不稳。从个人的身世看,曹操的父亲曹嵩是宦官的养子,他的這一出身为世人所不齿,他的对手也总拿这一点来贬损他、攻击他。所以曹操急需一种超常规的工具,帮助自己树立权威,控制豪强世族,于是他设置了校事一职。校事身兼帝王亲信、监察和军事执法官,能直接向曹操检举不法官员。最初担任这一职务的是卢洪和赵达两个低级官吏。为了适应战时监察的需要,他们俩可以不按法定的程序,随意行事。两人中,赵达的作风更猛。当时曹军中流传着一句话:“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曹丕称帝后,校事成为正式的监察官,监察对象无所不包,权力更大。公元239年,魏明帝去世,七岁的曹芳继位,大权旁落,作为皇帝亲信和监察官的校事失去了过硬的靠山,好景不再。不久,大臣程晓上奏要求取消校事,他甚至把有些地方发生的水旱之灾也怪罪到校事头上。程晓的意见代表了豪强世族的心声,当时辅政的司马懿一心想要取得大族的支持,以夺取曹氏政权,便接受了这个建议。校事一职在曹魏只存在了三十余年,但影响还是不小的。今天我们谈论校事这一古代的监察官,应该从当时的客观实际出发,曹操身边猛将如云,谋士如雨,没有震慑他们的“杀手锏”,行吗?特定时期的制度,不仅要遵循合法的原则,还要奉行实用的原则,即在实践中要行得通、有实效。
曹魏时期,中央的监察系统就是以上四个部分,但四者之间的分工界线有很多是交叉的。御史台负责全部政府机构的监察,名义上还管地方;尚书左丞的监察对象主要在尚书台内,是部门内设置的监察官;司隶校尉监察京城及附近地区的官员;校事在曹丕时期,监察皇帝以下的文武百官。除尚书左丞外,其他三套班子基本上是重叠的。这样做的初衷可能有两点:一是在监察体系内分权制衡,彼此制约;二是随着政治上的需要,必须不断强化监察力量,因为曹魏政权既要取得豪强世族的支持,又要对其加以控制,防止他们对皇权构成威胁。
值得一说的是谏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国时谏官隶属于侍中寺,侍中寺是侍候皇帝起居生活和提意见的机构,建于东汉末期,曹魏沿用。侍中算是皇帝的近臣。《三国志》记载了这样一个事例:文帝曹丕时,辛毗为侍中。文帝想把冀州的10万户世家大族迁到河南去。当时连年天灾,百姓饥苦,群臣都认为不宜搞大规模的搬迁,但文帝的主意很坚决。辛毗和其他大臣一起求见文帝,文帝知道他们想说什么,板起面孔,没给他们好脸色看,吓得大家都不敢作声,只有辛毗一人敢于说话。下面就是君臣二人间的问答。
辛毗:“听说陛下要让世家大族搬迁,有这回事吗?”
文帝:“你认为我做得不对?”
辛毗:“确实不对。”
文帝:“我不和你议论这件事。”
辛毗:“承蒙陛下不嫌弃,让我担任了参与谋划的侍中,怎么不和我议论?况且我所说的并非出于私心,而是在为国家考虑,陛下怎能加怒于我呢?”
文帝自知理亏,不吭声,起身回内室。辛毗跟在后面扯住文帝的衣袖。文帝很生气,一甩袖子,进了内室。过了好一会,才从里面
出来,问:“你为何逼得这么急?”
辛毗诚恳地说:“如果现在大规模搬迁,既丧失民心,又无法安置那些世家大族。”
最终文帝下令把迁徙的人数减半。
侍中直言规谏,帝王先怒而后从之,这个故事被后人津津乐道。但不要忘记这里有两个因素应考虑进去:一是辛毗为曹操时的老臣,资历深,名望重;另一点也是更重要的,就是当时处于战争年代,必须君臣一心,共同对外,这是客观环境使然,亦是对皇权的一个制约。当然,曹丕能做到这一步也是不容易的。
曹魏对地方的监察仍沿用派遣刺史的做法。曹魏共有十二个州,每个州的“一把手”称州牧或刺史,他们握有监察权,但却是以行政和军事长官的身份对下属进行监察,性质与西汉专职监察的刺史已不相同。监察在他们日常工作中的地位,甚至举报与不举报,完全因人而异。曹丕时有一个叫贾逵的人,做了豫州刺史,他就没有忘记自己还有监察的职责,坚持按规矩办事,到任没几个月,就把辖区内二千石以下有不法行为的官员都举报了一遍,还免了他们的职务。当时曹丕刚刚称帝,急需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就同意了贾逵的做法,称赞贾逵是真正的刺史,并让其他各州学习豫州的经验。豫州的经验集中在“察吏六条”上,具体监察的内容为:第一,因官员失职而造成百姓困苦或蒙冤;第二,六百石(县令一级)以上官员的从政情况;第三,为官不廉造成盗贼横行以及基层干部鱼肉乡里的情况;第四,地方官违反农田生产法律,不顾耕耘农桑、捕获鱼猎的禁令,造成对农业的破坏;第五,在推举品行端正、才华突出者时有舞弊行为;第六,不遵守财政纪律,仓库钱谷损耗严重。从立法的角度看,“察吏六条”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其内容比西汉武帝时的“六条问事”还丰富(比如对荐举人的监察),但是曹丕不是汉武帝,而且两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完全不同。此时的刺史已成为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对地方的监察反而弱化了,而且当时战乱不已,即使在曹魏内部,局势也不十分稳定。史书记载,贾逵做豫州刺史时的情况是:“时天下初复,州郡多不摄。”这里的“摄”是管理的意思。即使这样,对于扳倒贪官或不法官吏的做法,皇帝还是支持和肯定的。
最后说一说蜀汉的情况。蜀汉在三国中国力最弱,监察制度也比较简略,但诸葛亮的从政能力和人格力量弥补了上述的不足。诸葛亮赏罚严明,而且能以身作则。马谡善于谈论兵法,诸葛亮很器重他,每次引见,总是从白天谈论到深夜。诸葛亮第一次北伐,任马谡为大将,王平为先锋,驻守街亭(今甘肃秦安境内)。马谡没有实际作战经验,违背了诸葛亮的布署,也不听王平的劝阻,导致街亭失守,蜀汉军队只好全面撤退。回到汉中,诸葛亮查明原因,挥泪斩了马谡,同时奖励了王平,把他提拔为参军,统领五部兵马。诸葛亮对将士们说:“这次兵败街亭,固然是因为马谡违反军令,可我用人不当,也应该负责。”随即上了一份奏章给后主刘禅,请求把自己的官职降低三级,结果被降为右将军。这种做法我们今天叫自觉实行责任追究制。
诸葛亮很廉洁,他在给刘禅的上表中说:臣家在成都,有桑树800株,薄田15顷,一家人可以温饱。臣随身的衣物用品,都是靠官府供给,没有其他任何来源,也不殖任何私产。臣死以后,如果查出有多余的财物,那就是对不起国家。他临死时在遗书中写明,只以随身的着装入葬,不用任何陪葬品。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诸葛亮就是正身的典型。表率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丞相的诸葛亮能够率先垂范,这要比当时一些形同虚设的监察制度强很多。有人统计,三国时期曹魏发生过12次农民起义,而蜀汉只发生过两次。这说明蜀汉政治较为清明,腐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所以客观上缓和了阶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