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劼,翁惠根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体育军事部,浙江 杭州 310018)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精神和要求,切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的测试制度、上报审查制度、抽查复核制度、监测公示制度和监测评价制度,浙江省教育厅自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已对浙江省45所高职院校26 232名时值大二学生开展了五项身体素质的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对引导省内各高职院校学校体育“回归本源”,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教育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随着现场抽测制度的推进,在高职体育教育界对抽测方案的科学性、评价公示制度的合理性和迎测组织工作中的不规范性等问题饱有辩议,本文拟通过对近三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质健康抽测结果的数据分析,揭示辩议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优化抽测方案,科学设计公示制度,标化测试组织与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2015年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14~16个专家组已连续三年分别对浙江省高职院校时值大二男女生各100名,进行为期一天的50m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800m(女)/1 000m( 男)和1min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五项身体素质的体质健康现场抽测,抽测学校占目前浙江省高职院校数的90%以上,不论在抽测实测人数、学校数、合格率、优良等级率和平均得分等指标上,均呈增长趋势,详见表1。这是浙江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客观现状,还是“偶然现象”或“表象数据”值得剖析与探究。
表1 浙江省高职院校2015-2017年体质健康现场抽测情况
2.1合格率与优良等级率结果
据调研,浙江省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规模数平均为10326人[1],每年度以200人为抽测样本,抽测率仅1.9%,而且每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本身存在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的等级差,在不同院(系)、专业(班级)间同样存在体质健康水平的差异性,进一步通过对浙江省11所高职院校2015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达标率与现场抽测合格率、良好及以上率的统计分析表明[2],学校自测合格率、良好及以上等级率分别与学生现场抽测结果中的合格率、良好及以上等级率不存在显著性关系,详见表2。
引起各学校自测等级率与抽测等级率不一致结果的原因是多因素的,可能在于抽测样本的不具代表性、五项身体素质÷70%替代全部八项体质达标成绩、学校自测的不规范性、自测与抽测时间的季节差异性和抽测时段学生的努力性等几个方面因素的交互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浙江省教育厅自2015年以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现场抽测结果年度公示发布制度,省内各高职校普遍重视学生体质抽测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学生体质促进干预措施,取得近三年来各项指标数据增长就是最好的佐证,但2017年度的合格率和优良等级率增长幅度,分别比上年度提升8.7%和62.8%,显得异常,一则与学生水平本身提升有关,也与各校重视宣传教育下的学生参加体质现场抽测主动性有关,再则与各校根据抽测轮转规律开展可能受测对象的针对性强化训练也有关,更与各校在上报学校学生总名单的上报率数据有关(不全上报或遴选性上报)。
表2 浙江省高职院校自测与抽测率相关性分析表
2.2抽测排名结果
2015年至2017年分别对全省43、44和45所高职校进行了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工作,基于分析的系统考虑,本文仅对连续三年参加的高职校排名情况进行剖析,其中由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特殊性,忽略其指标,共对42所学校三年来抽测排名进行分析,结果如表3和表4。
表3 浙江省高职院校合格率排名波动情况统计分析表
统计结果表明,三年平均合格率波动为11.3个名次,占26.9%个名次率,优良等级率为12.6个名次,占30%个名次率,反映出各高职校每年度体质抽测排名动态波动较大, 尤其是三年来学校排名名次高低落差均值分别为32.5和33.5个名次,不少学校出现前年度排名前十名和次年后十名的落差就表征出这个不稳定性,这与抽测样本的不具代表性和学校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主管能动性不均衡有必然关系。
表4 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良等级率排名波动情况统计分析表
2.3五项身体素质抽测结果
通过连续三年来对全省高职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五项身体素质的现场抽测结果分析,三年来各项抽测结果都不同程度呈提高趋势,着实可喜,详见表5,但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总体设计方案良好率下降25%,及格率提高25%[3]的背景下,三年平均得分68.1分,尤其是力量类指标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三年平均得分仅40分,反映出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表5 浙江省高职院校2015-2017年体质现场抽测五项身体素质结果(分)
三年来,全省高职校学生体质抽测结果表明:三年来,通过开展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工作,对引导和督促各高职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体质促进和干预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成效。三年来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测试成绩数据均呈提升趋势,但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抽测结果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学校整体合格率和优良等级率水平,需要不断优化抽测方案,提升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排名公示制度虽能起到政府行政力的“杠杆撬动”效应,但因抽测制度的不尽科学性,必然导致评价的不合理性;全省高校内部不同院(系)、专业(班级)之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呈现不均衡性,导致全省高职校三年抽测结果排名的离散型大,波动大;根据现行的规律性抽测制度和抽测办法,全省各高职校已存在不同程度的“应测”取向,对高职校全面落实体育教育任务不利。
4.1优化抽测方案
将目前200名学生体质现场抽测结果的直接性水平抽测调整为诊断性抽测,用现场抽测结果诊断各高职校体质健康自测的规范性,摒弃既定的按院(系)、专业(班级)轮转的抽测规律,减少“应测”现象,提升各校体质促进工作的全面性。
4.2强化总名单上报率
鉴于目前不少学校“遴选性”上报的不严肃性、不规范性现象存在,在下发抽测通知时,需要强调上报率95%以上的基本要求,对弄虚作假现象进行“零容忍”,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4.3补全抽测项目
为全面对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将现行仅抽测五个身体素质项目调整为含身高、体重和肺活量的全部八个体质健康测试项目。
4.4改革绝对排名公示制度
将按合格率和优良等级率的绝对值排名办法调整为等级排名法,设立合格率A(R≧90%)、B(90%>R≧85%)、C(85%>R≧75%)、D(75%>R≧60%)和E(R≦60%)五个个等级,优良等级率A(R≧25%)、B(25%>R≧20%)、C(20%>R≧15%)、D(15%>R≧10%)和E(R≦10%)五个个等级,
4.5采取“全能积分”综合排名法
鉴于合格率和优良等级率两个指标存在的不同排名结果的难统一性评价,建议采用“全能积分”进行统一换算成标准结果,“全能积分”标准得分换算公式为:优秀率*4+良好率*3+及格率*1-不合格率*2-免测率。
4.6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
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独立法人履行第三方监测和评价机制,更大程度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非行政化、独立性和公正性。
[1] 翁惠根.标准与规范: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育工作保障水平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浙江体育科学,2014,36(6):82-85.
[2] 翁惠根.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现场抽测方案及评价制度优化研究[J].浙江体育科学,2016,38(2):79-82.
[3] 范高翔,翁惠根.我国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制度的历史嬗变与比较分析[J].浙江体育科学,2015,37(4):37-41.
[4]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EB/OL],2014-05-16.
[5]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EB/OL],201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