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娟
摘 要:本文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各阶段管理模式的变革分析,论述了产研分离、课题制、控股调节及事业部制等管理模式的时代性和局限性,对我国创新性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管理模式选择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科研院所;管理模式;科技体制改革;技术创新;时代性;局限性
1 概述
长期以来,科研院所一直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领域科研创新的主体和生力军,“十五”以来,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由科研院所“抗大旗”的局面正悄然发生改变。如今,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与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正在逐渐形成[1]。目前正值“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从市场机制、管理体制和战略空间上对各类国企产生重大影响,也使身处新一轮国企改革浪潮中的科研院所对自身的定位、发展和规划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考验。
我国科研院所大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建立起来的,原有的科技体制具有高度集中性,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国防安全等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2-5]。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与经济发展和设备需求相脱节、运行机制僵化等弊端逐步显现,为了推动我国科技和知识创新的深入发展,科研院所改革势在必行。
2 我国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进程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当代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科学技术及科技体制的发展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势在必行。自二十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科技力量的主体,始终是历次改革的重点,我国科研院所的科技体制改革大体经过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式科技体系[6](建国初至1985年),计划式科技体系是我国建国初期,针对当时内忧外患、社会经济百废待兴、资本主义阵营包围封锁的国内外形势,几乎完全复制苏联国家科技体制,所建立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国防科研相互独立的科技结构,以国家计划来推动科技项目,带动技术转移。在当时的国际大环境中,这种科技体制为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复兴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恢复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组织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极大地缩小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的差距。然而,1966~1976年的十年期间文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造成了极大破坏,我国科技水平与国际差距显著拉大。
第二阶段(1978~1985年):科学的春天-计划式科技体制的局部调整与创新[6]。十年的文革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发展造成了空前的破坏和倒退,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科技体系进行了恢复和局部调整,但计划式科技体系的主体地位不变,也是国家在阵痛后的稳进选择,是对计划式科技体系的恢复和重建。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的科学大会上提出了“生产力中可包括科学”,对科学技术的正统地位给予肯定,科学的春来来了。期间国家制定并颁布了多项激励制度,如《发明奖励条例》、《国家科学奖励条例》、《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专利法》等。新政策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科技发展注入了动力,振作了科技工作者的士气,知识即是力量成为了一种新的信仰,科研队伍、科研仪器、图书资料等的基本建设得到了显著成效。但当时科技体系中的中科院、高校、部委研究机构、地方研究机构、军口研究机构间埋头苦干、互不通气、各自为政的计划式科研习惯,造成了项目研究在低水平相互重复,难以取得技术性突破,产研分离的大格局,造成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转化,而生产部门遵循既往工艺生产、产品品质得不到改善。
第三阶段(1985~1993年):“休克疗法”式科技体制改革,竞争与市场思维得到体现。经过了文革后近十年的努力,我国的科技体系得到了恢复,但科技体系管理的混乱、效率低下的现状,引起了国家的关注,国家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大刀阔斧地酝酿着科技体制的重大改革。1985年3月3日的《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了震动科技界的重大政策调整,首次引入了经济杠杆和竞争性市场机制,改变部门分割、行业分割的产研分离的体制,提高企业的研究能力。1987年,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政研职责分开、简政放权、全面实施所长负责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应逐步转制进入企业,适当加快科研事业费削减速度,逐步实施科研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1988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鼓励科研院所以各种形式直接介入经济领域,支持集体、个体等多种所有制科研机构共同发展。这次改革成功引入了竞争机制打破了大锅饭,通过国家资助取得了一些重大科技成果,但事业费削减,科技人员收入降低,科技队伍断层现象严重,在还没有完全确立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将大量科技人员无情地推向了根本不熟悉的市場,这种“休克疗法”式近乎激进的改革对科研体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第四阶段(1993年~1998年):科技体制改革缓慢推进阶段。这一阶段的科技体制改革是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大改革的一部分,是按照“稳定一头,放开一片”的指导思想,分流人才、调整结构、缓慢稳健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目的是放活应用性研究开发机构、稳定发展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机构。
第五阶段(1999年至今):科技体制改革调整、创新与快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显著加快。1999年我国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对科技产业化项目实施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对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给予专项政策支持。调整了国家计划资助方式,从单纯以项目为核心的方式,转变为项目与科研基地建设并重的多元化支持方式,突出强调了“创新”在科技体制中的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科研研所科技体制改革指明方向,要求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化科研院所制度,突出强调要完善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科研机构制定章程、探索理事会制度,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为科研院所法人治理制度改革铺平道路。对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强调了坚持企业化转制的必要性和方向性,突出强调了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我国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过程中管理模式的变革
自二十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科技力量的主体,始终是历次改革的重点,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科研院所在管理模式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在管理模式上主要经历了从研发部与生产部的计划经济管理、课题组管理、控股调节及事业部管理等模式,每种管理模式都是适应当时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求而产生。
(1)产研分离管理模式(~1986年)
这是一种计划经济时代的科技管理模式,与当时的计划经济相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院所的研究領域是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及国防安全等需要,在财力、物力、人力上进行统一安排与分工,科研院所的每个研究领域都集中了相关领域的骨干研究人员,这种集中力量搞公关、办大事的管理模式,科研资源、科研成果全社会共享,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生产建设和国防安全功不可没。同时,科研与生产是完全分离的,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不是在科研院所内部直接转化为生产,而是由国家按需要将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其他生产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转化和生产,再按需分配给社会各部门。这种研发部与生产部完全分离的管理模式,在当时也是一种高效的科技体制。研发部的科技人员可以集中精力在科研成果上取得快速突破、生产部全力以赴搞生产建设,在当时国家环境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经济、科技进行封锁的时代,对我国的科技进步和国家建设至关重要。
(2)课题组管理模式[7](1986~)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发展的需要,计划经济体制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央和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同样重要,可以互补的发展思路。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从1986年开始,国家逐步削减科研院所事业费,到1991年事业费减拨基本到位。在相关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各级科研院所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科技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之前研发部与生产部完全分离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也难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一种新的科技管理模式在科研院所中得到了普及与发展,即课题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将科研与生产有机结合,在实行有偿合同制及奖励机制下,鼓励科技人员开拓技术市场,实现技术成果商品化,同时科研院所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将自身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为生产力,产品可自主销售,科技人员参与到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阶段,通过客户反馈信息改进技术和产品性能,产品销售所得利润按科技人员所起到的作用进行奖励与提成。这种管理制度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各种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产生和发展,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截止2002年底,中央和地方共有1200多家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成为企业法人。
(3)控股调节模式(1999~)
控股调节是一种体现政府与企业之间既满足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需求,又能满足政府实现企业国有化所需要的相应功能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是一种已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管理实践中得到有效证实的管理体制。我国在1999年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中已将10个国家局所属的242个科研机构改制为科技型企业,多数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国有资产、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均划归地方政府管理。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在管理模式选择上更加灵活多样,引入控股调节模式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协调好主管部门与改制院所的相关干预与影响,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贯彻执行并及时跟进政府的产业政策调整,推动企业型科研院所的改革发展。
(4)事业部制模式[8](近年)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是随着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也是几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在管理模式上的借鉴与尝试。在科研院所内部按照专业领域而非传统产业链划分为各事业部,事业部采用哑铃型管理结构,由事业部直接应对市场需求负责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与拓展、销售及售后指导与服务,而生产制造则由事业部外的其他单位完成,各事业部实行全成本独立核算,并赋予事业部一定程度的人事自主权及利润分配权。科研院所设立职能、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部门对单位内部科研生产管理与基础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更好地实现了技术开发、生产与质检的相互协调与快速发展。
4 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各管理模式优劣势分析
科研院所在管理模式变革中为了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在继承与发展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并将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与业务。传统业务上大多采用事业性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而新业务则需要进行竞争性的企业化管理方式。
产研分离管理模式:一种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是特殊时期特有的管理方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科研与生产是国家按照全国整体需求而分配给相关科研院所及生产企业,国家实行资源调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这种产研分离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国际化发展趋势,难以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科技人员不能直接面对市场需求,难以准确把握科技发展方向,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浪费。
课题组管理模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 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来进行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模式。其相较于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在科研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做出过巨大贡献。然而近年来,课题制本身的弊端不断凸显,其逐渐背离了建立的初衷而不断地对知识分子的科研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考方式进行侵蚀,并导致学术不正之风的蔓延。课题制的异化是体制内和体制外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探讨课题制的异化原因时,必然牵扯到中国学术理念之错位与形变。
控股调节模式:借助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高效发展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存在阵痛和隐痛,首先在新旧管理体制转变过程中,要取得突破和创新,就必定会面临各种旧观念、旧体系和利益群体的舆论压力与阻碍,如何除旧立新考验的是领导者个人和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
事業部管理模式:采用有利于科研院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因各科研院所自身情况差异而存在适应差异,只有深刻领会事业部制模式科学发展实质,借鉴兄弟院所的成功经验,并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的发展特点,合理调配各种资源,逐步完善,才能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促进科研院所长期健康和快速发展。
5 结束语
科研院所特别是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管理模式的发展,是一个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渐进过程,管理模式的选择,除了要与时俱进,更重要的是要适应自身发展特点,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改善福利条件,避免“机构重叠、多头交叉、封闭运转、条块分割及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科研创新能力。同时也要求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要对所管理和服务的科研院所负责,给予必要的扶持,为科研院所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创造必要的宏观政策环境、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环境,为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管理模式的选择,应从构建新型的整个研发体系角度出发,建立产学研合作、技术集群和产业集群等资源组合模式,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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