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协会
垃圾焚烧飞灰是指生活垃圾经焚烧后,由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收集得到的残余物,富集含有大量铅、汞、铬、砷、镉等重金属,苯系物等剧毒污染物,二噁英含量在2ng-TEQ/g 以上。垃圾焚烧飞灰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是对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不当的危害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和警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将垃圾焚烧飞灰(焚烧处置残渣HW18)列为危险废弃物。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不宜用危险废物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理,而需特别注意的危险废物”。然而这些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的要求没有地方政府重视。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依旧采用传统的处置方法将飞灰进行填埋,这占用并破坏了大量土地,飞灰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直接污染填埋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损害极大。
问题二是近年来焚烧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逐年增加,国家和地方政府还未有统筹规划、指导意见以及配套措施处置日益增长的飞灰。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正逐渐由填埋转为焚烧,并且焚烧处理比例逐年上升,十三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据中国水泥协会测算,目前我国每年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量超过400万吨;到2020年,每年排放飞灰将达到约1000万吨。如何处置这些日益增长的垃圾焚烧飞灰,国家层面还没有针对垃圾焚烧飞灰的产生、运输、处置、消纳全过程进行相关统筹规划和出台指导意见,地方政府也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问题三是由于客观等原因不熟悉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的快速发展,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根据当地财政条件和发展思路进行调研论证来选取最优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有的地区匆忙上马的项目无法对垃圾焚烧飞灰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2017年民盟北京西城区委依托中国水泥协会,组织环保、水泥行业相关专家和盟内专家在京津冀地区进行了专项调研;2017-2018年中国水泥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长江经济带区域、京津冀鲁豫苏浙地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专项调研,并赴最早开展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的日本进行调研。
经调研,国内外目前比较常见的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法技术有三种:化学药剂稳定化填埋技术、等离子体熔融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其中,化学药剂稳定化填埋技术是指利用鳌合剂作用于飞灰,稳定化处理后再进行填埋,但是这种技术对二噁英削减无明显作用,并且鳌合剂等药剂价格、土地和填埋场成本高达2600元/吨以上,每年至少需要占用分区防护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6000亩。等离子体熔融技术消耗大量能源,并且很难控制铅、镉等易挥发重金属元素与氯化氢气体逸出的二次灰,成本高达3000元/吨以上。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技术是指利用水泥窑1600℃高温气氛,彻底分解飞灰中二噁英等有机污染物,在水泥窑封闭环境中控制易挥发有害物,并将重金属固熔于水泥熟料晶格中不再渗出,飞灰经处理后没有残渣排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2018年1月8日国家环保部发布2018年第5号文,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2017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入选,技术类别为示范,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根据现有稳定运行的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线数据,处置飞灰平均成本为900-1200元/吨。
另外,在飞灰预处理阶段如果采用水洗工艺将飞灰中的钾钠氯盐进行分离提纯,制成工业盐产品,还能实现资源化利用。
目前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已获证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物种类。2012年北京市就有水泥厂成功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日处理飞灰百余吨,年提纯钾盐6000余吨,在首都地区实现了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经科技成果鉴定,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处置线实现了满负荷稳定运行的工业化应用,处置技术成熟,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并且飞灰预处理水洗工艺国际领先,水经过处理后回收循环利用,无污水排放,耗水量仅为国际同类技术的1/20。
据中国水泥协会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水泥窑设施容量完全能够处置逐年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预测,到2020年,如果我国的垃圾焚烧飞灰全部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来处理,不仅能够实现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减量化,还能通过水洗技术年提取出工业级钾盐100万吨、工业级钠盐200万吨,这将极大缓解我国钾盐资源严重短缺、大部分依靠进口的局面,通过保障钾素供应而确保我国的粮食供应安全。
调研结果分析显示,解决垃圾焚烧飞灰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统筹规划,发挥市场作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政府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对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决策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解决垃圾焚烧飞灰问题必须从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根据调研情况,特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决制止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理,垃圾焚烧厂必须做好飞灰收集、处置的防护措施,采用专业安全袋装、并且标识危险废物。
第二,建议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向环境污染防治等项目倾斜,积极向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单位提供相应的费用和补贴,落实财税、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
第三,建议大力发展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实现无害化、减量化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技术,并且鼓励采用水洗工艺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脱盐预处理,提纯工业级钾盐钠盐,实现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处置。
第四,建议政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开展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在人口规模100万以上城镇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项目。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水泥熟料企业和环保企业利用当地现有水泥窑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不新建水泥项目不新增水泥产能;在水泥厂区内建设飞灰预处理配套设施进行水洗脱盐处理,不额外占用土地。建议北京市、上海市、雄安新区等水泥厂数量少、垃圾焚烧飞灰量将会大幅增长的地区,由当地政府牵头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立飞灰预处理中心进行进行水洗脱盐处理后,飞灰残渣运输到周边区域水泥厂协同处置。
第五,加大力度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的研发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关键设备及备品备件制造。设立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点,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挖掘已经填埋处理的垃圾焚烧飞灰,重新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
第六,建议政府对于协同处置焚烧垃圾飞灰的水泥企业,在执行水泥错峰生产政策时,给予减少停窑时限的优惠政策,保障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建议日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执行普通水泥窑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1/2;日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高于熟料产能4%,低于熟料产能6%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执行普通水泥窑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1/3;日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高于熟料产能6%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参与错峰停窑,冬季错峰时应减少水泥熟料生产负荷15%以上。
第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技术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处置飞灰的技术水平和环保要求。通过支持行业协会协商民主、参加听证会、论证会、专项调研等方式,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