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全景图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位于草原明珠——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占地3000亩,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唯一的一家炼油企业。公司从1988年筹建,1992年投产成功,原有原油加工能力150万吨/年。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于2012年10月全面建成,包括500万吨/年常压蒸馏、280万吨/年催化裂化等炼油装置及配套系统,1套15万吨/年聚丙烯化工装置及储运、动力污水等辅助系统。
“十三五”期间,公司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环保优先、以人为本、低碳生活”和“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美丽中国”的理念,以“打造受人尊重的一流企业”为愿景,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16年,公司加工原油40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87亿元、实现税费86亿元;2017年公司加工原油44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25亿元、实现税费88亿元。公司连续两年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环境信用企业评定,荣获了第十二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年度环保奖。
为了更好地实施《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提前对照标准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普查,摸清了污染物排放底数,制定了《新排放标准实施应对方案》,先后完成了航煤加氢炉低氮燃烧器改造、硫磺回收烟囱达标排放、动力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等工作。
在日常管理中,公司重点关注动力车间污水总排口、锅炉废气、催化裂化脱硫出口、硫磺回收尾气焚烧炉废气及全厂加热炉尾气的排放,重点监测并严格把控。坚持每月分析总结废气、污水排放合格率,对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严肃通报、考核。
严格执行环保红线考核办法,加大在线分析监控力度,主动跟地方环保部门、中石油总部保持沟通协调,与呼和浩特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治理责任状。通过开展装置、环保设施与国家排放标准对标,与设计值、与同行业同类装置排放指标对标,全面排查超标排放或存在超标风险的点源。
为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明确了各单位责任人,制定保障措施。将污染物总量分解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每月核算排放数据,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近年来,公司污染物减排控制指标圆满完成,固体废物合法合规处置合格率100%,环境敏感点噪声达标率100%。
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全员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和环保工作述职,举办环境保护培训宣贯等,不断增强各级人员的污染减排意识。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担责”的污染减排新格局。
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先后建设了280万吨/年催化再生烟气脱硫脱硝项目、污水处理厂优化改造项目。特别是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一系列要求和集团公司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和达标排放工作的部署,推进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和达标升级改造工作按期完成。2016年,公司制定了《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7年,公司制定了《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17年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方案》《呼和浩特石化公司VOCs综合管控管理办法》《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按照计划,公司还持续推进炼化设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油品罐区及装卸系统VOCs减排治理、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VOCs污染源治理、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硫磺回收装置排放指标升级改造、重整再生烟气环保达标治理项目的实施。
姜总到装置现场检查
主操作岗位人员认真值守,紧盯装置参数变化
目前,第一轮炼化设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第二轮检测与修复正在开展。硫磺回收装置排放指标升级改造项目处于详细设计阶段;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已完成动力锅炉、30万吨煤油加氢加热炉的改造,其余工艺加热炉计划于公司2018年大检修期间完成;油品罐区及装卸系统VOCs减排治理项目已完成详细设计;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VOCs污染源治理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重整再生烟气环保达标治理项目已进入可研评审阶段。
环境优美的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生产区
公司修订完善并下发了环保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督促完成硫磺回收尾气及催化再生烟气在线分析仪调试、标定、组态、稳定运行和联网工作,并于2017年7月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公司严格督促各单位及时调整操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新增外排污水在线分析仪和现有污水在线监测分析仪设计、施工以及采购进度进行督办;进一步优化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按照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要求,与第三方签订运维合同,要求确保相关设备完好,台账记录规范,分析数据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规范运行。2016年、2017年,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集团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公司组织完成了第一联合车间、第二联合车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对装置和环保设施开展与国家排放标准的对标,全面排查超标排放或存在超标风险的点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消除环境风险;开展与装置、环保设施设计值及同行业同类装置、环保设施排放指标的对标,全面查找不达标及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努力达到设计值及同行业最好指标。
公司积极落实政府环保部门对企业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自治区环保厅、内蒙古新闻网、公司内网及企业微信公众号、报纸专栏实时更新环保相关数据,紧紧围绕新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及“世界环境日”主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答题、“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公司还不定期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增进了沟通交流,消除了误解,释放和传递了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企业发展的信息。此外,公司还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的形式,全面宣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取得的成绩,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司负责同志说,下一步,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坐标,深刻认识环境保护工作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与保障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全力以赴为实现“绿水青山”、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