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雨,尹常青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235)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凸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信息[1]。一些特殊的标线甚至具有强制性的作用力,迫使交通参与者做出有利于交通安全的反应。与其他交通设施相比,交通标线可以使道路使用者在注意力不离开路面的情况下向其提供最多的道路信息,因此交通标线是引导司机视线、管理司机行为的重要手段。科学正确地设置交通标线能够合理利用道路有效面积、改善行车条件、增加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
但是交通标线工程由于在道路工程中投资占比很低,是其诸多附属设施中最不起眼的部分,所以不能引起设计者足够的重视,在实际工程中总是出现设计不合理甚至错误,从而导致降低通行效率、出行者被动违章,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等。
交通设计是交通规划与工程设计之间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规划理念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道路建设缺乏明确的交通设计环节,导致道路设施设计和建设相对粗放,从而加剧了交通拥堵、资源浪费等问题。对此,住建部组织编写了《城市交通设计导则》,提出了安全保障、行人优先、完整街道、精细化的交通设计原则与方法。交通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轨道站点周围交通设计、公共交通设计、交叉口详细设计、路段机动车交通设计、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标识设计和道路景观设计等[2]。交通标线设计与上述内容均有着直接的联系,是我们进行标线设计的重要依据。
交通设计是对道路工程进行功能设计的过程,确定功能区的类型、数量、尺寸等,然后再将这些功能区组合起来,而标线的作用是将这些功能区进行区分或标识出来。
这些功能区或供某种出行方式专用,或行驶在该区域的车辆拥有某种权限或不具有某种权限等,例如公交专用道、潮汐车道、左转专用道、停车位等。由此可见,标线设计的核心要求是将路面范围各个功能区划分清楚,不能有遗漏或者在功能上有冲突(冲突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其他的交通设施予以区分,如信号灯、标志牌等)。因此在标线设计时除了依据设计规范进行设置外,主要应核查上述问题。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出现多余区域,则应辨别是渠划设计所必需的区域或者是完全多余的区域,前者应采用相应的标线进行渠划,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后者则应核查总体设计是否有必要去掉以节约投资;若划分的功能区范围不足,则应根据需要的尺度拓展道路范围,以满足功能上的需求。
交通参与者在某功能区内行驶,或需要跨越不同的功能区时,应得到相应的指引或警示,例如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限速标记、导流线等。
首先,标线在设计时应考虑这些标线与交通设计时对这些功能区的设计要求,如标线的尺寸、类型、颜色等。
其次,标线设计时应考虑使交通参与者能方便、顺畅地进入相应的功能分区,如设置的导流线是否符合车辆的行驶轨迹。
再次,标线的设计除了满足上述两点要求外,还应保证在交通实际运行中不影响其他功能区的正常使用,如交叉口进口道未进行拓宽而设置的专用左、右转车道,即直行车道直接变左、右转车道时,直行车辆需向右、左合流,因而造成交叉口进口道的拥堵或者车辆被动违章,如图1所示。
图1 直行车道直接变左、右转车道
总之,交通标线的设计应以交通设计为依据,清晰、明确地划分功能区,保证功能区之间衔接顺畅,保证功能区之间不互相影响,最终营造安全、便捷、顺畅的交通环境。
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共同组成了道路交通“语言系统”,因此它不是独立存在的,需要与其他的交通设施进行匹配设计。
在通常情况下,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应协调配置、配合使用,充分、直观地向交通参与者传达交通信息,但并非所有设置标线的地方均应设置标志,反之亦然[3]。例如:在机非分隔带端头必须设置机非分道行驶标志,但不一定设置非机动车道地面标记;路段人行过街横道,如果有信号灯控制时则可以不设置注意行人和人行过街横道标志。
一般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配合设置大致可以分成四种情况:标线无法表达的信息,单独设置标志;标线表达不清或在能表达清楚但在某些特殊环境下不易被辨识的信息,设置标志,标线酌情配合设置;标线与标志表达同样清晰,配合设置;标志无法表达,单独设置标线。
对于需要协调设置的标志标线有:
(1)交叉口标志标线。导向车道标志标线(进口道不大于3条,可不设置标志牌)、让行标志标线、非灯控环岛标志标线、禁止通行方向标志标线。
(2)路段标志标线。人行横道标志标线(非灯控)、机非分道行驶标志标线、专用车道标志标线、限速路段标志标线、车距确认标志标线、设有停车位路段标志标线、潮汐车道标志标线、禁止超车路段标志标线、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禁止车辆停放标志标线等。
交通标线是将交叉口的路权在平面进行了分离,但存在冲突;信号灯的作用是将这些冲突在时间上进行分离,体现了“时空一体化”的设计思想[4]。两者在配合设计上有时会出现问题,例如:交叉口设置了左弯待行区、直行待行区等,这时信号灯在同一方向绿灯信号时应直行、左转分开,且前者应先直行后左转,后者应先左转后直行;没有专用左转车道时不应设置专用的左转信号,反之则可以(但对于交通量较大的交叉口,应积极开辟专用左转车道)。
此外,由于信号灯的运行方式,信号周期均可以调整,因此在信号灯调整运行方式或配时后,应根据交叉口的交通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标线的设置。
标线形态包括标线的平面、立面形状、颜色、尺寸、厚度等,一般标线应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设计,但对于没有固定形状的标线如导流线,应根据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确定,确定车辆行驶轨迹时应充分考虑车辆的行驶条件,例如右转车速应尽量控制低速,以利于交通安全,而左转应尽量采用高速,以提高交叉口的通行效率。
对于城市道路,由于交通运行的特殊性,交通标线的设计形态除了满足一般规范规定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
(1)标记尺寸。由于城市道路视线干扰大,地面标记太小或者不清晰,不利于标记被识别,如导向箭头、地面标记等应根据规范选取较大尺寸进行设置,若根据车速选择尺寸的标记,则建议提高一档进行划施。
(2)标线厚度。城市道路维修周期比公路长,因此应对交通标线的耐久性提出特殊要求,除了材料性能外,标线较厚时,磨损时间较长,其耐久性较好,因此城市道路标线应采用较厚的施工厚度(其他磨损较严重的标线也应进行加厚设计)。
表1 标线材料性能比较表
(3)颜色、反光性能。应根据道路的夜间照明条件来确定标线的颜色、反光性能,对于照明条件较好的路段,则不必特殊强调其反光性能,而应提高其可辨识性、抗污性能等。
目前国内外常采用的标线材料有溶剂型涂料、热熔型涂料、水性涂料、双组分涂料、树脂防滑型标线和预成型标线等,其中前四种标线材料较为常见,后两种一般仅用于特殊部位,应用较少。各种材料性能各异,其性能对比见表1。
标线材料应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标线选用不同的材料,而且对施工方法也应根据使用条件加以要求。例如:北方地区的快速路纵向实线,这种标线车辆碾压少、磨损少,但对反光要求高,所以可以采用水性涂料、热熔型涂料、双组分标线涂料,又由于北方积尘和污染比较严重,因此对抗污性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应优先选择双组分标线涂料;而在南方地区,则应优先选择性价比较高的热熔型标线涂料。对于虚线,由于车辆碾压较多,其对抗磨性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标线必须采用刮涂型,因为这种施工方法标线的厚度较厚、耐久性较好。另外,施工时的温度、现场施工条件对材料的选取也有一定的影响。
标线材料应根据标线实际使用条件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选取性价比最高、最适合的标线材料。但是在同一个建设项目中不应选择过多的材料品种,而增加了设计、施工的难度,且不利于后期养护。
在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中,对连续设置的实线标线,要求每隔15m设置一道排水缝,排水缝宽度为3~5cm,但在实际施工中,几乎都没有进行设置,造成车道内积水,影响交通安全,而不设置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喷涂、刮涂时不方便施工。在此建议在施工时应积极设置排水缝,在喷涂前在需要设置排水缝的部位贴纸或胶带,甚至由人工跟随刮涂机在设置排水缝的部位用等宽的木板、铁条等临时遮挡,待喷涂完成后且尚未干燥时将其移除,从而形成排水缝。
道路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供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出行使用,与一般产品不同,它不同的段落、节点有不同的使用规则和要求,而道路交通标线等设施就是表达这些规则和要求的“语言”,是保障道路被安全、正确、高效使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因此交通标线设计应严格遵循交通设计,与其他设施做好匹配设计,采用正确的标线形态,选择合适的标线材料,控制施工质量和做好标线的维护,是提高我国道路设施水平、促进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S].
[2]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设计导则[R].北京,2015.
[3]温学钧,袁胜强,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4]侯光旭.关于信号控制与道路交叉口设计之间影响的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5(5):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