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文志
延迟退休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热点,自不待言。此前,事关延迟退休的话题屡屡引发舆论热议,不同群体围绕着各自的利益关切发表意见,颇为热闹。有人担心,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大环境下,延迟退休每年可能减少几百万个就业岗位,这样的政策会否产生副作用?有人认为,如果延迟退休政策不能体现为改革红利,那么改革的实施难免带来一系列相关影响。基于此,在延迟退休尚未出台政策之际,应当广泛倾听民意,全面权衡利弊,力求使最终的决策最大限度体现社会共识。
在民意中寻求延退改革最大公约数
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对于我国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但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看得远一些,步子才能走得稳一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日前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小组会议上表示,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未来可能延过60岁。对于不想延迟退休的人群,有委员建议,企业干部可参照政府部门规定予以优先解决,而对于职工,则允许其自我选择是否愿意延迟退休。
目前,很多人主张延迟退休实行渐进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有四个要求,一是延迟退休改革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将有关政策公之于众,依据路线图时间表稳步推进。二是实行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三是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徐趋,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四是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
在此语境下,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不仅是60岁,从长远来看恐怕还要有所延迟”,也体现了渐进改革的思路。目前,关于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案依然还在研究中,还需对相关的建议和方案进行全面汇总和归纳,总体方案出来之后还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总而言之,延退政策每个细节都值得审慎,亟需按照相关的程序层层推进。不论是探索初期、试点改革,还是方案颁布之日,改革红利都要贯穿始终。改革是制度安排,红利是正向效应,彼此的有效弥合,可以赋予延退改革更多的公平正义,让顶层设计较好地契合基层民众的意愿。
事实上,延迟退休自提出以来就备受社会高度关注,但至今仍未公布具体方案。分析其原因,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就业压力非常大,特别是近几年,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的壓力较大,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制定延迟退休政策就需要更加稳慎。而在今年1月9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时再次提及:针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适时研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应对措施。一时间,这项关乎所有职工就业生活的重要政策再次走上风口浪尖。那么延迟退休究竟具体是如何实行,又有哪些人群会受到影响呢?
据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延迟退休方案已初步成型,处级女干部可年满60周岁退休。其实,更早之前,人社部就曾明确表示: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介绍说,因为延迟退休关系人群众多,而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产生的影响程度又不一样,如果法定退休年龄调整幅度过猛过大,对某些当事人会产生明显不公,心理落差就会加大。因此有必要采用“小步慢走”策略,可以使每个人受到的影响大致相同,而且所受的影响也不会太大,有利于代际公平和社会稳定。
采取科学务实措施稳妥推进是关键之举
全国政协委员俞光耀指出,根据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年满60周岁退休。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表示:从长远来看要延过六十岁。“不仅是60岁,从长远来看恐怕还要有所延迟。”因为,无论是从养老金方面,还是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来说,延迟退休都是大势所趋。
2017年,俄罗斯就已经做出了延迟退休的规定。因为数据显示,按照中国当前退休方案,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以上。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而我国现有的退休政策并不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按照退休年龄改革方案: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一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到2045年同时达到65岁,建议部分岗位职工可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然而,不少职工对于延迟退休有着不同的意见,例如一些女职工,长期在急难险重的岗位工作,从体力劳动和危险性的角度考虑,她们不愿意延迟退休。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企业干部可以参照政府部门的规定予以优先解决,而对于职工,则允许其自我选择是否愿意延迟退休。那么,究竟会有哪些人受延迟退休影响呢?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延迟退休政策最根本的原则,是“小步慢走,渐进到位”,为了给公众做好心理准备的时间,政策出台后至少五年,才会渐进式实施。由于2017年没有出台相关方案,如果我们假定2018年出台,2023年落地实施的话,就是以下三个群体将受影响
一是到2023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196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二是到2023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三是到2023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1968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如果延迟退休方案照这样落实下来,对于60后、70后和80后的影响是最大的。对于已经步入社会的90后来说,到退休时已经完全赶上了。当然,由于事关切身利益的延迟退休,不同人群、不同领域和不同工种的职工有着不同的诉求和想法,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个方面,应该有一个全方位的成熟体系,每一个细节的递进都需与国情民意相向而行。
也就是说,改革要促进社会结构持续健康发展,不能伤及退休者的切身利益;要促进人才结构的合理流动,不能因此导致年轻人就业难;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民心;还要配合弹性退休制,采取科学务实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更好地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
至于哪些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延迟退休、哪些不适合,这个问题可以深入讨论。除了要考虑部分职工的特殊性,还要考虑延迟退休的示范性。比如去年1月正式启动的俄罗斯延迟退休政策,率先从各级公务人员退休改革开始,然后再推向社会。类似的“国际经验”,其实我们也可以借鉴。
“自主选择延迟退休”是一举多赢
目前来看,延迟退休是必然趋势,这基本已成为一种定论。而有关文件早就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但延迟退休政策何时落地、如何操作,还需要等待和观察。而人社部关于延迟退休的每次表态,都会引发关注。这一次,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赞同部分职工可自主选择延迟退休,就释放出积极信号。在过去讨论“延迟退休”话题时,有人就曾建议“自主选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民意,既然延迟退休是必然趋势,那么很多人就希望可以自主选择。而汤涛副部长的上述表态,或许就是一种“官意”,当民意和“官意”都认可“自主选择”,应该说最终采取“自主选择”的可能性较大。
事实上,汤涛副部长也承认,一些女职工,长期在急难险重的岗位工作,从体力劳动和危险性的角度考虑,她们不愿意延迟退休。作为延迟退休主管部门官员,能看到部分职工的体力劳动和危险性,令人欣慰,在研究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时,应该会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最终政策安排。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部分职工可自主选择延迟退休,有助于應对社会老龄化和养老金支付压力。
其理由是,“自主选择”更有利于推广延迟退休,而延迟退休快速推广,就有利于早日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假如不采取“自主选择”,推广延迟退休困难不少,则不利于养老大局。进而言之,“自主选择”既能减少延迟退休的行政推广成本,也能提高其推广效率;既能争取更多民意支持,相信也会得到更多地方“官意”支持。一旦最终政策允许部分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延迟退休,笔者认为是一举多赢。对部分职工来说,有了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职业特点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延迟退休。当然,职工自主选择也意味着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在养老金“多缴多得”原则下,少缴即少得。
实际上,延迟退休年龄,即使迈出一小步,对弥补养老金缺口也会有巨大的作用。有公开数据表明,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所以说,必须逐步地延长退休年龄,注重细节问题,严格测试社会各方面的压力状况,毕竟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目前尚不可能全面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却是长远规划中势在必行的一项政策。延迟退休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作为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密切关注其发展,为未来的养老早做谋划。对于推行延迟退休的有关部门而言,“自主选择”可以大大减少推广阻力。据全国老龄办几年前透露,90%以上的人都反对延迟退休。如果采取“自主选择”,多数反对者将会转化为支持者,因为“自主选择”充分尊重了职工意愿,充分考虑到职工现实情况。
一言以蔽之,延迟退休“小步慢走,渐进到位”考验着有关部门的善治能力和智慧。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对于我国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看得远一些,步子才能走得稳一些。比如,改革会否影响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年轻人就业压力会否增大,对企业效率会否产生影响,这些问题都必须兼顾考虑。延迟退休改革只有与民意形成良性互动,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新政带来的负效应,才能广泛凝心聚力,寻找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量,让改革这艘航船驶向理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