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与思考

2018-04-28 01:56黄洪波高富丽韩菲
地质装备 2018年2期
关键词:勘查战略

黄洪波,高富丽,韩菲

(1.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102;2.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与装备分会,北京 100102)

1 引言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产业联盟是企业战略联盟在产业创新领域的一种具体形态,是传统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和延伸,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技术创新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风险性日趋加大的现实下,产业参与者所做出的必然选择。就其本质而言,产业联盟具有产业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特征。

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始于21世纪初。2007年,科技部等部门为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提出要构建并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同年,在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和引导下,依托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组建的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一代煤(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煤炭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业联盟开始运行并得到国家专项支持。2008年12月,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支持和鼓励一批重点领域联盟的发展和壮大。随后,联盟发展进入快车道,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的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产业联盟不断涌现,迄今已有三批共146家产业联盟纳入国家战略联盟试点范畴,科技部为规范探索联盟建设,建立了联盟活跃度评价指标体系,并每年开展试点联盟的评价工作。

战略联盟在推动产业关键共性基础性技术研发提升产业竞争力(如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主导产业标准制定占据产业制高点(如TD产业联盟)、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链和市场合作(如中关村国家环境服务业发展联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成效显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新型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形态,正在成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成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建设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

2 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本情况

2.1 发起背景

为了全面增强地质勘查行业的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我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进入黄金十年发展期。2011年,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编制发布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通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战略重心转移对地质矿产勘查的技术装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技术推广、应用与技术研发、引进相脱节;科技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政策环境还不健全;以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地质调查装备老化、技术含量较低、构成不合理。技术装备水平不仅落后于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一定的距离,与“精兵加现代化”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新时期地质工作任务的要求。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和产业界都在思索如何整合行业优势力量,瞄准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探索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尤其是深部找矿技术装备的发展。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深地联盟)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在业界共同努力下发起成立的。

2.2 组建历程

早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就曾提出要建立产业联盟的构想,后因其他原因,筹建工作一度中断;2011年,随着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联盟筹建工作再次提上日程,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主持下,业界就联盟组建工作达成共识,确定由我国地质装备龙头骨干企业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集团)作为牵头单位来组建;2011年11月,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组织下,联盟发起成员单位在杭州召开会议,就组建联盟达成一致意见,联盟进入建设运行阶段;2013年10月30日,科技部正式发布2013年度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和重点培育联盟名单(国科发体〔2013〕632号)。“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功获批,被科技部列入第三批联盟试点单位名单。

2.3 基本情况

深地联盟由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吉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嘉兴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组成,涵盖了有关深部地质矿产勘查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等业务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行业管理部门。联盟在国家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指导下,本着“以创新项目为载体,产、学、研、用相联合,优势互补,义务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和促进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行业进步。

深地联盟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凝聚行业力量、引领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保障国家资源”为宗旨,建立深部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体系,共同解决我国深部资源勘查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提升勘查技术与装备国产化水平,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深地联盟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地质矿产品勘查行业关键、共性、重大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组织和协调联盟成员间的产学研合作,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项目;协助国家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地质矿产勘查相关标准规范,丰富和完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技术转移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建立联盟成员之间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优惠制度,在联盟内外成员之间推动技术转让与实施;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引进,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3 运行情况

3.1 组织机构

深地联盟的归口主管部门是国家科技部,业务指导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业务指导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业务指导委员会。

联盟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秘书处。其中,成员代表大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联盟的决策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联盟理事会的技术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联盟秘书处挂靠在理事长单位,并下设联盟办公室,负责联盟日常工作。联盟组织机构图详见图1。

图1

联盟成员中,包括2家设备制造企业、6家科研机构、4个高等院校和5个应用单位,涵盖了深部地质矿产勘查领域具有影响力的17个优势单位。总体来看,深地联盟的组成具有成员代表突出、涵盖全产业链、产学研合作基础好、研发实力强等四大特点,理事长单位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二级中央企业,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地质装备行业产业链条最完整、规模最大、综合实力较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3.2 运行机制

深地联盟的指导思想,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构建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合作创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机制;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应用单位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深地联盟的总体思路:围绕国家深部地质矿产勘查重大战略和产业需求,集合优势产业资源,通过产学研紧密合作,建立合作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达到解决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加快先进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两大目标,最终提升我国深部地质矿产勘查产业核心竞争力,保障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安全发展。

深地联盟成员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设计架构,形成相对合理的内部分工协作模式:高等院校侧重应用基础研究,依托行业内专业的科研院所和研发实力强的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完成工程化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最终在应用单位进行应用示范和推广,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工程化-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广的完整的创新闭环。

具体到操作和运营,深地联盟主要实现三大功能。一是推动技术创新,主要包括:创新战略研究(制定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和产业技术路线图等)、创新项目组织(开展联盟内部合作项目、联盟与外部的合作项目以及承担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联合建立创新机构平台如产业化基地、国家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推动成员单位已有创新平台的开放共享)以及技术标准建设(组织联盟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联盟技术标准制修订)等。二是促进产业发展,核心工作就是建立两个桥梁,即:组织产业发展调研活动,积极联系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协助建立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建立产业与政府的桥梁;通过知识产权深化管理和应用、成果推介和技术引进,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建立技术成果与产品的桥梁。三是加强技术服务,主要围绕人才培养和开发交流来开展。

在制度体系上,以联盟协议书为核心,建立了项目管理、经费管理、人员管理以及知识产权和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内部机制,来保障联盟产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3.3 运营进展

3.3.1 推动技术创新

深地联盟组织内部成员单位,围绕国家深部勘探的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现状,编制了联盟科技创新规划纲要,明确了联盟产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路径。以此为蓝图,按照内外两条主线,积极组织实施创新项目。

在内部,累计实施内部合作项目10余项,投入研发经费1500多万元,聚焦深度矿产勘查的技术装备攻关和研发,建立深部勘探的技术装备体系,取得比较明显成效。比如合作开发的XD35DB、KZ30DB系列电传动岩心钻机在业界率先实现电传动技术在地质钻探装备中的应用突破,在汶川地震科学钻探工程、核工业第一科学深钻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成功应用,创造了多项全国纪录,并逐渐实现了深度系列化和型式系列化,有力推动全球地质钻探装备由机械、液压到电驱动的技术升级。

在外部,联盟内部成员单位合作,联合申报并承担多项国家地质调查项目、国家863计划、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覆盖深部地质矿产勘查相关技术装备的基础前沿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以及行业标准、技术工程应用等多个方面,对国家找矿突破行动形成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在创新项目开展的同时,深地联盟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主持或参与多个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比如在装备方面,制修订发布了《地质岩心钻探钻具》、《地质岩心钻探金刚石钻头》、《地质岩心钻探金刚石扩孔器》、《地质岩心钻机型式与规格系列》、《地质钻探往复式泥浆》等一系列国家和行业标准。

3.3.2 促进产业发展

在建立产业与政府的桥梁方面,一是结合联盟科技规划纲要制定,组织开展了科技万里行活动,充分了解联盟成员单位的科技资源、科技需求,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的相互了解,为合作奠定基础;二是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发挥联盟优势,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研究起草《关于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国土资源系统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建议》上报国土资源部。在建立技术成果与产品的桥梁方面,深地联盟在梳理成员单位优势成果储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了联盟成员单位之间以及联盟成员单位与外部的多地、多次成果对接活动。

3.3.3 加强技术服务

深地联盟利用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与矿山装备分会挂靠单位优势,与协会合作,组织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工作,比如全国百家地质队长培训班、全国地质勘探班机长培训等;组织开展行业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讨会和技术论坛,比如电传动技术研讨、绿色智能地质装备发展论坛等;组织召开行业性技术产品交流会、国际地质技术装备展会等,真正发挥深地联盟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4 存在问题

深地联盟自纳入国家科技部试点以来,每年均以较好的成绩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活跃度评价,但通过评价反馈和运营实践,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联盟运行机制的效率和活力有待提高。比如联盟成员单位的扩充和动态调整,尤其是产业前端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充分挖掘市场需求,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二是联盟非社团法人身份阻碍工作开展。产业联盟是松散的协议型组织,通过契约对联盟成员进行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没有法人身份,联盟既不能以合法身份承接政府重大科研项目,也不能参与合同谈判。

三是联盟纵向渠道桥梁作用尚需加强。深地联盟通过前期努力,已经得到国土资源部在项目申报中的渠道支持,但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体系中,目前只有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具备项目申报和推荐渠道。

5 发展建议

产业联盟作为产业创新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未来产业创新的重要方向。当前形势下,一方面是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和地质调查战略重心转移形成的强大的国家战略需求,一方面是由于矿业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地质勘探行业目前的低迷调整,深地联盟如何进一步发挥产业创新平台作用,值得认真研究与深思。

(1)推进联盟社团法人化。联盟建设以契约安排作为基础,以产业技术作为需求,以政府计划作为引导,以相互信任作为前提,契约安排是重中之重。目前深地联盟以协议书作为契约,约束力相对较弱,联盟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强关系,如果能注册为社团法人,无论对于内部机制安排还是外部业务开展都有裨益。

(2)加强政府支持和导向。产业联盟因其产业性、战略性属性,其发展应该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认可。事实上,从历年活跃度评价情况来看,发展运营优秀的产业联盟均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辅导、认可和大力支持。深地联盟不仅要在业务主管部门层面,而且要在国家重大创新项目层面,充分争取支持和认可,发挥示范联盟构建技术创新链、推动产业重大技术创新和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作用,以体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对联盟的政策导向。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地联盟不仅要突出国家战略重大需求,更应该强化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充联盟规模,尤其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成员数量。

(4)加强联盟间交流。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组织模式,联盟发展处于探索过程中,深地联盟应该充分利用中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个平台,加强联盟间交流学习,尤其是在联盟发展难点的机制问题上,比如资源整合配置机制、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成果扩散辐射机制、产业互动开放机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和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等方面,借鉴成功经验,规避发展误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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