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毅程瑶官王飞
(1浙江省丽水市森林资源收储中心 323000;2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浙江丽水 323000)
2008年, 丽水市对面积 8hm2以上的湿地资源开展专项调查,编制了《丽水市湿地保护规划》(2006-2020)。2015 年,丽水市各县(市、区)在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查,编制了全市县级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查范围为湿地面积8hm2以上(含8hm2)的湿地斑块,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以及其它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湿地。
表1 丽水市各类型湿地面积 单位:hm2,%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是瓯江、钱塘江、闽江、赛江、飞云江、椒江六大水系干支流的发源地,瓯江水系为本区域主要水系。全市5 km2以上河流973条,总长9501km。丽水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江河湖泊众多,山地、平原、江河、滩涂兼有的多样地貌类型孕育了丰富的湿地资源。
根据最新调查,丽水市湿地面积31165.36hm2,共分为4类10型,其中:天然
湿地面积16491.22 hm2,包括近海及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3类6型;人工湿地面积16474.14 hm2,包括库塘、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稻田4型(见表1)。
1.2.1 全市湿地资源分布不均匀,中部及东南部分布比重大
中部及东南部的莲都区、云和县、青田县、景宁县湿地面积均占全市湿地面积10%以上,其它县(市)占比均在10%以下(见图1)。
图1 丽水市九县(市、区)湿地面积排序及占比
1.2.2全市人工湿地与天然湿地面积相近,但各县(市、区)分布差异大
全市天然湿地面积占全市 47.14%,人工湿地面积占全市 52.86%,分布面积接近。但各县(市、区)中,除青田县、龙泉市、遂昌县的人工湿地和天然湿地分布较均匀外,其它县(区)人工湿地和天然湿地分布的差异较大(见图2)。
图2 丽水市九县(市、区)人工湿地和天然湿地构成
1.2.3 河流湿地机构成天然湿地的主体,分布区域性明显
全市河流湿地面积 13664.33hm2,占天然湿地面积的93.01%。河口水域、三角洲湿地、泛洪平原湿地多分布于东北部河谷盆地;中部及西北部低山丘陵河谷以河流为主,也有少部分泛洪平原湿地;中南及西南部中山的天然湿地以河流为主,是沼泽湿地的最大分布区。
1.2.4 人工湿地以库塘为主,主要分布于中南部
全市库塘面积15534.43 hm2,占人工湿地面积的94.3%。大型库塘在全市分布不均匀,在瓯江水系干流地带分布比重大,中南部是库塘湿地重点分布区;西南部、北部及东北部是库塘湿地分布贫乏区。人工湿地中的输水河、水产养殖场以及云和的梯田湿地均为零星分布的独有类型。
1.2.5 沼泽湿地资源典型,多为溪源湿地
全市沼泽湿地面积261.20 hm2,占湿地总面积的 0.84 %,但在全省沼泽湿地中所占比例高达三分之一以上,在浙江省各地市中较为典型。全市沼泽湿除东北部分布较少以外,其它各地都有分布,1公顷以下沼泽湿地更是星罗棋布,大都分布于高海拔地区,且多为溪源湿地。
1.3.1 动物资源
丽水市境内鱼类100种(不含引进种),隶属于10目21科66属;两栖动物35种,隶属2目7科13属;爬行动物54种,隶属3目11科33属。丽水市境内鸟类记录有259种,隶属于15目48科147属,都与湿地生境相关;兽类记录有57种,隶属于8目23科45属,其中湿地兽类多为水獭、黄鼬、狗獾、猪獾等小型兽类。
1.3.2 植物资源
丽水市维管束植物有274科1122属3546种,维管束植物中的水生植物是湿地植物群落的主要构建者,市域范围内水生维管束植物共40科73属116种,按其形态特征和生态习性可分为四种生活型,即挺水植物(含湿生、沼生植物)77种,漂浮植物11种,浮叶根生植物12种,沉水植物16种。湿地珍稀物种有中华水韭、东方水韭、长喙毛莨泽泻等。
丽水市以规划为引领,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由市林业局牵头指导实施全市范围的湿地保护建设。2008年,《丽水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06-2020)发布实施,之后几年中,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云和梯田省级湿地公园、景宁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相继设立并开工建设。2015年,编制了全市九县(市、区)县级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丽水市湿地保护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6年,丽水市把占全市湿地面积92.94%的 28965.7 hm2湿地划定为保护范围,通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丽水市‘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来落实。至2017年,全市已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列入省重要湿地7处。
2012年,《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发布实施,实现湿地保护利用有法可依。2015年,丽水市及所辖九县(市、区)先后成了立绿化与湿地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所在地林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建立了林业、国土、建设、水利等部门执法联动和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湿地的保护管理。
丽水市及所辖九县(市、区)虽然成立了绿化与湿地委员会,但是,作为湿地管理牵头部门的市、县(市、区)林业局都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与湿地保护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同时,全市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其它地域少有分布,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
湿地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与当前所处的保护地位不对称,除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有保护建设资金投入外,其它重要湿地以及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湿地都缺乏相应的保护投入机制。因此,需要分级进行保护,建立相应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湿地管理职能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由于各部门的政策规定、管理目标等差异,目前由林业部门牵头还难以做到对湿地保护的统筹管理,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同时,虽经过多年保护宣传,唤起了大多数公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但还存在少部分企业或民众随意破坏湿地资源、向湿地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湿地基础性研究及监测是湿地管理的基础。关于丽水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仅在2008年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专家进行了测算,这领域的研究近几年处于停滞状态。目前,丽水市湿地保护基础性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加强市、县级湿地保护队伍建设,设立湿地保护站,专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解决当前无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湿地分级保护管理机制,适时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分步实施。
以政府为主导,建立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避免各自为政进行湿地保护开发利用。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减少不同部门间对相关工作的重复投入和数出多门。
建立监测站,完善湿地资源、物种和水质监测体系,开展区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保护建设和修复技术,以及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等领域研究,提供保护和建设管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科研支撑。
在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基础上,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争取市域全覆盖。同时,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正确引导建设,避免以湿地保护的名义实施破坏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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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湿地保护规划(2006-2020)[R].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