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富
1937年3月23日至31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延安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毛泽东、张闻天、朱德、张国焘等56人。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张国焘错误的决定》,指出了张国焘错误的性质和主要内容,暂不给张国焘做组织结论。延安会议后,在党内和军内广泛深入地展开了揭发批判张国焘路线的斗争。而此时,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军长许世友正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中央决定开展批判张国焘路线的斗争,为时3个月。这场斗争使广大干部,特别是红四方面军指战员受到了一次生动而深刻的教育,进一步认识到坚持党的正确路线和“党指挥枪”的原则的极端重要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是,抗大在批张运动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和过火现象,把张国焘与他曾领导的红四方面军的干部战士捆在一起批判,整得红四方面军的学员抬不起头。
有一次,在抗大的批斗会上,有的人不注意方式方法,讲了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性格耿直的许世友坐不住了,起身反驳,便有学员说许世友和张国焘穿一条裤子,是典型的托洛茨基。情绪激动的许世友再也忍不住了,骂道:“老子说了几句话就成了托洛茨基,啥球托洛茨基,老子不懂,尽放狗屁。”这一骂,引起了众怒。学员们纷纷指责许世友不像红军的高级干部,倒像一个大别山区冲出来的土匪,还像一个地地道道的军阀,是张国焘在抗大的代言人。批斗张国焘的会变成批许世友了。许世友气得心血潮涌,暴跳如雷,突然,他双手捂住胸口,口中喷出一股鲜血,住进了医院。
红四方面军的一些老战友纷纷到医院探望许世友。从老战友口中,许世友听到了中央准备枪决周纯全、何畏、张国焘的传言,心想自己是张国焘手下的军级干部,肯定要受到牵连,与其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枪决了,倒不如逃出去打游击,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他想到了正在四川率领1000多人打游击的老部下刘子才。于是,他向前来探望的詹道奎、王建安(原红四军政委)等人说:“我们到四川去打游击,叫他们看看我们到底是不是革命的,愿走的就走,不愿走的也不要告诉中央。”
这些战友纷纷响应,表示赞成。经过秘密串连,有20多个团级干部,2个营级干部,6个师级干部,5个军级干部,共30多人愿意带枪逃跑。许世友亲自谋划,制定了行动方案和出走路线:约定4月4日晚10时,各人带各人的枪,到军政大学第五队厕所侧面集合,许世友亲自带领两个人掩护,由北城门出城逃跑,如果被发觉有队伍来追时,则进行反抗。出城后到二十里堡集合,沿路以红军的名义去骗政府的饭吃,一到了白区,则假抗日的名义,向地方派粮捐款,作为经费。
可是,正在关键时刻,王建安醒悟了,他认识到党内矛盾可以在党内解决,何必采取这种极端行动,这不是叛变革命吗?所以他决定不走了。王建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认真思考, 4月3日上午,他将逃跑计划向学校保卫处做了报告。此事上报到校长林彪那里,林彪感觉事情重大,立即赶往凤凰山脚下的石窑洞里,面见毛泽东,汇报了这一重大情况。毛泽东听完报告后说:“一是注意保密;二是把人先抓起来再说;三是防止其他人再出类似问题。”林彪回到学校后,马上召集相关人员开会,传达毛泽东的指示,部署逮捕许世友等人。
3日下午4时,学校突然吹响紧急集合号,召集学员在各队开会,第一、二队学员都是军队的高级干部,集合在教室内,分别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开全体会议。各队把参与密谋的人一一点名叫了出去,由保安人员捆绑起来押走了,一共抓了30多人。许世友被捕后,怒火冲天,大吵大闹,嚷道:“这件事都是我一人做的,和别人没有关系,要枪毙就枪毙,要砍头就砍头,老子不怕!”由于许世友情绪过于激动,保安人员给他戴上手铐脚镣。
为了审理“许世友拖枪逃跑案”,中央成立了一个高级军事法庭,董必武任庭长,傅钟(时任抗日军政大学政治部主任)为公诉人。董必武为查清楚这一事件,做了大量的庭外调查工作,并亲自与许世友、洪学智等红四方面军被捕者一个个谈话,详细询问事件的来龙去脉,结果证明这一事件并不是张国焘幕后操纵和指使,许世友、洪学智、王建安等人也没有组织性的行动,只是对抗大的斗争方式表示不满,因此愤而反抗。
在审讯期间,有人提出,许世友态度恶劣应该枪毙,免得留下后患;有人认为,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枪毙了一个许世友可能还会出现第二、第三个许世友;还有人煽风点火,企图把事情闹大,唯恐天下不乱。可是董必武不为这些议论所动,把自己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原原本本报告给了毛泽东,并谈了自己的看法。
“拖枪逃跑案”也引起了毛泽东的思考。事发之后,在一次听取抗大汇报时,有同志反映,红四方面军战士私下讨论过一个话题:“到底是毛泽东学问大,还是张国焘学问大?”几个战士都说:“张国焘学问大。”汇报的同志主张整整那几个战士。毛泽东诙谐地说:“还是张国焘的学问大呀!张国焘在批判毛泽东时,没有批战士,毛泽东在批判张国焘时,却连战士都批了。”于是毛泽东亲自出面干预,纠正反张斗争中的扩大化倾向。他指出:“只批张国焘的错误,不能批四方面军的干部,更不能批战士。”他否决了有人提出的要枪毙许世友的提议。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和指示,1937年6月6日 上午,最高法院高级军事法庭公开审理“许世友拖枪逃跑案”。据《新中华报》报道,6日上午10时,苏维埃政府最高法院举行公审大会,由各机关、团体派代表参加旁听,代表有150余人。审判长董必武,书记员周景宁,人民陪审员4人(倪志良、谢富治、刘长胜、高检成),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即公诉人)傅钟。
开审时,先由傅钟报告被告人许世友等6人的犯罪行为,继由许世友等自己口供。据许世友供称:“我是此次组织拖枪逃跑的主要人物,因为我对目前形势产生悲观,对统一战线表示怀疑而至于反对,因之感觉没有出路,于是组织逃跑,一共组织有三十余人,在组织中以出去打游击战争为名义,来煽动一部分落后的人,约定在4月4日晚上……”
其余人员对逃跑事实亦供认不讳,均深刻表示悔悟,认为此种行为完全是反革命的行为,帮助了敌人。后来经过旁听者发表意见,法院最后判决,认为许世友等人拖枪逃跑是一种反革命行动,是破坏统一战线的。最高法院最后宣布判决如下:许世友有期徒刑一年半,剥夺其公民权两年;刘世模有期徒刑1年,剥夺公民权1年;洪学智、朱德崇、詹道奎有期徒刑8个月, 剥夺公民权1年;王建安有期徒刑6个月。
这个判决对于这6名主犯是从轻的,轻判的理由,报道中也写得很明白:“按照一九三三年苏维埃颁布若干处置红军中逃跑的法令,应该处以死刑,但念该六犯均参加长期的革命斗争,在红军战斗史上有过光荣的成绩,每人身上均负有四次以上的伤,同时,在监禁中,经过两个月来的考察,各犯均有深刻的悔悟,情尚可原,故判决时,酌量情形,减轻其罪。”
毛泽东与许世友
许世友等人在被囚禁的一个多月里,毛泽东曾到关押他们的窑洞里看望他们。据《洪学智回忆录》记载:第二天下午5点钟左右,许世友、洪学智等人从窑洞出来活动时,看见毛泽东正向他们这边走来,身边只跟了一个秘书,远处还有四五个同志,离得较远,看不清楚是谁。
毛泽东大步走过来,一见面就问:“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呀?”许世友等人一个个做了自我介绍,毛泽东点头注视着他们。毛泽东接着问他们身体怎么样,他们都说身体很好。毛泽东又问生活怎么样,他们说生活比在抗大学习时好,天天都吃大米饭,还有白菜哩。
寒暄过后,毛泽东转入正题,问道:“你们有什么要求没有?”许世友等人都没有作声。毛泽东知道他们心里还有顾虑,就接着说:“红四方面军的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的宝贝,不是他张国焘的干部,张国焘是党中央派到四方面军去的,他的错误应该由他自己负责,与你们这些同志没关系。过去他们讲的那些话,不代表中央,只代表他们个人。”许世友等人还是没有说话。当他们要求继续学习时,毛泽东当场拍板,让他们等到下一期(即抗大三期)继续参加学习。毛泽东讲了这些话以后就走了。其实,毛泽东来看望他们,征求意见,是因为他已了解到真实情况,是来给他们平反的。毛泽东走后不久,他们全部被释放了。用李先念的话说:“这实际上是为他们平了反。”
毛泽东还专门来到关押许世友的窑洞,亲手为他打开脚镣手铐,与他促膝长谈,勉励他驰聘疆场,杀敌卫国。
1937年7月,中共中央撤销对许世友等人的刑事处罚,让他们重回抗大学习。重获自由以后,许世友、洪学智等人开始了“半工半读”的学习生活,他们不仅是抗大第三期的学员,也是各个工作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就是当时没有兼职的,毕业后也立即分配了工作。
1938年12月,许世友跟随朱德总司令上了太行山,随后被任命为129师386旅副旅长。1939年秋,许世友调华北党校学习,不久,被调任山东纵队三旅旅长,在渤海之滨的胶东大地、清河两岸与日伪军展开浴血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