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作为2018年农业部“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指标,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三是突出重点范围。
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一是异地抽检制度。承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的各部级质检机构均不承担所在省(区、市)的抽样检测任务,全部实行异地抽检,确保监测工作的公正性。二是复检制度。统一指定承担复检工作的技术单位,每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结束后,随机选择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复检,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能力验证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要求所有承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的部级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项目,不合格的将取消承担任务资格,确保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和检测能力。四是会商制度。针对每次例行监测结果,邀请有关专家和一线监管人员进行会商,深入分析监测中发现的重大問题,查找原因,确保监管措施整改到位。五是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将每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较多的地区,发函督办,确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六是检打联动制度。根据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多的地区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处罚的力度。
(以上摘编自《农民日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