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探索
—— 『拯救老屋行动』松阳实践

2018-04-24 11:50撰文励小捷供图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部分
中华民居 2018年6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老屋村落

撰文励小捷 供图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部分)

励小捷

原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原局长,现任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

传统村落建筑的保护与发展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浙江省松阳县作为全国唯一的﹃拯救老屋行动﹄项目试点县,历时两年多时间,修缮完成了142幢老屋。同时,在老屋的修缮过程中,松阳也结合乡村旅游的发展,植入了民宿、客栈等新业态,吸引了更多年轻人回乡创业、就业,让这些老屋﹃重焕新生﹄。这是一次极有意义的探索实践,为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根基,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富有价值的旅游资源,更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根基,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村落中的传统建筑是农耕文明的承载者和继承者。“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保护传统村落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传统建筑。

2016年4月,经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批准,委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实施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项目——“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在浙江省松阳县启动。该项目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国家战略规划,按照国家七部委局关于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部署,资助推进中国传统村落中非国有文物建筑的保护性修缮工作,旨在探索传统村落中私人产权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的一个可行办法。

“拯救老屋行动”资助范围为中国传统村落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私人产权文物建筑。项目资助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所需资金的50%,剩余部分由产权人、当地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筹措。项目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了房屋产权人出资修缮文物建筑的积极性。项目启动后,产权人积极采取个人自筹、亲友拆借、银行贷款、村集体垫付等方式出资投入,再加上地方政府及社会组织的资金、资源投入,从而构建了以国家财政资助为推动力,以房屋产权人为主体、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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