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雨
摘 要 秦朝统一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皇帝制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其对于秦朝的灭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皇帝制度下,皇帝个人因素对于国家发展方向的影响大大增强,君主权力的独大且缺少制约,皇权极易被滥用等问题的存在,是秦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 秦朝灭亡 皇帝制度 皇帝个人 权力
中图分类号:K232文献标识码:A
秦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维护和强化皇权为前提而创立的,皇帝制度是皇帝地位独尊,大权独揽的重要制度保障。皇帝制度的高度集权性,有利于巩固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但皇帝制度的弊端也十分明显。
1皇帝个人因素
秦始皇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思想。他结束了春秋以来549年的分裂,统一了中国,这些伟大功业的建立让他十分自负“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皇,而羞与之侔。”皇帝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皇帝个人因素对于国家统治的影响,国家的发展方向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个人的意志。“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而皇帝制度也将秦始皇个人的自负贪权等性格缺陷带到了秦朝的统治中。秦始皇过于骄傲自负,不愿意接受不同的声音,加之秦始皇“不信功臣,不亲士民”,所以“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于是造成“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自容”的情形,这样一来,皇帝身边留下的大多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辈,不同的意见会越来越少,错误则会越来越多,各方面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就算秦始皇雄才大略,一个人的智慧总难比一群人的智慧,言路的闭塞让始皇帝未能及时调整统治的失误。吕思勉说:“政治是不能专凭理想,而要顾及实际的情形的”秦始皇在统治中政策行之过急,急于实现“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的乌托邦,却没有考虑人民承受能力,“虐民以自奉”,加速了秦朝灭亡的脚步。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二世怒,下吏。后使者至,上问,对曰:‘群盗,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上悦”秦二世不愿面对叛乱兴起的真实情况,官吏就只报告能让皇帝高兴的内容,甚至不惜捏造事实来取悦皇帝。皇帝制度让国家紧急情况的处置让位于皇帝的个人意志,因皇帝性情的影响而错失用兵良机 ,未能尽早扑灭反对势力,一定程度上为起义势力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综上可见,在皇帝制度下,国家的命运与皇帝个人的能力密切相关,皇帝的个人意志影响着政治统治的方方面面。皇帝个人的失误,会被放大到整个国家层面,进而影响国家的发展方向,秦王朝也正是这样一步一步偏离轨道,走向灭亡的。
2皇帝的权力
秦朝没有外戚干政等因素的影响,所以皇权的独尊独大在秦朝得到了充分保证。“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皇帝制度赋予皇帝的地位和权力导致大多数符合皇帝意志的事情一旦决定,就很难被改变, 正因如此,皇帝在统治中犯下的错误或出现的失误,是难以纠正的。
首先,秦朝皇帝制度下的皇权缺少制约,权力极易被滥用。
一方面,皇权的独尊独大使官僚体系很难对皇权形成有效制约。朝议制度的建立,虽然使大臣能够较多的参与政治决策,但大臣只是为决策提供一定建议,最终的决定权由皇帝掌握,在皇权面前,秦朝官僚体系的作用是有限的。《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面对“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毋已”的状况,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向秦二世进谏说:"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轉。"而秦二世却说:“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毋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并且“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由此可见,即使面对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秦朝皇帝制度下,大臣对于皇帝的意志也很难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而且皇帝制度给予皇帝无上的权力,可以使皇帝的意志与想法顺利变为现实,导致权力的滥用误用,秦朝很容易陷入国家统治的危机,造成短命而亡的结局。
另一方面,皇权缺少观念上的制约。 皇帝制度在秦朝还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皇帝与天命的关系并不明确 ,天命对于皇帝的约束并不大。《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下,风雨暴至,休於树下,因封其树为五大夫。禅梁父。”始皇帝似乎并未太在意所谓“天意”,暴雨过后封禅继续进行。与秦朝形成对比,我们可以回顾西汉的历史。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汉朝的正统思想。董仲舒主张“天人感应”,即“……人间的政治过失必然使天生气,发怒。天怒的表现,是通过自然界的灾异,诸如地震、日食、月食、旱灾、水灾。这都是天的警告,要人主改正错误。”这样的理论主张,将皇帝置于天命的约束之下,一定程度上会约束皇帝权力的行使,规范帝王的行为。我们不能说“天人感应”能够对皇权产生真正实质性的约束,但至少可以让皇帝承担一定的形式上的责任,如汉朝皇帝下罪己诏或是通过策免三公的方式来表面治国不当的责任由三公承担。而秦朝的皇帝则更重视人为,连“天命”这样 观念上的制约也没有,皇帝的统治失误连形式上的责任都不需承担,皇帝制度赋予的皇帝的权力就很容易被滥用了。
其次,在皇帝制度下,家国同构,公私界限不明确。
“君王个人行动和国家的政府行为,往往是分不清、划不开的,朕就是国家,皇帝的私欲也就是王朝的意愿。”这就为皇帝依靠皇权,调动国家力量来满足个人欲求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其规模令人惊叹,而骊山陵墓更是“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时至今日,其封土仍高达51.3米。这样两项工程就征发工人约70万人。秦朝的徭役工程却不止这两项,《史记·李斯列传》载:(秦始皇)“治离宫别馆,周遍天下”, 秦朝每年服徭役的人口有近三百万,其对于民力的压榨可想而知。然而,消耗百姓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修建的庞大工程,美其名曰“国家设施”,却大多都被用作帝王个人享用,普通百姓少有机会使用,这大大加剧了民众心理上的不平衡感,大大减少了对于帝王的信任,使秦的统治失去了民心,加速了秦朝灭亡的脚步。
皇帝制度给予了皇帝无上的权力,为秦朝的统治埋下了隐患。秦朝的官僚体系无法对皇权形成有效制约,皇帝的统治失误也不用承担形式上的责任,加之皇帝制度下,家国同构,国家容易成为满足皇帝个人需要的工具,权力的滥用加速了秦亡的步伐。
3皇帝权力的继承
皇权的顺利传承是国家统治能够延续的关键,但显然秦朝在这方面出现了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胡亥的篡位,导致权力继承的失序。
秦始皇突然病逝沙丘,死前只是留下了“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的遗诏,并没有正式立下太子,留下了巨大的权力真空。于是赵高联合了胡亥和李斯两人成功实施了政变,篡改遗诏,顺利扶植胡亥登上皇位。皇帝制度下皇权过度集中,导致皇权很容易受到控制,只要控制了皇帝,就可以控制皇权,赵高所做就是如此。胡亥成为皇帝,赵高凭借其是胡亥老师的身份,深得胡亥信任,同时胡亥太过年轻(21岁),政治能力不足,赵高便很容易控制皇权,使胡亥成为其傀儡,大大改变了秦朝的历史走向,使秦朝的统治深陷于危机之中。
赵高帮助胡亥以非法身份登上帝位,自然非常担心胡亥的地位不稳,一定要不择手段保住胡亥的皇位,从而能够一直对皇权形成控制。赵高做贼心虚,煽动胡亥:“夫沙丘之谋,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诸公子尽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于是胡亥采取措施,最终,“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逮者不可胜数”“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赵高进一步清除了胡亥的兄弟姐妹等皇位的威胁者,诛杀蒙氏兄弟和李斯等重要的大臣,甚至搞出“指鹿为马”的闹剧,来清除异己。而在胡亥忙着巩固帝位时,却没有认识到秦朝统治的重大危机,忽视了要及时进行拨乱反正,调整统治的政策这最为紧迫的任务。胡亥在赵高的影响下, “长居禁中,与高决诸事。……公卿希得朝见……”, 一点点丧失了最后拨乱反正的机会,反而变本加厉,“复作阿房宫……如始皇计”更加的自私任性,荒淫奢侈,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胡亥成为皇帝后的这些措施都大大加深了秦朝的统治危机:一方面,清除异己的举措削弱了其自身的统治力量,所以在后来“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的局势之下,统治集团内部的力量迅速瓦解,无法控制局势;另一方面,其未能及时拨乱反正,调整政策,进一步激化了阶级矛盾。综上的种种因素,导致子缨继位后已完全无力挽救秦朝的统治,秦朝灭亡的结局已无法改变!
4结语
皇帝制度顺应了大一统秦朝在政治上的需要,但对于秦朝的灭亡也负有重要的责任。皇帝制度将皇帝个人与国家统治紧密联系起来,使秦朝皇帝的个人因素对于国家的影响大大增强,这也是秦朝始终未能调整统治政策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皇帝制度给予了皇帝高度集中的、无上的权力,又缺少能与皇权相匹敌的因素对其形成制约,皇权十分容易被滥用,秦朝对于民力的过度压榨就是由此造成的,其对于百姓的剥削最终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导致了秦朝的灭亡。最后,皇帝制度下的皇权继承问题也是秦亡的重要原因。秦始皇未立太子,形成了皇权的权力真空,为胡亥篡位提供了机会。正是因为其以非法手段登上帝位,地位并不牢固,所以需要清除统治集团中的异己,却也因此大大削弱了自己的统治力量,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势力对于秦王朝的離心,在各种反秦势力的冲击之下,秦王朝的统治迅速土崩瓦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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