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时期中国戏剧发展缓慢的原因

2018-04-22 13:53李政轩
北方文学 2018年8期

李政轩

摘要:中华文化在自己极为灿烂辉煌的漫长历史中因某种特殊的消极因素与戏剧无缘。中国戏剧晚起的原因远不止艺术形式,还有文化心理上的缘故。其中孔子的儒家学说对礼乐的改革及儒家礼乐观念使得先秦社会“泛戏剧化”,影响了先秦时期戏剧的形成与发展。

关键词:中国戏剧艺术;巫觋祭祀礼仪;儒家礼乐制度;戏剧因素;泛戏剧化

各大古文明间在语言文字并不相同,也从未交流过的情况下,不谋而合的产生了几大基础艺术门类,例如绘画、舞蹈、音乐、雕塑等。各门类艺术的融合,水到渠成地产生戏剧。戏剧的产生成为重大的社会兴奋点,然而中国古代文化却独缺了戏剧,晚到比希腊悲剧,印度梵剧晚了一千多年,可见空缺之久。和世界上其他古文明发祥地一样,我国戏剧美的最初踪影,隐藏在原始的歌舞以及古老的巫术礼仪中。它们相互融合,在古人们的拟态表演中形成戏剧的种子。然而就在这各类艺术可能凝聚为戏剧的时刻,作为氏族贵族思想代表的中国思想家孔子则把巫术礼仪引向政治、伦理之途,使得戏剧美的因素渗透在了人们的生活中,而使中国的戏剧在先秦时期未能获得凝聚而独立。其倡导的和谐调节、温柔敦厚的儒家礼乐观念,更是延缓了中国戏剧的形成。

一、文献综述

芬兰美学家希尔恩在其所著的《艺术的起源》一书中充分肯定了原始社会中戏剧美因素的存在[1]。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史》中写下“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之神之冯依,故谓之曰灵……”[2]王国维认为巫觋活动是戏剧的萌芽所在。余秋雨先生在《中国戏剧史》中认为这一断论,颇有眼光[3]。对于我国古代“泛戏剧化”的问题,台湾学者唐君毅在《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中认为“中国古代之无独立之戏剧正由其合礼乐之社会政治伦理之生活,整个皆表现审美艺术之精神”[4];罗锦堂也在《中国人的戏剧观》中认为“中国人就往往把为人看成和演戏一样,盖以为生命的过程,如同剧情,有悲欢离合;人生的善恶,如同角色,有生旦净丑”[5];美国传教士史密斯认为中国民族“是一个富于戏剧本能的民族”[6]……

二、古代生活中的戏剧美因素

戏剧的最初踪影,基于古代生活中隐隐约约显现的戏剧美因素。芬兰美学家希尔恩认为有两种“戏剧”,一种是现代意义上的戏剧,另一种则为标准降低后才能发现和承认的原始戏剧。即原始社会中存在戏剧美因素,且以原始歌舞为渊源。它已对实际生活作出了最简陋粗糙的概括,具备了象征性和拟态性。拟态表演,又因原始宗教而获得了礼仪性组合,使戏剧美的因素进一步滋长,在场面和程序的组合中出现。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因巫觋的装扮有着比较稳定和明确的装扮者和装扮对象,又具有被观赏的价值,而确认巫觋活动是戏剧的萌芽所在。因此,化身表演成为了戏剧美的根基。巫觋的活动情况因年代的久远而难为今人所知,但在一些先秦时期的文学作品中仍可寻到一些信息,屈原(前340—前278)的《九歌》中,描述了祭神礼仪载歌载舞的盛况,以不同人物的口气体现了人间的情感特色。然而,在中国,这种祭祀礼仪并没有向艺术的领域前进太多,祭祀礼仪走向了非艺术化,拥有了明确而直接的功利目的,渲染成了一种强硬的生活形态快速的走向了迷信和邪崇。

面对这样的社会形态,孔子(前551—前479,几乎与希腊戏剧的形成同时)对巫术礼仪进行了改造。由于当时的一些例如“河伯娶妻”这样的残酷野蛮的祭祀礼仪与他的仁学相抵啎。因此,他把重整氏族制度的秩序定为自己的使命。然而,孔子不仅没有扼杀礼仪,反而努力维护由巫术礼仪发展而来的“周礼”,在“礼崩乐坏”的局面下以“仁”释尽,尽力在把“礼”阐扬得简明亲和的基础上弘扬礼仪。他的礼仪观,以现实的伦理生活为主要目的,但也蕴含着一些艺术的精神。如此,中国古代礼仪没有走上戏剧化的道路,而是被有效的扩张,其中的戏剧美因素也就渗透散落到人们的生活中。这样看来,孔子倡导的礼仪化生活其实是一种戏剧化、审美化的生活,由此导致了先秦时期社会生活的“泛戏剧化”,阻碍了当时中国戏剧美的凝聚。

和中国一样,西方的国家从古至今的社会也存在着不少礼仪去约束和校正社会。但它们大多已在公元前五世纪这个“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个关键时刻与戏剧美基本脱轨,使得西方国家的戏剧艺术离开生活礼仪,开辟出自己发展的一片新的空间。而这时的中国,却并没有发生这种脱轨现象。这只能说,当时中国社会“泛戏剧化”程度之惊人。中国古代尤其先秦时期生活礼仪的复杂、全面程度令人难以想象。小到平常百姓的婚、丧、嫁、娶,大到各类節庆筵酬。这种礼仪之中,有着舞蹈化的节奏规章、符号化的动作规范。这种复杂的礼仪,把戏剧演到了生活中。这样的生活,既是礼,又是乐。只有当这种礼仪稍微松懈的时候,戏剧性的因素才有机会脱胎成为一种娱乐的形式,化成戏剧的雏形。即使是戏剧终于正式形成,“泛戏剧化”现象仍然对戏剧的艺术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使戏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属于戏剧化的生活礼仪的一部分。

三、精神文化方面的冲突

儒家以“仁”为本,其提倡的礼乐观念是情感的调和与满足。儒教礼乐最大的特色就是它温润的颜色以及和柔的性情。“礼之用,和为贵”、“乐以和通为体”[7]这种追求可用“温柔敦厚”一词来概括。现代学者朱自清指出这种概括可代表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儒家重中道,就是继承这种传统思想。[8]当然,这其中也存在明确的对艺术的要求,创造了一种回味无穷的艺术享受。然而这种艺术形式却与当时古希腊悲剧以及印度梵剧有着完全不同核心。所以这时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戏剧精神,其实是一种“非戏剧精神”,是一种宗教学说的衍生品。

儒教的这种思想一方面助长了艺术的抒情性,使中国当时的诗歌获得极大的发展,另一方面抵制了分裂和冲突,使戏剧艺术栖身的审美基础遗失很长时间。

所有的事物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轨迹。戏剧之美走到先秦时期,以“优”的形式散落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优是由稍早时期的巫演变而来的,然而社会地位却远远不及巫。巫娱的是神,优娱的是人。可是正因为这种卑贱的身份,优竟登上了政治舞台。他们的活动中可以包含较多的直接讽谏的因素。在政治者眼中,他们卑贱的社会地位不足以形成与之抗衡的政治势力,也无法对他们造成任何政治威胁。优的存在,使政治者身边存在了这种集讽谏与艺术合一的人物,使得他们既可娱乐,又可以有聪言慧语的辅佐。这样一来,优甚至获得了统治者特殊的信任,取得了较大的政治发言权成为“殿前弄臣”,例如有名的优孟、优旃等。然而,优的活动也并非是一种真正的戏剧化。等到新兴的封建主在战马上统一国家之后,各地域各方面的交流与融汇才使艺术的领域热闹起来,戏剧才得以真正走上发展的上坡路。

四、结论

作为世界四大古国之一的中国,在戏剧艺术方面于先秦时期出现了巨大的空缺。其原因主要在于原始歌舞和巫术礼仪的融合凝聚之时,孔子创建的儒学对礼乐制度的改革扩张和儒家温柔敦厚的礼乐观念将戏剧美的元素打乱进了生活中,形成了人戏不分的社会状态,造成了先秦时期社会的“泛戏剧化”,使得戏剧美的因素渗透在生活之中,而却未能凝聚而获得独立。

参考文献:

[1]希尔恩.艺术的起源[M].科学出版社,1986.

[2]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中国书籍出版社,2006-09-01.

[3]余秋雨.中国戏剧史[J].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3-08.

[4]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M].台北正中书局,1994.

[5]罗锦堂.中国人的戏剧观[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05.

[6]Arthur Smith.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7]孔子.论语[C].云南:云南教育出版社,2010-11.

[8]朱自清.诗言志辨[M].凤凰出版社,2008-12-01.

(作者单位:沈阳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