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

2018-04-22 07:41陶思宏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
关键词:先进性局限性解决对策

摘 要:现代民商法的出现是随着我国社会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且现在民商法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于现在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现代民商法文化不仅具有重要的先进性,同时,现代民商法文化,还具有其局限性,尤其是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方面,无法控制现在的一些逐利行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此,本文针对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以及局限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针对其局限性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现代民商法文化;先进性;局限性;解决对策

民商法是针对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的一种法律,同时民商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程不断地加快而形成了民商法文化。对于民商法文化,人们对其主要有两种看法。首先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民商法文化具有其特有的先进性,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近几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变革,民商法文化所存在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由于现在的社会发展注重构建和谐社会,而民商法文化过于关注个人的经济利益,虽然这种从法律当中体现出来的文化是对社会的一种反映,对于这种局限性还是要尽力克服,促使民商法文化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

1现代民商法的先进性

1.1现代民商法在社会文化性方向的进步性

随着历史进程的不断发展,社会文化的发展也随之不断地进步,于此同时,民商法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完善,并随着时间的沉淀,形成一种特有的民商法文化。民商法的诞生是建立在工业革命的基础上的,在这一时期,社会分工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社会的资源被重新进行配置,民商法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这一时期人们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冲突而诞生的。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产生活能够顺利的进行。因此,民商法能够充分的保护人们的个人利益。可以说民商法的出现使得人们的正当利益得到有效地保护,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一直保持着公平、公正的发展方向,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真实的反映,是社会经济进步发展的一种标志,所以民商法文化充分的体现了社会文化的发展进步。

1.2现代民商法在文化层面上的先进性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还体现在文化层面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人们更加追求自由和平等,另外民商法的出现,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平等的资源分配而逐渐产生的,保护人们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因此,民商法追求的目标始终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追求平等自由。另外,民商法的制定具有高度的严谨性以及逻辑性,并且当前的法律制定或是修改都是非常严格的,具有其统一的严格标准,为当前社会环境的稳定发展以及创新进步,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总体而言就是社会发展进步和民商法法律制度的保证密切相关,也为社会文明的进步,打造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并推动其不断发展。

2现代民商法的局限性

2.1现代民商法局限性与成因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不管是国家的政治还是社会经济,或是其他社会活动的进行都需要按照法律进行,不能受到任何个人的意志干预,因此,我国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建设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而民商法就包括其中之一。民商法的制定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但是,民商法是在我国现行经济文化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的,也就具有了我国现行经济文化体系的一些缺点,进而使得我国民商法的作用发挥受到一定的限制。

民商法的出现,最终的目标就是为了保证个人的权益不受到侵害,维护人们的私有权益。大但是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平等、自由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企业和人民,要做到平等处理、平等保护,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人民的财产也要受到公正保护。但是在现实当中,由于契约自由、私人所有等原则,虽然为平等自由的竞争带来了法律形式的保护,也对社会弱势群体带来了不利影响,因为现在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会对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侵犯,让弱势群体在维权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因此,民商法文化具有其局限性。

2.2解决现代民商法局限性的对策

民商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但民商法在进行维权时更多的是对利益的保护,对部分弱势群众的保护相对弱化,导致其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坏,为了保证民商法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国家的立法机关就要不断对其进行完善。首先,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要进行合理的改进,但是在改进完善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根据企业与人民的实际发展需求,从根本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同时在民商法应用的实际过程当中,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维权的首要位置,并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必要时进行强制性的约束,进而促使民商法發挥其最大的作用。

3结语

总之,现代民商法文化具有其先进性,同时也具有其局限性,针对这一点,我们要客观的进行改进,在看到其先进性的同时,也要重视其中的不足,并积极的进行完善,为民商法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有效的保证,进而调节经济与社会生活,促使我国的社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黄清华.论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

[2]胡晓宪.试论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才智,2015,12(15):257.

作者简介:

陶思宏,女,汉族,黑龙江牡丹江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猜你喜欢
先进性局限性解决对策
滴水藏海
基于微课视角的国内翻转课堂的理论探索
对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原因及对策的研究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课参考教材》出版
新时期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先进性是共青团组织生命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