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向
摘要:山西新绛县位于山西南部,有着丰厚的历史传统。本文着重从南范庄村和吴岭庄村出土的金元砖雕对其社火、乐舞、杂剧进行了分析,以此来看有着这样独特地理位置优势的地方当时的音乐形态。同时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如此丰富的音乐经过一系列的演变发展,至今演变成什么样的音乐形态。
关键词:新绛县 宋金元 砖雕 社火 乐舞 杂剧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05-0038-04
新绛县古称绛州,位于山西省南部,临汾盆地西南边缘,北靠吕梁山,南依峨嵋岭,汾、浍二河穿境而过。1979年春,新绛南范庄村的人们在村西取土时发现了一座金墓;同年秋季,新绛吴岭庄村的社员在村北0.5公里许整地时发现了一座元墓。南范庄与吴领庄两村东西相距1.5公里,位于新绛县西北20公里吕梁山南麓的泽掌公社。
一、南范庄与吴岭庄的墓葬情况
南范庄金墓位于新绛县南范庄的村西,墓南向,北偏西5度,由墓道、墓门、前室、后室及左右耳室组成。墓道为阶梯式;墓门圆券顶,无装饰;墓前室近方形,全部仿木结构,雕刻精细并加彩绘,四壁下部砌须弥座式基座,且雕有狮子滚绣球及花卉砖雕。四面墓壁的装饰不同:北壁中间砌一门楼,门楼中间砌板门两扇,外有门框,额饰门簪二枚,板门上各饰门钉四排、门环一个,门楼两侧各砌一直灵窗,窗下各砌“狮舞”砖雕一块,其下砌方形门基,中辟后室门两侧各嵌一身着盔甲、手执宝剑的武士砖雕。南壁所砌人物砖雕共计三十三块,分上下两层,上层为二十四孝图,分三排、排八幅,皆浮雕,原有题名且经彩绘,但现已脱落,字迹不辨;下层为伎乐图。东、西二壁,互相对称,皆由两柱分隔为三间,每间各雕一格子门,且雕花卉,窗心雕填华龟背纹或方格眼几何纹饰;格子门上部普柏枋下东西两壁还砌有横披三格,每格有乐舞砖雕三幅,东西两边内容相同,但排列次序不一。南范庄金墓曾被扰乱,因此骨架及葬式不详,随葬器物不明。
吴岭庄元墓位于新绛县吴岭庄的村北,即位于新绛县西北20公里吕梁山南麓的泽掌公社。墓南向,北偏东9度,由墓道、墓门、前室、后室及左右耳组成,与南范庄金墓相比,规模较小,建造不精,平面相同。
墓道未发掘,墓门顶作拱形,面无装饰。前后室及左右耳室皆为长方形,仿木结构并施彩绘,下砌平台基座,嵌有力士柱及仙鹿等花砖。前后二室四壁都有砖雕装饰,共三十余块,但无一定格局,相同的较多。前室北壁的门上雕造单檐歇山顶门楼,檐下斗拱为把头交项造,门楼两侧各雕一人,皆戴直角幞头,穿长衫,束带,左手抱酒瓶,当为仆人。南壁中间墓门上砌有一幅杂剧砖雕,周围有框,框内上部有红色布幔,其下面共有七块砖雕,其中间各雕一杂剧演员。此外还有些花卉砖雕,参差其间。
墓内题记处较多,后室门楼拱眼壁上有一处15厘米见方的白底墨书题记,内容为“降(绛)州正平县宁国乡吴令(岭)放卫家墓」老爷卫忠少爷卫德孙□□」老婆聂氏少婆冯氏亲妈崔氏」父卫坚男卫秀」妻杜氏王氏孙〔挨〕和」孙媳薛氏」孙□哥□哥」砌砖匠刘顺小〔赵〕子」□□□□□□」大元国岁次至元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迁葬”。北壁东部题记内容为“大元国岁次己卯」至元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葬之记(写)”;北壁西部题记内容为“次(此)位老爷卫忠」老婆聂氏」降(绛)州正平县」吴令(岭)放村」卫家墓”;东壁题记为“次(此)位少爷卫德」少婆冯氏」”;西壁题记作“次(此)位父卫坚」母杜氏王氏”。从这些题记可知,此墓建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即元世祖忽必烈称元后的第八年,是卫忠家族合葬墓。
二、南范庄与吴岭庄墓葬中的音乐砖雕
南范庄前室的南壁共砌人物砖雕三十三块,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为二十四孝图,下层为伎乐图。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前二人皆系女子装束,挽发髻,戴花饰,身穿開襟大袖衫,内系长裙,一女双手举一花瓶,一女捧一盘果品。紧跟其后的是乐舞队:打腰鼓者、击拍板者、两舞伎在作表演状、吹觱篥者、奏横笛者、击大鼓者。这些乐伎皆为男子,头戴长脚幞头及高簇花枝,但服饰不同,持笛、觱篥、拍板乐器者为宽袖衫,其余为窄袖衫。两舞伎袖特长,其一左臂弯曲抬至胸前,右臂弯曲举至右耳侧,身体向右倾斜,两腿屈膝,右脚迈出,似乎在作微颤或旋转动作。其一左臂动作与另一舞伎相同,右臂向身体右侧方向自然抬起,与身体约呈45度夹角,左脚抬起与右腿相并,亦像在作微颤动作。
前室东西二壁,互相对称,分别由两柱分隔为三间,每间各砌格子门一合,格子门上部普柏枋下东西两壁砌横披三格,每格有乐舞砖雕三幅。东西两边内容相同,排列次序不一。
以东壁为例,从左数起,第一格:第一幅有一人敲小锣,后两幅各有一人敲大锣。
第二格:第一幅有一人打腰鼓;第二幅有一人空手舞袖;第三幅有两人,其一人左手执扇,扭腰拂袖,身后有一人为其撑伞。
第三格:第一幅有一人肩扛大瓜;第二幅有一人双手持物;第三幅一人吹笛。这三格九幅乐舞大部是儿童装扮,他们或戴幞头,或梳发辫,边演奏,边舞蹈,前后呼应,组成了一个舞乐队。①
吴岭庄前后二室四壁共有三十余块砖雕,但无一定格局,相同的较多。总其形式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有两小儿各骑一驴,形与竹马同,昂首作奔跑状,二儿手中持鞭,一前一后,绕场而舞;第二种是有两小儿裹头巾,结双髻,紧扎衣袖,胸戴肚兜,各执一布制狮子,一前一后跳跃而舞,似舞狮中的引舞者;第三种是有一女子头披巾,身披衣,右手执团扇,左手拂袖而舞,身后有一男子高举华伞,为其撑伞;第四种是有一小儿裸背穿短裤,披彩带,手执铜锣舞蹈。②
前室南壁中间墓门上砌有一幅杂剧砖雕,周围有框,框内上部有红色布幔,类似元杂剧所谓的“帐额”。帐额下面共有七块砖雕,其中间五块各雕一杂剧演员,高20厘米。
左起第一人,头戴黑色曲脚幞头,着红色衬衫,穿圆领窄袖外衣,腰束带,穿蓝裤,着皂靴,两腿并立,足尖向外撇呈八字形。浓眉怒目,双手撩衣外张,内漏宽带。
左起第二人,头戴黑色曲脚幞头,内衬红衫,穿金黄色外衣,下着紫裤,要束带,穿皂靴。脸面左部已残,右部勾画脸谱,形似蝴蝶,双手当胸作示礼状。
左起第三人,头戴直角黑色幞头,穿圆领宽袖红袍,双手执芴贴于胸前。
左起第四人,头戴黑色曲脚幞头,着斜领窄袖蓝衫,腰束布带,足穿皂靴,身略左侧,右手执物似折扇,而左手外张甩袖。
左起第五人,头戴黑色曲脚幞头,着圆领窄袖红衫,腰系花手帕,左手执团扇贴肩,右手甩袖于胸前,面相丰润,身材修长。
此外,这组砖雕两侧各有乐伎砖雕一块,每块雕乐伎两人,一人戴黑色曲脚幞头,穿红衫窄袖长衫,手执拍板;另一人头戴毡笠,顶饰红缨,身穿蓝衫,打腰鼓。
三、南范庄与吴岭庄砖雕的音乐学研究
(一)伎乐砖雕中体现出的金元“民间社火”
新绛县南范庄金墓的前室东西两壁和吴岭庄元墓的前后二室四壁,都砌有“民间社火”砖雕。南范庄金墓的“民间社火”形式主要有:锣鼓乐、双人舞、村田乐三种形式;吴岭庄元墓的“民间社火”形式主要有:跑毛驴、狮子舞、双人舞、铜锣舞四种形式。下文着重介绍五种“民间社火”形式。
“村田乐”,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二“舞队”条有“贺丰年”“村天乐”的记载。而有关村田乐的演法,文献中没有直接的记载。在元杂剧《刘玄德醉走黄鹤楼》中有一段胖姑和胖哥模拟“社火”中表现农村劳动生活的一段歌舞:“用《叨叨令》的曲调唱述秃二姑在进口上,讲辘辘儿‘乞笛曲律(形容声音)的搅”“瞎胖姑在麦场上将那碓臼儿‘急并各邦的捣”“小厮们手拿着鞭子嘶嘶飕飕的哨”“那牧童儿便倒骑这手牛呀呀的叫”。③可见村田乐是一种与农业劳动生活相联系的民间歌舞,且与各地浓厚的乡土味相融合的。南范庄金墓表现的村田乐是:地里的大瓜等农作物丰收后喜悦与欢乐的心情。
“双人舞”,在南范庄金墓和吴岭庄元墓中均有出现,其形式为:有一乔装女子头披巾,身披衣,右手执团扇,左手拂袖而舞,身后有一男子高举华伞,为其撑伞。这种乔装人物故事,是宋代舞队中经常出现的节目,吴自牧《梦梁录》卷一“元宵”条记有“乔三教”“乔迎酒”“喬亲事”等多项乔装故事。可见,乔装人物故事一直到金元时期也非常盛行。
“单人舞”,在南范庄金墓和吴岭庄元墓中,都有小儿裸背穿短裤,披彩带,手执铜锣舞蹈表演的场景,可见是金元时期民间盛行的一种社火形式。
“跑毛驴”,与史书中记载的“竹马灯”或“跑竹马”是一致的,但有关民间舞队中“竹马儿”的表演情况不详,从形式来看,与明清时期《北京走会》的形式多有相似。其表演情况为:舞者的腰上系着马形的道具,分马头和马尾两截,舞者像是骑在马上,表演马儿徐行、奔驰、跳跃等动作,边歌边舞。我们看到,乐舞者的形体健壮丰满,这种民间社火形式体现出了游牧民族的审美特征。
“狮子舞”,是元代所盛行的一种民间社火,但史书对表演情况的记载亦不甚详细。从来看,其形式是:有两小儿裹头巾,结双髻,紧扎衣袖,胸戴肚兜,各执一布制狮子,一前一后跳跃而舞,似引狮中的引舞者。古人曾有诗这样描写“毛羽狻猊碧间金,绣球落处舞嶙峋”。
(二)音乐砖雕中的乐舞图像研究
新绛县南范庄金墓的南壁砌有一组七人的伎乐砖雕,这组伎乐砖雕图像皆为男子。其中两舞伎位于中间,其他乐伎居于两边,这种排列顺序很明显是一种器乐为双人舞伴奏的场面,也是宋金时期盛行的一种表演形式。
从服饰装扮来看,所有乐伎皆头戴长脚幞头及高簇花枝,执乐器的乐伎者穿圆领宽袖长袍,腰束带,脚着靴,两舞伎均穿长袖。这种装扮都是宋金时期典型的伎乐人服饰。
从舞伎姿态来看,其一左臂弯曲抬至胸前,右臂弯曲举至右耳侧,身体向右倾斜,似乎在向左旋转或在原地作微颤动作;其一左臂动作与另一舞伎相同,右臂向身体右侧自然抬起,与身体约呈45度夹角,左脚抬起与右腿相并,亦像在作旋转或微颤动作。这亦是当时盛行的表演。
从伴奏乐器来看,腰鼓、拍板、觱篥、横笛、大鼓,皆是宋金时期流行的民间乐器,而且这五种乐器还常为杂剧伴奏,在当时亦非常盛行。
另,在宋词中也有许多描写有关舞态的——《西江月》:
宋玉短墙东畔,桃源落日西斜。
浓妆下著绣帘遮,鼓笛相催深夜。
转沔惊翻长袖,低徊细踏红靴。
舞余犹颤满头花,娇学男儿拜谢。
由上述这首诗,我们可以了解到:西江月表达的是一女子的思念之情。诗中第二句“鼓笛相催深夜”提到了伴奏乐器主要为鼓和笛,这与此金墓伎乐图中的大鼓、腰鼓和横笛得到了印证,却没有提到拍板和觱篥,这可能是由于当时文人写诗词的一贯用法,为了押韵,常用“鼓笛”“箫鼓”等一类词概括其所用乐器。第三句“转沔惊翻长袖,低徊细踏红靴。”和第四句“舞余犹颤满头花,娇学男儿拜谢。”提到了舞者的服饰是头戴簪花幞头,穿长袖,脚着红靴,所表演的动作主要是“惊翻”“细踏”“犹颤”等动作,这亦与金墓图像中舞伎的形象相印证。从这三句来看,与新绛县南范庄金墓伎乐图有许多相似之处,唯有一点不同的是此图像中的乐伎皆为男子,而这首宋词是以一女子的口吻而表述的。此时不能断定此乐舞图即是西江月中的舞态,但我们能断言:在宋金时期,舞伎有男有女,有单人舞也有双人舞,舞长袖是当时盛行的一种表演,且其中所表达的这种思念之情的题材在民间尤为盛行。
(三)音乐砖雕中的早期元杂剧
吴岭庄南壁所雕的五块杂剧演员,为元代早期杂剧形象,反映的当是金院本向元杂剧过渡的真实情况,下文着重从五个角色的形象进行了分析。
左起第一人,戴黑色曲脚幞头,圆领窄袖外衣,内着红色衬衣,腰束带,穿蓝裤,着皂靴。从所着的服饰来看,与宋金时期的“末”角大致一样,唯有不同的一点是:浓眉怒目且双手撩衣外张,内露宽带,类似短打武生角色,这种形象在以前均未出现过,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新出现的“末”角。④据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记载可知:元杂剧的末类名目分为“正末”“外末”“外”“副末”“冲末”“大末”“小末”“老末”等。此形象很可能是“末”角当中的一种。
左起第二人,其脸面右部勾画脸谱,形似蝴蝶,左部已残。从此形象来看,当为“副净色”,与宋金时期的造型相比,已不再以手置于口中作“呼哨”状,但这种形象看起来更滑稽。
中间一人,其服饰仍然是头戴黑色直脚幞头,穿圆领宽袖红袍,双手捧物贴于胸前,当为“末泥色”,此角色基本继承了宋金时期的特征。唯有不同的是位置的变化,由居边变为居中,这表明末泥色在杂剧演出中已处于主角地位,也意味着元代以旦、末主演的所谓“旦本”“末本”演出体制已经出现。夏伯和《青楼集》载:“……旦本女人为之,名妆旦色;末本男子为之,名末泥。其余供观者,悉为之外角。”
左起第四人,戴黑色曲脚幞头,着斜领窄袖蓝衫,腰束带、穿皂靴,右手执物似折扇,左手外张甩袖,应为“副末色”,这种“副末色”的形象基本无大的变化。
“引戏色”,左起第五人当为“引戏色”。可看出,元代早期杂剧仍然保持着这种状态,即女扮相、执团扇、且居边,与金代时期的造型并无太大区别,但“吩咐”的功能已渐渐消失,其“赞礼”的功能逐渐淡化,而角色的功能逐渐增强,从某种意义上说,原来的“引戏”即将融入“装旦”中。
在这五块雕砖两旁各有两位杂剧伴奏者,所执乐器为拍板和腰鼓,显然不是一个完整的乐队,与山西洪洞明应王庙“大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壁画中所用的乐器相参照,可知元杂剧的伴奏乐器主要是鼓、板、笛等乐器,而缺少了宋金時期常用的觱篥。这是个重要的现象,它可能与元杂剧的进一步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元杂剧是一种基本成熟了的戏曲艺术,它最主要的一个特点是在诸宫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成以唱为主的“旦”“末”体制,即以歌唱来作为塑造人物的主要手段,所用曲调多为大套联曲,调式变化复杂,字多调促,节奏明快,而觱篥粗犷沉重,不适应元人以旦本末本为主的演出体制,不适应元代调式变化多样的要求,因此被元人废除。其次,从服饰装扮来看,一人头戴黑色曲脚幞头,着红色窄袖长衫,显为传统的汉族服饰;一人头戴毡笠,顶饰红缨,显为一蒙古族服饰。这表明元杂剧的服饰一方面继承宋金服饰,另一方面又带有蒙古族服饰的特点。
四、结语
从山西新绛出土的金元砖雕来看,金元时期的乐舞、杂剧、社火已在民间广泛流行开来,呈现出的形态丰富多样。引发我们思考的是,当时的杂剧音乐是什么样?表演的剧本又是什么?如此丰富的音乐是如何演变到现在形态的,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②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新绛南范庄、吴岭庄金元墓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1期。
③王克芬:《中国古代舞蹈史话》,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④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宋金元戏曲文物图论》,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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