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家,杨 风 ,卢召民,董 雪, 宋付艳,侯 羚
(1.济南市总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2.济南大学,山东 济南 250022)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与“旧经济”相对的新经济以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为依托,以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为代表,以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低碳经济等为重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形态。发展“四新”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战略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山东由大到强,实现“走在前列”的重要途径,是济南市落实上级精神,发挥省会“龙头、领跑、带动、示范、辐射”作用的必然选择。
1.“四新”经济蓬勃发展
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蒸蒸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不断提高,电子信息制造、交通装备、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取得重大突破,信息软件、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领域发展优势突出。2017年上半年,济南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0%,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快5.7个百分点,比全国、全省高技术产业增速快2.9和4.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了17.4%,同比提高了0.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速2.5个百分点。
2.新技术遥遥领先
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医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实现重要突破,浪潮集团、济南第二机床厂、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济南晶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前沿“新技术”发展潮流。
3.新产业蓬勃孕育
济南量子通讯、医疗康养、大数据服务、产业金融等“新产业”蓬勃孕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效果明显。
4.新业态雏形初现
工业4.0、质子治疗以及“农业+”“旅游+”“文化+”“金融+”等“新业态”在济南市广泛布局,产业发展动能正由资源要素驱动型向跨界融合型、产业协作型转变。总体来看,济南以分享经济、信息经济、创意经济、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规模较小、占比偏低。
5.新模式不断涌现
“四众”(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研发创新模式与平台型、共享型、分享型行业增长模式正在济南全市生产、生活各领域渗透应用,催生众多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形成经济增长新亮点。
1.软件与电子信息产业
“十二五”以来,济南市软件与电子信息产业保持了稳定、健康、持续发展。2016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内软件企业1736家,占全省(3665家)的47.39%,从业人员26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50万人)的一半还多。软件从业人员增长速度明显。2016年济南软件企业从业人员比2011年的16万人增加了10万人。
2.机械装备产业
2016年,济南市机械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834家,从业人员13.1万人。尽管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比2010年的850家减少了16家,但是从业人员却比2010年的11.8万人增加了1.3万人。
3.交通装备产业
2016年,济南市汽车及零部件企业84家,从业人员4.8万人;铁路交通及航空产业生产企业32家,从业人员1.1万人。
4.节能环保产业
2016年,济南市节能环保企业108家,从业人数3万余人。
1.产业工人行业分布变动状况
2010年—2015年,济南市城镇产业工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例变动状况如图1所示:
图1 济南市城镇产业工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例
由图1可以看出,济南市产业工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建筑业。2010年,分布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产业工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47.82%;2015年占比有所减少,为41.85%。与此相对,分布在采矿业的产业工人相对较少。2010年,分布在采矿业的产业工人占当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1.46%,2015年锐减为0.23%。2010—2015年,除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吸纳的产业工人占比有所上升之外(增加了5.09个百分点),其他产业吸纳的产业工人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分别减少了1.23个、2.59个、3.37个百分点,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减少了0.26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减少了0.54个百分点。
2.十大千亿产业将成为产业工人未来就业的重要载体
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指出,到2020年,济南市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产业全部具备千亿级产业发展能力。十大千亿产业不仅将成为济南市实现率先发展的领跑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产业、推进自主创新的示范产业,引领济南市“四新”经济未来发展方向,而且将成为济南市产业工人未来就业的重要载体。
3.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对就业的吸纳力不容忽视
李克强总理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过去也有保姆,政府也办敬老院,但没有成为一种业态。现在出现标准化服务,结合“互联网+”,变成一种新型服务业,这是大产业,属于经济新动能。据测算,济南市约有20%的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其中老人陪护、病患护理和婴幼儿看护需求量最大。虽然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但济南市家政服务人员仍有20万人的缺口,行业前景巨大。为此,《振兴计划》指出,依托“阳光大姐”品牌,推动传统家政企业拓展健康养老服务新领域。
另外,未来的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将在现有非钢产业和优势资产基础上,以济钢资本运营管控中心为中心,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城市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积极建设“四新”产业园、现代物流园、文化产业园,这些举措势必影响职工的就业规模、就业结构。
4.“四新”经济发展对传统产业工人就业的负面效应需未雨绸缪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产能转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传统支柱产业改革重组势必造成一大批职工转岗就业,其中不少人年龄偏大,技能和经验趋同,转业转岗能力差,就业难问题将更加突出,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或将增多。
1.产业结构升级将淘汰或替换部分产业工人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升级的时代,是一个智能机器人取代低端劳动力的“智造业”时代。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大量的传统制造企业将用智能机器人替代普通产业工人,这势必引起组织形式和雇佣模式的巨大变革。据麦肯锡预计,到2025年互联网的新应用最多可以创造4600万个新工作机会,但是带来的生产力提升将减少1.3%-4.0%的用人需求,相当于减少1000万到3100万个工作岗位。
《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年)》提出:计划到2022年,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智能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7%以上,制造业两化融合指数达到77以上,万人机器人数量达到200台以上,全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内领先。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飞跃指出:“机器人的应用、无人工厂的出现会使许多领域的传统岗位消失,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制造业,低技能工作将完全智能装备化。”
2.“智能制造”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出了新要求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离不开人力资源支撑,技术工人是制造业的脊梁。然而,我国制造业人才状况不容乐观。据测算,我国制造业人员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为5%。技术工人中,初级工、中级工占比高达73%,高技能人才比重远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水平;74%的农民工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六成以上没有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在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技术工人更是严重匮乏。
“2017职工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拥有专业技术等级的职工队伍中,初级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占比为17.2%)和房地产业(占比为13.8%);中级工主要分布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占比为26.3%),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占比为21.1%);高级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同为44.4%),建筑业(占比为22.2%);技师主要分布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为66.7%);高级技师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占比为42.86%)。进一步分析发现,济南市产业工人队伍①中,无技术等级的占比高达59.62%,初级工占比为13.5%,中级工占比为7.7%,高级工占比为9.6%,技师占比为5.8%,高级技师占比为3.85%。从单位所有制成分来看,初级工、中级工全部分布在私有企业,高级工绝大部分分布在私营企业(占比为80.0%),高级技师大部分分布在外资企业。从企业规模来看,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绝大部分分布在小型企业,技师主要分布在小型企业(占比为66.7%),高级技师主要分布在中型企业(占比为75.0%)。
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将积极发展智造经济,以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以汽车、电子、机械等重点行业为龙头,引领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这不仅会推动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大发展,还会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3.“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对产业工人就业模式带来深刻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就业岗位更加多样,雇佣形式更加灵活,终身雇佣已经成为明日黄花。“众包”等新兴模式的出现,冲击了传统的劳动关系,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众包模式”打破了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传统用工方式,传统观念的工作被颠覆,如自我雇佣、云工作、网上工作、完成项目式工作、非全日制工作等非标准工作,将成为劳动世界的一部分。
“2017职工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产业工人关于新业态对就业影响的观点如表1所示。
表1 新业态“对您的就业有什么影响”的态度状况 %
由表1可以看出,济南市绝大部分产业工人已经认识到或意识到基于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对行业、就业所带来的深刻影响。认为对自己所在行业有较大冲击的占比为47.1%,认为对自己就业岗位有较大冲击的占比为37.0%,认为对自己就业观念有较大影响的占比为59.4%,认为将会给自己带来更多就业选择机会的占比为64.2%,认为将会给自己带来更多创业可能性的占比为65.8%。
1.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2010—2015年,济南市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产业工人的绝大部分属于这一群体)年平均工资变动②状况如图2所示。
图2 济南市按行业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变动
由图2可以看出,济南市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动均呈增长趋势,不同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工资差异不断扩大。2010年,6个行业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工资最高,建筑业最低,前者比后者多2万余元;2015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从业人员工资最高,制造业最低,前者比后者超出近3万元。
产业工人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变大。尽管产业工人工资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相比,产业工人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结果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2010年,济南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25461元)比金融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70863元)少50536元;2015年,济南市制造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54406元)比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116628元)少了62222元。
随着“四新”经济蓬勃发展,产业工人之间,以及产业工人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拉大。与分工高端接轨的产业,其劳动者报酬可能上升并达到较高水平,而边缘化产业内的劳动者则很可能面临低收入和贫困化的危险。伴随收入差距而来的是职工队伍的不断分化,这对增进不同职工群体和谐共处、团结协作,调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活力,将带来更多挑战。
2.隐蔽侵权行为可能会增多
“自愿加班”是一种变相侵权。“2017职工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产业工人前1周平均工作天数为5.3天,工作时间为42.8小时,每天工作时间是8.1小时;他们加班加点情况以及对待加班加点的态度分别如图3、图4所示。
图3 济南市产业工人加班加点情况
图4 济南市产业工人对待加班加点的态度
由图3、图4可以看出,济南市产业工人队伍加班加点情况“习以为常”,从不加班加点的占比只有23.2%;产业工人对待加班加点的态度对“局外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为了增加收入,73.6%的产业工人对加班加点采取宽容的态度;如果有补偿或者补偿高一些,占比19.1%的不愿意加班加点的产业工人说不准也会态度改变。
为什么大多数产业工人会选择“自愿加班”?企业基本工资过低是“自愿加班”的直接原因。为了获取最大利润,用人单位往往会在劳动者工资构成上想办法。部分企业故意做低计件工资或基本工资,特别是在一些加工制造企业,最低工资甚至异化成了工资标准。员工为了获取较高的工资收入,不得不“自愿加班”。这种行为虽然侵犯了职工合法劳动经济权益,但是较为隐蔽。
另外,受用工方式多样化的影响,劳务派遣工在一些行业、企业中的比例居高不下,过去有同工同酬的规定卡着,这部分劳务派遣工还能拿到跟正式工差不多的工资,现在成了外包,跟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了,收入反而没了保障。“假外包、真派遣”已经成为部分企业逃避法律约束的挡箭牌。2017年6月10日,由北京市建筑工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北京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表示,包工制下劳动合同缺失、无法按月领工资等问题依然是建筑业的顽疾,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直存在的难题。
3.新型劳动关系对劳动权益维护带来挑战
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规模化发展,新业态模式深刻改变了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企业的用工方式,创造了互联网平台的用工模式。“互联网+”新兴工作不仅吸引济南市部分产业工人,甚至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2017职工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产业工人中,“正在做”和“曾经做过”“专兼职开网店、卖东西”的占5.8%,“专兼职开快车、专车”的占4.1%,“专兼职送快递、外卖”的占0.6%,“专兼职做自媒体、公众号”的占2.3%,“专兼职提供网约生活服务” 的占0.6%;未来打算从事以上互联网新兴工作的比重依次是11.0%、1.7%、2.9%、1.7%和 4.7%。
相对于传统劳动关系,“互联网+”新兴工作从业者与网络平台提供者之间大多采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建立关系,其人身依附关系相对松散但又有一定联系,从业人员的报酬更多表现为“多劳多得”“自负盈亏”,网络平台提供或安排业务的性质在法律上与居间、承揽等法律关系的特征具有相似性。由于“互联网+”新兴工作用工形态与传统劳动关系存在一定冲突,带来劳动者权益保护困境,甚至由于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而没有任何劳动法律保护,需要相关部门未雨绸缪。
1.劳动关系进入敏感期
在全省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进程中,经济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不同程度地传导到劳动关系领域。随着去产能任务的推进,人员安置分流的难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企业通过内部转岗转产来安置员工的空间不断缩小,另一方面企业中有能力自谋职业的职工大多已主动寻找出路,留下的是就业难度大、竞争力弱的职工。据统计,2016—2020年,列入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计划的企业有122家,需分流安置职工192930人(其中,钢铁行业企业28600人,煤炭行业企业164330人)。由此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劳动关系可能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且有扩散的风险。
为淘汰落后产能,济南市大力实施减煤换煤行动,市属及以下煤矿全部关停、转型发展,章丘市成为全国首个整体退出煤炭产业的县(市)。为促进煤炭产业转型职工再就业,2016年 5月20日,章丘市举行了煤炭产业转型职工再就业专场招聘会。济钢产能调整涉及40463人,列入分流安置范围的有19834人,占了山东省钢铁行业企业的绝大部分。除自主创业、待岗培训等途径外,济钢集团职工分流安置去向主要分三个类别:内部退养、买断工龄、再就业。再就业部分包括济钢存续公司及新建项目、山钢内部安置、省属其他国有控股企业、济南市国有控股企业等。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从2018年起三年内,拟通过转岗培训等形式陆续吸纳1800名济钢职工就业,全力支持济钢产能调整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2.新生代产业工人维权能力增强
“2017职工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调查样本中的产业工人平均年龄为34.7岁。其中,年龄在18—30岁之间的占34.8%,30—40岁之间的占41.6%,40—50岁之间的占18.5%,50—60岁之间的占5.1%,前两项相加为76.4%。由此来看,80后、90后新生代产业工人已经成为产业工人队伍中的主力军。
与上一代产业工人相比,新生代产业工人的诉求内容正从单纯谋生向追求体面劳动、谋求发展空间转变,从忍耐坚持向追求平等转变,其精神支柱也从承担家庭责任向实现自我价值转变。
与上一代产业工人相比,新生代产业工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上一代产业工人的劳动纠纷多局限于工资拖欠等“劳动经济权益”方面,新生代产业工人希望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老一代产业工人大多抱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一般不会“抱团”,新生代产业工人擅长利用互联网,实现“抱团取暖”“联合行动”,在劳动者群体性事件中开始频频出现“网上联动、网下行动”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指出,我国的劳动关系正在从“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转变,今后的劳资冲突将主要表现为“集体争议”和工人的“集体行动”。随着新生代产业工人维权意识的觉醒,维权能力的增强,需要工会等组织(部门)将劳动关系调整重点放在这部分人群上。
3.民主管理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山东出台了《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据统计,济南市已建会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为95%。为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济南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2017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济厂开组办[2017]2号)。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济南市总工会聘请了1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目前,全市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6%,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95%。
我们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7职工调查”统计结果肯定济南市民主管理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所在单位民主管理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产业工人所在单位民主管理情况 %
由表2可以看出,在抽样调查样本中,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为14.0%,不知道的为16.3%;没有实行厂务公开的达8.4%,不知道的高达34.8%;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为33.1%,不知道的占比为17.4%。由此来看,济南市产业工人所在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确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1.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
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及时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好困难企业、改制企业中工人党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团结引领产业工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入开展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坚决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探索更多灵活多样、亲和力强、喜闻乐见的教育引导方式,扎实细致地开展个性化、多层次的思想政治工作。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大力选树宣传济南工匠、济南最美劳动者,叫响做实“大国工匠”“齐鲁工匠”和“济南工匠”品牌。组织开展劳模事迹宣讲和“济南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
坚持党建带工建,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最大限度把各行各业、各种用工形式的产业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凝聚在党的周围。适应新时期我市产业工人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内部结构深刻变化、思想观念日趋多元、利益诉求分化多样等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制约工会组织特别是产业工会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完善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推进产教融合企业试点,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完善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创新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方式,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开发课程,鼓励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推进“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快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国内一流技师学院。
2.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
3.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将终身学习贯穿产业工人职业生涯全过程。鼓励名师带高徒,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学徒制培训,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
4.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
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省和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市内竞赛与省内竞赛、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弘扬工匠精神,深化劳动竞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功立业”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搭建“七大竞赛平台”,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机制、激励机制、扩面机制、效能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各级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要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县级以上总工会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各企业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奖励。
5.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认真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指导、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开发和优化工作,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做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6.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实施我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工匠型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重视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1.完善产业工人权益源头维护机制
进一步深化对涉及产业工人利益的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积极推进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技能培训、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完善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各项制度。创新产业工人权益维护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维护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明确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三方会议,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工作检查,切实发挥其在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和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益保障机制
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贯彻落实《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利。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产业工人意见,严格职代会召开的时间和程序,凡是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并逐步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3.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
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进《济南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地方立法,建立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不断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规范提高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素质。强化对用工单位指导,加强相关政策培训,规范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比例,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
4.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安排
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继续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农民工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努力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城市。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将困难农民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政府兜底保障范围。
1.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
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市产业工人基础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分布变动、技能水平、思想动态、生产生活诉求等情况。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判分析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为涉及产业工人的各项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2.打造网络学习平台
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新模式,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优化数字学习环境,满足广大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产业工人素质中的作用。加强网上思想引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
3.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
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密切与产业工人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让产业工人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就业援助、医疗帮扶、困难救助、维权服务等内容,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产业工人新通道。深入了解产业工人需求,不断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格局。
1.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
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制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改变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独木桥”现象。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制定市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
2.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丰富就业服务内容,增强服务针对性,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建立产业工人行业供求状况分析制度,为产业工人流动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
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完善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培养选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和支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全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4.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规范政府管理,督促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支持工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5.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审核发放机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
7.深化理论政策研究
定期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加强对产业工人问题理论研究,相关重点课题列入各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了解借鉴国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问题的教学科研。
注释:
①所选500名调查对象中,认定符合产业工人条件的有178人,删除没有填写的,完整填写的为104人。
②为统一起见,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