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 笑,潘伟光,2*,李 林,彭杨贺
(1.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浙江 临安 311300; 2.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浙江 临安 311300;3.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浙江 杭州 310020)
21世纪以来,中央连续14个1号文件和十九大报告都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历年文件的重视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缓解农业劳动力不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农民解决了“买不起”和“用得起”的现实问题[1]。2017年,农业部明确提出“突出支持薄弱环节”,要求对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烘干仓储着力支持,这也预示着粮食烘干服务进入到全新发展时代。粮食生产对劳动力需求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收割后的粮食作物易受天气影响,若不及时进行烘干,易造成谷物霉烂、发芽等不良后果,水稻烘干社会化服务可以降低因劳动力不足和天气原因带来的风险,且在保障粮食品质、抵御自然灾害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本质是专业分工,即不同的市场主体独立进行专业化的生产或服务来完成农业生产的部分环节,是现阶段提高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2]。但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层面过窄、服务链条过短且服务机制过死板,还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全过程,尤其是薄弱的产后环节。归纳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发现,Binswanger[3]研究认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受资金、成本、经营规模和政府投资等经济因素的影响。邢美华[4]指出,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基础设施状况不同,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王志刚等[5]从水稻生产环节外包角度认为户主年龄、稻田面积、家庭务农劳动力数量以及拥有农机价值对农户是否能够独立完成水稻生产的全部过程有影响;而户主文化程度、家庭总收入对农户是否愿意购买外包服务以及购买服务的能力会产生影响。纪月清等[6]基于江苏和安徽实地调研,运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得出耕地细碎化阻碍了农户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采用,提出统一规整耕地。刘勤等[7]通过农户对粮食烘干机械化作业的支付意愿研究,得出种植面积越大、农户年龄越小、文化程度和对粮食机械化烘干的认知程度越高,其支付意愿越大的结论。熊波[8]通过研究发达国家社会化服务现状,提出要发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就要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拥有较广的服务内容和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可以说,已有的研究为分析农户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为提供了重要参考,但研究对象较为宏观,聚焦到具体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研究较少,尤其是针对规模农户在粮食烘干环节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行为选择以及行为认知的相关研究明显不足。因此本文以浙江省为例,通过对规模农户的实地调研,分析规模农户在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因素,进而揭示影响农户烘干环节选择社会化服务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为完善水稻生产环节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对浙江省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市(海盐县、龙游县、东阳市)的实地问卷调查。样本涵盖3个县市的17个乡镇,87个村,共计160个样本农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户主信息、农户家庭特征、农户水稻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水稻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等。共计发放16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9户,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3.1%(表1),为深入了解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实证分析提供了数据资料。
表1 调查样本的分布情况
1.2.1样本农户基本特征
从样本分布情况(表2~3)来看,被调查的农户年龄总体偏大,年龄段集中在41~60岁,平均年龄为48.95岁。文化程度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户占79.2%,说明样本农户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也符合样本人群的时代特征,而样本中相对年轻的农户(这里主要指40岁及以下农户)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10.95 a,反映出我国从事农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正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快速提高。非农就业经历方面,有和没有非农就业经历的农户几乎各占1/2。家庭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比重方面,样本农户家庭劳动力参与农业劳动人数较多,其中,大于0.7人的家庭占20.8%。家庭拥有烘干机械的数量方面,由于烘干机械购置成本较高,运行场地要求也较高,普通农户无法负担购置烘干机械,因此样本农户拥有烘干机械数量普遍较少,拥有0台的农户占80.5%。常年雇工方面,由于样本农户主要通过家庭自身劳动力或临时性雇工来满足日常的水稻种植需要,因此常年雇工人数相对较少,5人及以上的家庭占92.0%。水稻种植面积方面,平均种植面积为30.84 hm2,种植面积主要集中在6.67~53.33 hm2。烘干服务的价格方面,0.12~0.18元·kg-1的烘干价格占比最大。政府补贴方面,享受补贴和未享受补贴的农户所占比例相当,享受补贴的农户比未享受补贴的农户少7人。而从农户参加合作社来看,平均值只有0.23户,积极性一般。
表2 各样本农户的比例
表3 各样本农户的特征数
1.2.2样本农户水稻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行为特征
由表4可知,有70位农户在水稻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占样本总数的47.0%;而水稻烘干环节没有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样本数为79户,占比53.0%。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还有50%以上的农户烘干环节尚未采用社会化,影响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因素是成本,占比54.0%;其次考虑的是外面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自家已有机械数量,分别占比24.7%和18.4%,其他还主要考虑土地面积、农业劳动力数量等因素。
表4 水稻烘干环节是否采用社会化服务样本数
由于本文研究现阶段浙江省农户在水稻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因此,选取农户在水稻烘干环节是否采用社会化服务为被解释变量,将y=0定义为受访者没有接受社会化服务,y=1为接受社会化服务。由于因变量是0~1型二分类变量,因此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水稻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因素。模型形式如下:
式中,Pi代表第i个样本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的概率;β0表示回归截距;β1、β2,…,βi为Xi(i=1,…,i)的回归系数;Xi为烘干环节农户是否采用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因素;εi为随机误差项。
在结合上文理论分析与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的行为为因变量,以年龄、受教育年限、是否有非农就业经历、家庭拥有烘干机械数量、家庭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比重、水稻种植面积、水稻种植面积的平方、是否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价格、是否享受政府补贴和地区差异为解释变量,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水稻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因素(表5)。
表5 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行为影响因素自变量的定义和预期影响
注:+表示预期变量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影响方向为正,-表示影响方向为负,+/-表示无法预期方向。1亩=667 m2。
基于样本数据和模型设定,本文通过运用Stata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对数似然值为-30.89,伪R2值为0.7,表明回归模型拟合效果良好有效。模型中对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产生显著性影响的变量有5个,其中,家庭拥有烘干机械的数量、接受烘干服务的价格和水稻种植面积的平方起到了负向作用,政府补贴和水稻生产面积起到了正向作用。具体结果见表5。
1)家庭拥有烘干机械数量对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概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且在1%水平上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家庭拥有烘干机械数量和对农户水稻晾晒环节能否独立完成作业有直接的影响,农户家庭如果有足够满足水稻烘干作业需求的机械,一般会选择自我服务;相反,如果农户家庭机械数量不足,则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概率就会增大。
2)水稻种植面积和水稻种植面积的平方对农户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影响都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且分别在5%和1%水平上显著,说明水稻种植面积与水稻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概率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随着水稻种植面积的增加,农户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概率呈先增大后减小的趋势,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
3)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的价格对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行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且在1%水平下显著。烘干环节接受社会化服务的价格直接影响农户水稻生产的总成本,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的成本越高,农户选择接受服务的概率越小,可见社会化服务成本的增加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农户在烘干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4)政府补贴对烘干环节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在1%水平下显著。近年来,烘干环节的社会化服务还不完善,农户大多还停留在水稻通过晾晒的传统模式,从而减少水稻生产过程中的总体成本。政府补贴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认知的广泛性和接受的积极性,通过政府为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部分买单,能够提高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的概率(表6)。
表6 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行为的Logistic模型估计结果
注:*、**、*** 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差异显著。龙游为参照组。
这里首先与上面结论呼应,要说明土地规模与烘干需求的关系,传统的人工晾晒方式劳作强度太重,而烘干既可降低劳作强度,又能减轻烘干成本,因此适度规模化经营会提高农户对农业社会化的需求,因此,要积极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推进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一要完善土地长期流转地流进、流出政策机制。在对农户土地承包权进行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出台就业、医疗、养老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民长期流转承包地并帮助其转移转业。二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流转服务功能,实行整村连片流转。三要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保底分配、二次分红,并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四要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的土地流转机构的中介服务作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规程,保障流转方和被流转方的利益。
农业部联合其他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开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进行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治理,农业社会化服务收费价格体系亟待规范。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展不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均衡等原因,造成部分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失控,农户负担不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被动局面。农业有关部门应统一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收费价格体系,减少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波动,减轻农民生产负担,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烘干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在整个水稻生产过程中还较为薄弱,政府补贴的作用就是通过政府为农户购买服务支付部分费用来提高农户的积极性。因此,一要加大对购置烘干机械以及配套设施的补贴力度。目前,合作社和规模大户烘干机械拥有率较低,烘干机械和配套设施购置成本高,严重影响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领域。建议完善并加大烘干机械购置补贴额度,提高水稻烘干社会化服务能力。二要完善农户烘干环节采用社会化服务补贴制度,实现购买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有补贴,从而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户采用社会化服务积极性。三要创新金融支持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购置烘干机械进行贴息贷款。
政府购买服务主要解决“购买什么、向谁购买、怎么购买”几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粮食烘干接受社会化服务水平还不到10%,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中一块严重短板,政府应该积极介入烘干环节,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服务环节。一要制定购买服务组织的筛选和确定标准,把具备一定条件、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组织、专业化服务企业、龙头企业纳入购买烘干服务对象。二要在具体购买上,制定购买服务的程序要求、价格确定,以及建立服务评价考核监督体系等规范制度,保障农民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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