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红梅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文化与科技教研部,西安 710061)
本文以陕西省陕南地区的镇安县Z村和关中地区的大荔县L村的年轻农村妇女(18-40岁)为调查对象,研究其在新时代下的生活状态及其对婚姻、家庭的态度理念。共发放300份调查问卷,选取了276份有效问卷,其中在农村定居者237人,外出打工者39人;未婚和已订婚的女性有77人,已婚177人,还有12人离异,10人再婚。
1.女性地位和女性意识。在女性地位方面,农村女性自我感觉良好。47.1%的女性感觉男女基本平等;26.6%的人感觉男女平等,而且女性有时受到照顾;还有10.6%的人认为女性受到关爱,地位比男子高;只有8.3%的人强烈感觉到女性社会地位低下,受到限制;有7.2%的人感觉较强烈。从数据看,绝大部分女性(84.3%)认为男女平等,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女性认为,男女平等,且在一定程度上女性受到关爱和照顾。这一结果还可以用另一组数据进行印证,女性在家的发言权也是相当高的,被调查人群中,74.9%的家庭大事小事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由女性在家做主的12.1%的比值也比男性做主的比例7.9%略高。
表1 当今社会您觉得女性地位低,受限制吗?
女性意识方面,在调查是否认同“男主外,女主内”这一说法时,13.1%的人非常认同;17.6%的人比较认同;34.8%的人基本认同;30%人不太认同;11.5%的人不认同。对这一论断基本认同以上的人数占比65.5%,基本不认同的34.5%,相比较而言,认同男性主导仍然是主流。
综上可知:无论从妇女的自我感觉还是社会评价而言,农村女性地位提高了,家庭内部大事上妇女也有了相当大的自主权和发言权,这也成为她们自我感觉良好的原因。但妇女地位的提高更多只局限在家庭之内,考察家庭之外的社会生活,妇女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显著提高。原因如下:第一,由于土地承包的历史原因,近年来,鲜有出嫁的妇女能在丈夫所在村分得土地,只能依附于丈夫。第二,妇女在参与村务管理方面鲜有作为。第三,农村妇女离婚,在财产、房屋等分配上处于绝对劣势,处境悲惨。她们在娘家没有回归之处,在婆家所在地更难立足。总之,妇女的平等和幸福只是在婚姻保护下的一种脆弱的、有风险的存在,一旦走出家庭,平等堪忧。
2.婚姻自主性。在婚姻自主性方面,女性对婚姻自主的觉悟很高。有64.4%的女性在恋爱对象与父母意见不统一时,会尽一切努力去争取自主选择的权力。同时,与传统观念“男追女”有所差异的是,有41.5%的女性在遇到喜欢的人时会主动追求,另有18.9%的人会有所暗示,只有24.5%的人表示不会主动追求。
恋爱期间花钱的开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双方的独立意识。从调查数据知,现在女孩子选择只花男方钱的人数并不居多,仅占23.9%;最能被她们认可的是一种平等但又亲密的关系,即谁有钱花谁的,占比52.6%;选择界限分明、独立意识较强的AA 制的也不多,为22.8%。男女在经济上反映出来的这种平等但又亲密的开销模式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年轻女性在恋爱中主动权增加和自我能力的提升。
表2 如果父母反对您和某人恋爱来往,您的选择是?
3.择偶标准。择偶标准按照重要性排序,其中排到最前面的五项依次为:一是人品好,有责任心;二是感情深厚,互相爱慕;三是相貌好;四是能力强,有发展前途;五是家庭条件好。数据表明,前四项都是有关个人素质和双方感情的,只有第五项是关于对方家庭的。其余选项依次是经济条件、文化水平、门当户对等。
再对比她们所认可的婚姻必备的条件,经济收入又跃居为第一要素,依次靠后的有房子,爱情屈居第三,其次为合适的伴侣、双方家长的和睦。
比较择偶标准和婚姻必备条件,前者是理想,后者为现实,理想与现实有很大差距,反映出农村女性有较强追求个人幸福的理想,但难逃现实婚姻中经济、物质等因素的限制。
表3 您选择结婚对象的标准?(可按照重要性选5项)
4.性观念和婚姻忠贞度。对于性观念和婚姻忠贞度我们从两个层面来观察。首先是对婚前性观念,农村年轻女性对婚前性行为的包容度令人吃惊。有80.1%的人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前同居持包容或默许的态度,只有16.1%的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相比较而言,对于婚内出轨的行为,虽然有53.4%的人理解出轨,但不能接受的人数占到85.1%以上,其中,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占到31.7%。数据表明,虽然农村女性在性观念上有了很大变化,但这种开放包容主要体现在婚前,她们对婚后的忠贞度还是非常看重。这和后期进行的访谈的结论一致:年轻人在婚前可以随便一点,也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和自由去寻找合适的对象,一旦正式步入婚姻,就要好好过日子,不能随便胡来。
从恋爱到结婚的时间长短也可以反映出对待婚姻的态度。根据调查,12%的年轻女性可以接受闪婚,但有一半的人仍然认可一年以上的恋爱时间,她们对婚姻并不草率。这也从另一个维度解释了这些女性选择回归农村,而不是飘在城市的原因。
表4 您对婚前性行为或婚前同居的看法
5.生育观念和孩子教育。生育观念趋于现代。在当下农村,女性生育孩子的数量趋于理性,57.2%的人要两个孩子,想要三个孩子以上的比例微乎其微,而且有28%的人无论男女只要一个孩子。从数据分析,以前存在的男孩偏好较以前有很大改观,与此同时,有女孩偏好的与男孩偏好的不相上下。
对男孩偏好的淡化还可以从她们对待孩子的偏爱程度上看出。在回答偏爱男孩还是女孩时,有83.5%的女性都选择一视同仁,还有6%的人选择区别对待,但都让他们感觉到爱。选择偏爱儿子和女儿的比例相差无几,均在5%左右。
表5 结婚以后,对孩子的性别期望如何?
结婚有孩子后,养育孩子方面可以看出,超过90%的女性希望亲自带孩子。其中46.2%的人一直坚持自己带;另外有20.5%和24.9%人希望在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有母亲的照顾。访谈中,几乎所有的妇女都说,让孩子做留守儿童是母亲最大的痛,外出实在是迫不得已。
表6 您对于孩子上大学的态度怎样?
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笔者特意选了对待孩子上大学的态度。89.8%人选择了无论男女,都坚持上大学。在只能供一个孩子时,不考虑性别,理性选择支持学习好的上大学的比例要高于只支持儿子而非女儿上大学,专门支持儿子的为3.9%,专门选择支持女儿的为零。从中可以看出,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大部分人的态度是非常重视的,但对男孩接受高等教育的倾向性要高于女孩。
6.农村养老和家庭模式的变化。农村家居养老的话题争议较少,由于所选的是女性视角,所以显得更为真实。接近60%的女性认同在老人丧失劳动力后同吃同住。有多个子女的家庭,可能会选择儿子们轮流养老或养老但分开居住的方式,把老人送敬老院或雇别人养老的情况不太容易被人们接受。
表7 双方父母老了,丧失劳动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对待招赘婚姻,90%以上的人认为上门女婿地位平等,只有10%的人认为不太平等。上门女婿地位提高有助于男女平等,也是农村现在对女儿认可度提高的原因之一。
7.婚姻满意度。影响婚姻满意度的首要因素是性格不合,占比52.8%,精神出轨、婆媳关系、婚外恋和经济困难占比相差不大,均为30%左右。数据可见,婚姻满意度更多关乎双方的性格和感情,外在因素如经济、婆媳关系等影响较小。
表8 如果双方在婚姻生活上出现了一些大问题,会选择离婚吗?
当问及如果双方在婚姻生活上出现了一些大问题,是否会选择离婚时,56.9%人选择双方先采取积极沟通再做决定,以各种原因凑合不离婚的消极妥协人数占到34%,其中因孩子不离婚的占25.4%,坚决离婚 的占比9.1%。数据可见,对于不满意的婚姻,90%以上的人不轻易选择离婚。
8.教育培训和妇女组织活动情况。问及是否参加过妇女组织或培训时,有57.5%的人没有参加过任何妇女组织;有23.7%的人参加过妇女娱乐组织;只有20.4%的人参加过学习组织或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对于“是否愿意学习技术致富”这个问题,只有8.9%的人选择不想学习技术,其他人都选择想学,其中有26.3%的人同时表达了想学但没有时间,64.8%的人有学习意愿,苦于没有机会。
表9 您有没有参加过妇女组织或培训?
年轻农村女性的成长大多经历了由乡村生长到城镇求学打工,最后又回归乡村这样的一个过程。近年来互联网飞速发展使城乡差距大大缩小,城乡不同的生活条件和理念在她们身上冲突,使她们内心充满了矛盾、苦闷和无助感。
1.女性自我意识提高,但“男性主导”依然是乡村文化的主流,家庭内部表层的男女平等难以掩盖女性脆弱的抗风险能力。年轻女性接受的现代教育中男女平等意识已经部分沉淀在她们内心深处,她们追求家庭中同等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虽然女性地位逐渐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种提高更多局限于家庭内部。部分女性满足甚至于陶醉于家庭内部的平等或优势地位。但是 “男性主导”的乡村文化潜移默化地诱导她们以男性为主,以家庭为重。农村女性的性别敏感度较低,对男女平等的认识模糊,很少有人认识到这种平等只是男性所渡让出来的一种表面的平等,其建立的基础堪忧。一部分依赖思想严重的女性选择了这种看似轻松的受保护的生活,放弃了参与公共领域劳动的机会。还有部分女性意识到自我发展的必要性,追求能力提升意愿强烈,但缺乏实现途径。只有极少部分的女性能够积极努力,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从而成为家庭生活的平等合伙人或主导者。
2.年轻女性婚姻趋于自主自由,主动追求一种平等而又亲密的恋爱关系。但踏入婚姻后的现实却让她们的效仿流于形式,期望落空而陷入迷惘。互联网迅速发展,极大缩小了乡村和城市生活的差异。通过便捷的互联网“围观他人生活”成为常态。这种生活模式带来的冲击相当大,农村女性同样渴望与伴侣建立一种平等而又亲密的恋爱和婚姻关系。她们效仿城市女性,主动追求个人婚姻幸福,城市女性浪漫的婚纱婚礼、旅游结婚等物质层面的元素已慢慢渗透于农村。婚前和婚后最初的一段时间,农村女性处于一种被抬高被呵护的阶段,一旦步入正常的婚姻状态,尤其是生儿育女以后,生活重担不可避免地落到妇女肩上。而且在孩子成长,照料年迈父母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就近外出工作机会,她们比城市女性更多地被剥夺了参与社会、继续成长的机会,等这些任务完成,年届中年的妇女们蜕变成思想狭隘、目光短浅、面对社会反应迟钝、充满无力感的人,只能更深地收缩在家庭里,距离在婚姻中能和男性共同成长、分担等深层次的真正男女平等仍然路途遥远。
3.择偶标准关注人品能力和感情因素颇具先进色彩,但礼金、婚礼不理性消费等难逃落后婚俗文化的约束。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年轻女性在择偶时更多注重对方的个人魅力和双方的感情基础,体现出年轻一代注重双方感情投资与精神默契,这是可喜的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女方要礼金仍然非常普遍,礼金在一定程度上是女性地位低下、使女性物化的一种表现,是落后婚俗文化的延续。虽然对大多数家庭而言,礼金主要用来给添置嫁妆,但由于攀比心理,礼金、婚宴、随份子钱等水涨船高,不理性消费成为沉重负担,甚至成为少数家庭致贫的原因。许多年轻人在城市打拼,他们婚后基本不在农村定居,但父母仍然花巨资为儿子在农村盖房,家居陈设竞相向城市标准看齐,各种现代化的陈设、电器婚后被闲置在家,造成极大浪费。
4.年轻女性对婚前性行为的包容度较高,但仍然注重婚姻的忠贞度,基本上持自由选择、珍重婚姻的生活态度。现阶段的年轻人的恋爱一般都是在远离家乡打工的异地进行,受互联网环境下恋爱与性关系开放的影响和脱离“熟人圈”所带来的自由感,农村女性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较为开放,也想在择偶上获得更大的自由。但一旦步入婚姻,回到农村,回归“熟人社会”,乡村传统文化和人际间紧密的联系约束了她们对婚姻的态度,绝大部分人不能接受婚外性行为,她们仍然珍视婚姻稳定,注重婚姻的忠贞度。
5.男孩偏好较以前有很大改观,对儿女一视同仁趋于普遍。男孩偏好的改观主要由以下因素促成:第一,计划生育政策使子女数量减少,女孩子的地位有了较大提高;第二,农村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空心化”情况愈演愈烈,婚后抚养孩子和照顾老人的任务主要落到女性身上,这使得女儿或媳妇对养老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女儿养老的情况越来越多;第三男孩子结婚要准备的房子彩礼的压力;第四,农村长期男孩偏好使得农村男性过剩,且女孩子更愿意嫁到城里对农村年轻男性所造成的“婚姻挤压”等……这种种因素叠加,对男孩偏好的扭转起了较大作用。年轻女性在可选的情况下均愿意自己带孩子,注重对孩子不分性别使其一视同仁接受基础教育,但在孩子受高等教育方面,偏向给男孩子更多机会。
6.女性接受义务教育和男性相差无几,但女孩子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的期望值和机会均低于男性。现阶段虽然义务教育的普及已经使农村女性完成义务教育成为常态,但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程度和男性存在差距,尤其是已婚女性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比男性大大降低。女性的智力和能力在受教育阶段就被低估或没有得到充分开发,成家以后更被埋没在家庭之中,农村年轻女性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被动接受依靠男人的命运,缺乏独立自主的信心,更缺少应对家庭内部生活变动和外部社会变革的能力。
7.家庭模式由传统大家庭逐渐向核心家庭转变。年轻一代理想的家庭模式逐渐倾向于核心家庭的生活模式。更多人在结婚伊始就和长辈分家另过,也有部分家庭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得不选择和老人同住。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时,与父母同吃同住的居家养老模式居多,但部分女性主张养老但不同住或轮流养老。女性趋于独立的小家庭,但仍将养老视为必尽之责。
8.怯于吃苦、急于致富,但缺乏培训学习就业机会。大部分年轻妇女不愿意干农活重活苦活,又希望能创收增加收入。没有合适工作的妇女或沉迷于麻将,或无所事事、搬弄八卦是非,不但影响夫妻关系,对子女教育、邻里关系均有不良影响。她们希望能获得技能和机会在家门口就业,但能满足妇女学习愿望的培训机会稀少,并且由于家庭孩子拖累,再加上能力资金有限,自身缺乏创业点子或资金,能在家中或家门口就业获取经济收入的工作更少之又少。同时,村级妇女组织发挥不力,在妇女培训和教育方面无能力也无财力对妇女进行帮扶。她们急需有人带领她们创业创收。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婚恋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所取得的成就,是全世界所瞩目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同样需要有社会性别视角的分析。当前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男女两性在主体能动作用的框架下,农村女性在婚恋中的行为选择体现出了个体主动性与现实被动服从的矛盾。男女婚恋观深深植根于男女双方原生家庭观念、乡风民俗、经济条件、个人能力等多重因素。要想使乡村女性摆脱上述婚恋的困境需要外在环境和内生观念形成合力,才能生长出自信独立、家庭幸福的新一代女性。
1.顶层设计:提高妇女组织的地位,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农村女性婚恋观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质上是女性弱势地位的具体表现。要真正提高的农村妇女在社会上的实际地位,组织领导强有力的主要推手。针对基层妇女组织发挥作用不到位,应该注重从领导方式、机制创新入手,提高各级妇联组织的地位。本着“有位有为”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专门吸纳妇女工作专干进常委,推进性别社会性别主流化。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上评估所有有计划的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对男女双方的不同含义,决策制定中都要努力拓宽妇女的参与面,拓展评估覆盖面,从各项政策的设计、实施、监督贯穿全过程,从而使男女双方受益均等,充分为妇女代言,释放妇女、妇联组织的潜在巨大生产力。各级妇女专干主推本区社会性别主流化工作,妇女工作的顶层设计,联络和协调妇联和各同级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并对其做出评价,将各个单位性别评估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
2.文化唤醒:培育男女平等自由互助的婚恋文化。在农村,唤醒女性的自我意识,发掘并释放女性潜力、追求平等幸福是根本。在唤醒女性的同时,也要唤醒男性尊重妇女、分担家庭责任的意识;培育男女平等互相扶持的乡村文化至关重要。首先,要通过各级妇女专干,联合各种组织机构,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互帮互助的乡村新文化,打破“男性主导”的乡村文化主流。第二,在家庭、村落中组织各类妇女组织,搭建妇女活动的平台,让妇女能在工作、家务之余有地方纾解沉郁心情,并在各类活动中,让妇女发声,尊重和发挥妇女力量。第三,广泛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分担家务,凸显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第四,培育文明民风乡约,倡导平等文明婚约,减少礼金、奢侈婚俗对男女双方的挤压。
3.教育奠基:政策助力女童完成高中高等教育,奠定人生自信基础。教育是实现农村女性的平等自主的根本出路。“当她成为生产性的、主动的人时,她会重新获得超越性;她会通过设计具体地去肯定她的主体地位。”首先,在基础教育中要纳入社会性别文化教育,有计划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性别意识,打破女生智弱的自我设限和心理暗示,提高对女孩的期望,激发女孩发展的最大力量,培养女性独立自主、不依赖于男人的独立人格,奠定其一生自信独立的基础。阻断出现依赖思想严重、性格贫弱的新一代女性。其次,出台对女孩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的倾斜性政策,鼓励更多女孩完成高中或高等教育,使其具备继续发展的内生能力。此外,要强化对成年女性的针对性培训。女性年龄越大,在婚姻中越呈现弱势的原因是婚后失去个人能力发展的动力和机会。因此,创造成年女性充电学习的培训机会有利于她们积蓄力量就业创业,从而在婚姻中赢得尊重和话语权。
4.产业强骨:提高女性自立能力,促进男女齐飞共进。农村女性主动投身适合产业,获得较高经济收入是提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实际地位的关键因素,也是农村女性脱贫致富的必经之路。首先,充分利用精准扶贫政策,使之最大化向贫困妇女倾斜,调查妇女的需要,加大针对其需要的培训,为成年女性创业提供多样化选择,拓宽其创业、创收思路。邀请合适专家到农村指导,鼓励女性申请小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发展妇女产业。其次,扶持本地女能人、模范、威信高的女性,大力发展一些能带动妇女就地创业创收、适合妇女的产业,带动更多妇女,提高她们的收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三,鼓励妇女发声,表达自己真正之所需,从而使扶贫政策和产业开发有的放矢,提高扶贫致富出台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联网互助:家务劳动社会化以解放妇女,释放其最大潜能。从解决捆绑农村妇女的养育孩子、照顾老人等家务劳动入手,将她们从低效、私人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充分利用农村人际交往非常密切的“熟人”社会的优势,再借助互联网强大的消息聚合和扩散力,资源共享、人员合作、共同监督、共同受益。借鉴村落“抱团养娃”“抱团养老”的经验,以村级组织为龙头,村级妇女组织为主要牵头人,根据妇女所长,以出资入股、或出人入股为基本方法,就近组建各种村级妇女互助组织,将家务劳动社会化。优先组织0-3岁孩子的互助托儿所和村级互助养老院,可以在这些组织附带互助性质的餐饮和其它服务,整合使资源和人力效益最大化,将妇女从单打独斗的育儿和照顾老人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发展其它产业做好准备。
6.法规护航: 唤醒女性保护自我权益,争取幸福婚姻。加大对婚姻法和妇女儿童保护法的宣传,废除损害妇女权益的乡规民约,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妇女权益各项法规。一方面,可以解救一些婚姻不满意、或受到伤害而无处申诉、求助无门的妇女,尤其是保护离婚妇女的各种权益,使他们敢于追求新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震慑将女性看作是私有财产、虐待和伤害妇女的法盲,提高农村妇女婚姻生活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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