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大常委会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把脉会诊 甘肃省金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年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酒泉四勘院,对城乡饮用水源分布、水层结构和水流走向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了水文专家对该县饮用水源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部分代表,对城市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明确保护区域界限、加强周边监管整治、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定期取样分析水质、制订污染防治办法等意见建议。(俞新琳)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评议乡镇部门2017年承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乡镇部门承诺的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召开述职评议大会。据悉,人大代表先后现场视察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初承诺抓建的脱贫攻坚、主导产业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基础条件改善、民生实事办理、社会事业发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61个示范点,听取了乡镇、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视察点工作现场进行了点评,评定了等次。(柳海滨)
环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县司法局工作 甘肃省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评议组,深入部分乡镇、村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现场问卷等方式,对乡镇和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普法工作、县司法局履行指导职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形成评议情况报告。随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司法局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的评议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虚功实做,切实解决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和县级财政配套补贴工作;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志愿者队伍建设,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会议要求,县司法部门要牵头认真研究评议意见,扎实整改,年底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评议。(万守文)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调研金融业发展情况 甘肃省渭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围绕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工作、助推脱贫攻坚、服务中小企业和防控金融风险、营造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对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渭源县金融业呈现出机构空白陆续填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规模效益不断提升、特色优势日趋凸显的良好态势,但还存在资金总量相对偏小、存贷结构不尽合理、融资困难比较明显和不良贷款持续上升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要着力扩大多种形式融资,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要持续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要不断完善金融保障体系,促进金融业有序发展;要加快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金融业健康发展。(任作鹏)
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五项措施”把牢意识形态工作 甘肃省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強和改进常委会党组对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通过五项措施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三是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四是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五是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常龙龙)
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甘肃省秦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实施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针对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要认清形势,认真整改。要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防反弹,不留死角。二要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对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明确治理目标,把“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问效”六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三要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要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督查内容,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赵永红)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人社局工作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评议组,对县人社局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组先后深入10个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人社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通过召开评议动员会、汇报会、民主测评会和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县人社局近三年来的工作及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针对县人社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议组要求,人社工作关系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人社部门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扎实做好创业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工作;要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教育,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持清正廉洁,抓好工作落实。(李群策)
秦州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秦州城区和镇村的14所公办、民办幼儿园,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投入还不够、管理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立足区情,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前教育体系;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实施科学保教,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加强管理监督,不断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全面提升全区学前教育质量和整体水平。(王宏明)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在考察学习、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县情实际,制订了自治县五年立法规划。一是加强规划实施,着力推进自治县教育条例、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先后多次召开或参加征求意见会、座谈会、起草小组会议,指导起草组一方面把自治县民族教育和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集各级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找准找实自治县教育和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切实做到围绕重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突出问题。(殷长虹)
临洮县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 甘肃省临洮县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名人大代表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经总监票人、监票人集中计票以及大会主席团确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关汉卿全票当选为临洮县第一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在随后召开的临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投票决定,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监察委员会委员。新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程序进行了宪法宣誓。临洮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个机构名称,撤销原临洮县监察局和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职务犯罪科,将相关职能及人员进行整合并入监察委员会。改革后监察委员会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责。(张学调)
麦积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了11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和评议调查小组的报告,评议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会前,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常委会组成了3个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调查小组,由常委会三名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到张国仓等11名述职代表所在单位和代表活动小组进行走访了解,通过述职报告、民意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细致地了解了述職代表的履职情况。会上,听取了3个代表评议调查小组的报告,11名述职代表依次向出席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述职报告,分别报告了各自在代表履职和本职岗位上的工作情况,并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现场回答询问,自觉接受监督。(雷 栋)
礼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甘肃省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多个乡镇村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政府职责落实、扶贫项目申报和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扶贫机构建立和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建议,要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扶贫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利用有限资金;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要继续加大对《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遏制脱贫户返贫。(赵田生 宋莉莉)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被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甘肃省崇信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了《崇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近日,崇信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首次组织对提请任命的2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名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及3名县人民法院庭室人选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据悉,此次考试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实行百分制。(李永强)
岷县禾驮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 甘肃省岷县禾驮乡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经乡人大主席团研究,由乡人大办公室组织乡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本次述职活动按照“4+1”述职模式进行,即每名代表在本届五年任期内,至少安排一次会议现场述职,四次书面述职。通过此次述职活动拉近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距离,选民们畅所欲言,荐言献策,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耐心解答,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增强了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了乡人大代表的作用。(惠小龙 王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