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翟诗明(湖北省远安县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为全面规范乡村兽医诊疗行为,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乡村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湖北省远安县在认真学习贯彻《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不审天下之势,难应天下之物。《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乡村兽医工作岗位在基层,肩负着服务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重任。因此,规范乡村兽医诊疗点建设,提升乡村兽医队伍整体素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外出学习考察、基层细致调研,远安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全县乡村兽医诊疗点建设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是必备条件。凡是申请设置乡村兽医诊疗点的兽医,必须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是硬件条件。诊疗点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诊疗点的诊疗区域与生活区域分别独立设置,不得放置与诊疗活动无关的其他物品。诊疗点需具备与诊疗活动相适宜的出诊包、听诊器、注射器、温度计、保定器、手术刀、消毒用品等诊疗器械。诊疗点符合“五统一”(统一标牌样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诊疗单、统一兽药购买和使用记录、统一药柜规格)的标准。诊疗场所达到供电和消防部门的用电和防火要求等。
三是软件条件。诊疗点使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等规定,未违规存放兽用生物制品,处方药必须入柜、上锁,凭兽医处方笺或乡村兽医处方笺进行销售。兽药购买、兽药使用记录和诊疗单的记录清晰、真实、准确、完整,具有逻辑性。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近年来,湖北省远安县始终坚持把“规范”作为乡村兽医诊疗点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支持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化建设。
一是注重技能培养。近年来,远安县结合乡村兽医工作特点、学习规律和服务能力需要,科学设置培训专业课程,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实行“点对点、面对面”“菜单式”教学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努力提升乡村兽医的专业技能。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近年来,远安县强化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从公示牌式样和内容、门牌式样和内容、印制兽药购进和销售台账、印制乡村兽医诊疗单、药柜式样和规格等进行统一,确保全县乡村兽医诊疗点建设整齐划一、规范有序。
三是注重帮扶指导。近年来,远安县除了从县畜牧兽医系统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上门送政策法规、送建设式样等进行帮扶指导外,还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乡村兽医诊疗点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及时解答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以最大诚意帮扶乡村兽医诊疗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
在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化建设评分、评判中,远安县从县畜牧兽医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头”原则,到现场进行验收评分、评判。评分、评判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诊疗点建设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准予其开展兽医诊疗行为。第二类,诊疗点建设得分在80~89分的实行限期整改重新验收,验收仍未达到90分以上的予以取缔;第三类,诊疗点建设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直接予以取缔。
近年来,远安县多次组织开展乡村兽医诊疗活动专项整顿行动,努力提升全县兽医诊疗点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每次的专项整顿行动重点检查乡村兽医是否取得了乡村兽医登记证,是否在规定区域内开展诊疗服务,是否按照《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使用兽药,是否违规开具兽医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开具乡村兽医诊疗单并如实填写,是否按规定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行为。在专项整顿行动中,对违规行为较轻者批评教育,责令现场改正。对违规行为较重者,由监督执法人员约谈乡村兽医。对超范围销售兽药或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依法依规严厉追责,绝不姑息。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近年来,远安县结合县域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和乡村兽医工作实际,及时完善乡村兽医各项制度,努力做到制度建设能够满足产业发展和广大畜禽养殖户需求的要求。
一是完善乡村兽医培训制度。每年邀请大专院校老师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对乡村兽医进行一次专业技能培训,助力全县乡村兽医熟知当前乡村兽医行业的热点、难点和工作重点,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二是完善乡村兽医管理制度。针对乡村兽医普遍存在年龄岁数大、知识水平低、业务技能差、管理相对难的特点,远安县坚持实事求是和以人为本原则,着眼长远,结合实际,适时完善《远安县乡村兽医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成事。
三是完善乡村兽医人才制度。近年来,远安县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突出抓好乡村兽医人才引进,敞开人员入口,有计划的接收畜牧兽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乡村兽医队伍的知识、年龄、专业结构得到较好优化,服务现代畜牧业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日趋复杂,更需采取新举措加以解决。远安县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乡村兽医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自我加压、自我完善,从严从实从细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管好乡村兽医诊疗点,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的“乡村兽医铁军”,切实发挥专业技术作用,为县域现代畜牧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