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红
(辽宁省彰武县水土保持局,辽宁 阜新 123200)
基于我国地理位置及水文环境特点,各个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局部区域洪涝灾害严重,造成水土资源流失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水土保持工作应作为重要工作实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的建设是做好水土资源保护与宣传工作的典范,同时也促进了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及经济发展。对于此,相关部门及企业应做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工作,采取合理化设计突出主题,以实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合理建设与发展[1]。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全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其主要指国家批准建设的具有水土保持宣传作用、示范推广效果的示范园区,其建设条件要求要求较多,如水土流失情况应在当地区域具有代表性、建设面积不得小于50 hm2,且能够布设水土流失治理相关措施及有利于科技推广等。
国家水利部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目的与方向,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2]。各个省市结合自身水土资源发展情况,先后加大了投资建设力度,为实现水土流失治理、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起到了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国家水利部以批准建设了两批(共49个)生态示范园区,基本涉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积极推动了水土资源教育宣传工作的开展;并在保持区域生态环境保持与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区域旅游业的增长。以辽宁省为例,目前已建成辽宁省朝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辽宁省海城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带动了辽宁省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持[3]。目前,国家水利部已加大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审批与建设力度,对地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带来了极大机遇。
基于当前情况,可持续发展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促进人类及社会繁荣的基础。而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威胁到人类社会生存。探索防止水土流失方略是重中之重,而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将发挥重要辅助作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其建设理念涉及生态保持、水利治理等内容,有利于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宣传教育,提高人们思想认识与行为意识,对国家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及预防具有积极效果[4]。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周边人群意识提高,辐射区域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开展,可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5]。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内相关水土治理措施的实施对于评价其实施效果的可靠性及经济性发挥一定作用;同时也可带动类似水土流失环境治理的批量化复制,带动了周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一方面避免了国家及地方政府资金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也简化了建设难度,并可带动区域GDP的增长与增加居民收入。
综合考虑,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可为相关水利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提供较好的参考实习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新型项目的实验与推广。如近年来,各个学校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学生前来参观实习的人数普遍增加,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再如,各科研院校所研究的水土保持相关技术可在示范园内进行实践,不仅验证了技术的可行性,还促进了人才培养。总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可促使我国水土保持相关科研工作的开展,强化了科学实践作用。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位置毗邻城市,交通设施完善,生态园的建设过程中可加大区域辅助设施建设,如加大区域内观光农业、花卉种植与业的建设,并提供服务设施建设,保障人们正常生活及居住环境,可吸引大量游客参观与学习,带动了区域的繁荣与发展,且也提高了经济收入[6]。
示范园区建设应科学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及重复性建设。国家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批准较为严格,且建设区域面积较大,因此,示范园区建设必须具备代表性及典型性;如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示范园,其显著代表则为该区热带雨林气候,且该区域属于典型的红壤丘陵区,在海南省极具代表性;另,辽宁省大牛岭示范区建设及海城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均具有区域代表性,可通过生态园区水土治理设施的研究辐射其他区域水土治理并提供技术支持。因此,示范园区建设必须具备区域代表性,审批评审中应对其特殊性及普遍性进行考虑评价,以免造成不必要投资及土地资源的浪费。
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具有一定代表性及参观旅游价值,属于国家投资建设的标志性园区。建设要凸显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应能对当前科学技术进行反映。科技示范园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科学实验与推广。因此,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中应综合考虑现有技术与国际技术,强化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引进新技术,丰富园区科技含量及内涵,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模式,不断借鉴先进成果,为科学研究提供一个较好的孵化平台,推进技术升级及更新,推动产业发展[8]。
示范园区后期经营管理也是主要问题,如项目建成以后,运营管理所需的资金的来源问题应重点考虑。首先,对于科技成果展示区及气象观测所需资金,可采取有相关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方式提出,以为部分设施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而对于运营资金,应通过加强管理与宣传,发展旅游及区域承包方式获取,做好收支平衡,实现以园养园的目的;达到规模后,利用盈利资金,可增加园区投入,实现可持续滚动式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为实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效果功能最大化及提高经济效益,通常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首先,选址应合理,如选址应具有典型性及特色,区域内水土环境及人文风情应具有代表性。其次,周边配套设施应完善,一般园区依托旅游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如依托旅游区,可促进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便于宣传与推广。再者,分区应合理,如根据建设规划,结合区域地理优势,合理划分功能区域,以便功能发挥及旅游资源开发。最后,注意水土治理措施与自然与人文景观的融合,使得各项措施实施趋于自然化,减少对人的视觉冲击,促进资源利用与发展。
相关单位应积极争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科技园建设速度。如推动及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模式,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 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利用国土、林业、农业、教育、科技等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合力共建,共同发展;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积极性,分工协作,实现双赢目的。
对目前现有示范区进行分析,其内容及功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区域:(1)科技示范区,如结合当地水土资源现状及流失情况,针对不同技术建设相应示范工程,实现对相关效果的可行性分析与实施效果评价,促进技术发展与创新。(2)科技试验区,即结合现状开发新技术并建立试验及实施观测,及时收集数据及评价有效性。(3)旅游观光区,其属于示范园区建设的重要功能,如结合自然景观,合理布设旅游观光设施,以便为旅游服务提供硬件设施及服务水平。(4)科普宣传区,如通过建立科技馆、科普走廊及宣传教育标语等,向市民及游客宣传水利等相关知识,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7]。
综上所述,我国独特的地理水文环境导致其水土资源分布不均衡,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区域生态发展与平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强化生态治理与宣传,并促进了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孵化与实践,对于优化水土资源结构及提高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减少国家资金投入,扩大区域旅游及提高经济产值具有积极作用。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现状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说明,以便为后期该项目的建设提供技术保证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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