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学成 周义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在多个场合反复论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一时代命题。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这句话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自身建设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也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目标就是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那么何谓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术界和实践界对此的认识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混乱性。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系统澄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基本概念,并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着力点做出初步探讨,以期对澄清学术界和实践界的相关认识有所助益。
从构词法角度来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可以视为由“风清气正”和“政治生态”这两个词语合并而成,故而,有必要分别厘清这两个词语的基本含义,从而在此基础上界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科学内涵。
1.关于“风清气正”和“政治生态”
为了厘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要义,首先要对“风清气正”的含义加以阐释。“风”通常包括党风、政风、世风、民风、学风;“气”通常是指骨气、节气、正气、志气、士气。“风清”一般有两种含义:一谓风轻柔而凉爽。南朝梁元帝《锺山飞流寺碑》:“云聚峰高,风清钟彻。”唐戴叔伦《泊湘口》:“露重猿声绝,风清月色多。”二谓社会清平。《魏书·邢峦传》:“淮外谧以风清,荆沔於焉肃晏。”“气正”也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气色纯正。例如,“神清气正”就是指神态清朗,气色纯正。二是指风气纯正。由“风清”和“气正”叠加而成的“风清气正”一词通常是指党风、政风、世风、民风、学风、作风的清朗纯正。“风清”是“气正”的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oikos,意指家(house)或者我们的环境。政治生态中的“生态”本是一个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物学的用语,强调的是生物在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以及生物与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的关系。1858年,H.D.Thoreau在一封信中较早地使用了生态学(Ecology)这一学科名词。1865年,勒特(Reiter)合并了两个希腊字logos(研究)和oikos(房屋、住所),从而构成了生态学(oikologie)一词。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Haeckel)提出了“生态学”(Ecology)这个概念,并将其界定为“研究动物与有机及无机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1889年,海克尔进一步认为:“生态学是一门自然经济学,它涉及所有生物有机体关系的变化,涉及各种生物自身以及它们和其他生物如何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今天,生态学已经发展成为“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并可按研究对象的不同分为三个分支:(1)个体生态学,研究一个生物个体或一种生物的多个个体与环境的关系;(2)种群生态学,研究生物种群与环境的关系;(3)群落生态学,研究生物群落与环境的关系。
英国生物学家坦斯利(A·G·Tansley)在1935年提出了生态系统(Ecosystem)这一术语。该术语意在强调,在自然界,生物与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构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由此构成了自然生态系统。同样地,政治生态中的政治行为主体及其行为方式、政治制度和规范、政治文化和政治心理等要素之间也存在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并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此即政治生态系统。就我国而言,政治生态中的政治行为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等。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在各级各类政治行为主体中居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并主要体现为“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1]《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由此可见,在政治生态系统的政治行为主体要素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最为重要的要素,她在政治行为主体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意味着其对政治生态的影响最为显著和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比如,执政党的党风是政治生态的组成部分,党风影响甚至决定政风、民风、家风。因此,为了净化政治生态,就需要“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1]张烁:《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北京〕《人民日报》,2013年1月23日。;需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2]《习近平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作风建设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5月10日。;需要“积小胜为大胜,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通过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3]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3页。。
作为被中国实践界所使用的政治话语的“政治生态”一词则产生于十八大之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新常态,中央领导集体也试图通过强力反腐来改造已经被污染的政治生态。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净化政治生态”这一重大问题,他指出:“改进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4]《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开展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再次提及政治生态问题。他强调:“从近来反对‘四风’、查处腐败案件的实际情况看,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古人早就提出,管理国家,‘必先正风俗。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5]新华社:《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7月1日。此后,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别的场合多次提及“政治生态”。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在2015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谈到“政治生态”。2015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专题教育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净化政治生态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2016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95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历史使命的有力保障,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2017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做人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净净的干部选拔出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17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一项持久的工作。”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生态问题的反复强调,所指向的不仅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之自身建设,而且是对当下的中国宏观政治形势之理性审视,亦是对当代中国政治实践发展路向的科学定位,更是对中国建设廉洁政治的高度自觉。自从习近平总书记谈及“政治生态”以来,这一概念迅速成为我国实践界和理论界频繁使用的词汇。
在我国实践界,作为政治话语的“政治生态”主要指“‘从政环境’,接近于官场环境或官场生态;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其涵义要广泛得多,它可以被理解为政治系统的各种要素,包括政治制度和规范、政治行为主体及其行为方式、政治文化和政治心理等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总体状态和环境”[1]杜运泉:《塑造中国政治新生态》,〔上海〕《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1期。。政治生态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作风的直观反映,又是社会中的党风、政风、世风的综合体现。
2.关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前文已经指出,在我国实践界,“政治生态”作为政治话语主要指“从政环境”,而作为学术概念的“政治生态”则是指政治系统的各种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总体状态和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风清气正”作为政治生态的定语,意在强调要形成一种良好的政治生态。由此,结合“风清气正”的含义,可以认为,作为政治话语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指清正廉明的从政环境,作为学术话语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则指政治系统的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清正廉明的总体状态和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生态”的多次论述中可以发现,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交替使用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样的表述。那么,这两种表述是否可以等同呢?为了厘清这个问题,尚需明确“山清水秀”的含义。“山清水秀”作为汉语成语出自北宋著名诗人、词人、书法家黄庭坚所作的《蓦山溪·赠衡阳陈湘》这首赠别词。该词中有这样一句话:“眉黛敛秋波,尽湖南,山明水秀。”作者用秋波来比喻陈湘的眉清目秀。“山明水秀”则与“眉黛”和“秋波”相应,意在描述陈湘的眉如山之明,眼如水之秀。在现代汉语中,所谓山清水秀,是指山水清幽秀丽,形容风景优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将“山清水秀”作为政治生态的定语,意在比喻一种良好的政治生态。“清”,是与“浊”“污”相对立的一个字,是指自然环境清洁、干净、透明而不夹杂任何脏污之物;“秀”,是指由自然环境之“清”所带来的,并与“清”交相辉映的一种美的状态。用“山清水秀”来概括政治生态所要实现的一种价值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政治生活廉洁性的美好期待[2]唐贤秋:《论廉洁政治生态的价值维度与构建理路》,〔北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5期。。可见,“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完全可以等同和交替使用的。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基本愿景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有学者认为,判断政治生态优劣与否的标准是“在政治主体之间确立起透明、包容、规则、合作的观念,并内化为政治主体的行为准则”[3]郝宇青:《“政治生态”的内涵解读》,〔上海〕《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1期。。在我们看来,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是净化政治生态,即要建设“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是良好的自然生态之基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这实际上是比喻,体现了总书记借用良好自然生态中的标准来形象地描绘良好政治生态的政治智慧。可以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之必然选择。而根据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清”愿景,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和“山清水秀”必然体现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干部清正中的“清正”是指清白正直、清廉公正。汉代王充《论衡·累害》中有这样的表述:“清正之士,抗行伸志。”《三国志·魏志·毛玠传》中指出:“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干部清正是对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的基本要求,其基本内涵包括干部“行为清廉”“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公正从政”等等。
政府清廉中的“政府”是广义的政府概念,可以视同一切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清廉是指清介廉洁,该词最早见《庄子·说剑》:“诸侯之劒,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在《东观汉记·周泽传》也使用过这个词:“拜太常,果敢直言,数有据争,朝廷嘉其清廉。”政府清廉意指一切行使公权力的机关都清正廉洁,其基本内涵包括政府“清白公正”“廉洁奉公”“成本低廉”等等。“三清”的核心是“清”,正所谓“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
政治清明中的“清明”是与“腐败”“昏暗”相反的词汇,意指政治开明、有法度有条理。《诗经·大雅·大明》中曾言:“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政治的‘清’强调政治体系、法律、法规、权力职责和运行过程的清白、清楚、清晰等;政治的‘明’强调政治运行的光明、透明、开明、文明等……狭义的‘政治清明’主要强调政治体系运行的‘清白’,概念的逻辑重心在于政治权力运行过程呈现的结果,‘清’是目的,‘明’是手段。‘政治清明’即‘政治廉洁’……广义的‘政治清明’从根本上来说是政治权力的开放和包容,是政治规则和运行之‘清’与‘明’的统一,是政治价值、制度、机制和行为的一致。”[1]孟伟:《政治清明:概念内涵及实现途径》,〔深圳〕《特区实践与理论》2014年第6期。可见,政治清明的基本内涵包括政治“清白透明”“廉洁文明”“开放包容”等等。
一个池塘中,如果有几条鱼死了,那可能是鱼的问题,如果有很多鱼都死了,那就是水的生态出了问题。对政治系统来说,也是如此。一个地方,如果少数干部出了问题,那是他们个人有问题,如果很多干部出了问题,就是当地的政治生态有问题。一般来说,生态系统都有一定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如果生态问题不严重,可能会逐渐地恢复生态均衡,但是,如果破坏的速度超过自我净化和自我修复的速度,那么生态系统就会失衡。对政治生态系统而言,同样如此。从党的十八大之前的政治生态现实来看,已经到了无法仅仅依靠自我修复自发地实现生态平衡的地步。因此,为了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和“山清水秀”,必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从自发走向自觉,即必须依靠执政党的“政党自觉”[2]乔耀章:《略论行政的社会性与社会化——行政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南京〕《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尤其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踏实留印、抓铁有痕的精气神持之以恒地推进政治生态的治理和重构。
1.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分子
治国必先治吏,唯有吏治清明,政治生态方能健康洁净。从政治生态学视角来看,诸如公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关系化等公权力的异化现象造成了政治生态系统新陈代谢功能的紊乱,这恰恰是政治生态污染的源头,并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3]《习近平向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发表重要讲话》,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a/20170727/15555036_0.shtml。。我国历代王朝之所以没有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统治集团的腐化堕落。关于这一点,蒋介石也曾痛定思痛地坦言:“老实说,古今中外任何革命党都没有我们今天这样颓唐和腐败,也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没有精神,没有纪律,更没有是非标准,这样的党早就应该被消灭被淘汰了!”[1]蒋介石:《戡乱建国干部训练班的意义和任务》,载秦孝仪:《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2卷》,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因此,应当将通过惩治腐败分子来防治公权力异化作为治吏的首要任务,这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之意义十分重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当一个苹果烂掉时,会让一篮子苹果都烂掉。党内如果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政治生态必然会受到污染”[2]《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3月7日。。同样地,“一棵参天大树,如任蛀虫繁衍啃咬,最终必会逐渐枯萎”[3]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惩治腐败分子所取得的绩效与政治生态的优良程度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为了确保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必然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4]《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3月7日。,必然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5]《习近平:反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112/c1001-26366164.html,2015年1月12日。,从而最终实现“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6]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日。。
可以说,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分子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最佳突破口。反之,惩治腐败“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7]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考虑到这一点,必须“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换言之,就是要始终坚持“有腐必反、除恶务尽”[9]《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3月7日。,否则“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10]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
2.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看,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性力量。不过,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可轻视关键少数对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1]〔宋〕朱熹:《四书集注》,〔长沙〕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208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基础。反之,如果领导干部道德败坏、贪污腐化、骄奢淫逸,就会出现“官德降、民德毁”的恶果。同时,领导干部在国家公务员中的绝对数只是少数,但其手中往往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而相对于普通公务员而言,有更多的贪腐机会。
综上可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12]《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新路》,〔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3月6日。,“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7月1日。。2015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的审议时,亦强调“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3.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人是政治生态系统中最活跃、最具主观能动性的主体性要素。“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2]〔唐〕吴兢:《贞观政要》,〔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4页。选人用人既是反映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又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入口关[3]孟轲:《论习近平党内政治生态净化观》,〔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1期。。关于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4]盛若蔚:《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北京〕《人民日报》,2013年6月30日。、有学者对党员干部关于政治生态认知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被广大党员干部认定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首选项[5]杨银乔:《当前地方政治生态建设的状况、成因与对策——安徽政治生态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北京〕《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年第2期。。
当前,选人用人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不科学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干部选拔任何用中简单“以票取人”“唯年龄取人”“唯GDP取人”等现象并不鲜见;干部选拔任用中“架天线”“拉关系”“搞勾兑”“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任人唯亲”“任人唯圈”“任人唯顺”等不正之风仍在蔓延;干部选拔任用中各种各样的潜规则、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等问题仍然存在。作风正派、老实本分、埋头苦干、不跑不要的人经常被边缘化,没有上升的通道,从而出现官场“逆淘汰”现象。坊间非常形象地这样描述这一现象:“干部辛辛苦苦干五年,不如到‘一把手’家里坐一天”;“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净化政治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因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6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要求的那样,“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让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要始终坚持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衡量好干部的基本标准,真正做到严格根据这一标准在五湖四海选贤任能;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规程,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6]李敏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理论、问题及其进路》,《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4期。,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确保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正淘汰”。
4.全面从严推进制度治党
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可以视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它们由正式规则(成文法、普通法、规章)、非正式规则(习俗、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以及两者执行的特征组成”[7]〔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宽泛地说,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756页。。治党则是指对党的治理和建设[1]许海清:《治党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因而,制度治党就是指依靠、运用制度的功能与机制,调节党内矛盾,解决党内问题,监控党的自身运作,协调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而稳定有序地推动党的全面建设,促进党的自我完善[2]谢方意:《制度治党与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变革》,〔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8年第5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认识到制度治党是最管用、最有力、最持久的治党方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全面从严推进制度治党,必须把从严贯穿到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3]本报评论员:《全面从严治党在实上着力》,〔长春〕《吉林日报》,2015年3月2日。,全方位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党的制度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包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和生活制度等多个方面[4]本报评论员:《全面从严治党在实上着力》,〔长春〕《吉林日报》,2015年3月2日。。制度治党,必须要有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而这些都可以纳入制度的范畴。
坚持制度治党,要有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执政党的党内法规制度是否完备,直接影响到制度治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制度治党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某些制度的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在党内现有的法规制度中,实体性制度比重偏高,程序性制度占比较少,某些制度缺乏配套性和可操作性,某些制度缺乏执行的保障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不少制度的实用性不高,可执行性不强,严格性不够。在制定和完善制度过程中,针对新问题新现象,要认真制定新的制度,切实解决制度缺失问题;针对存在可操作性不强、有漏洞可钻等问题的已有制度,要及时加以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实用性和严密性;针对已经过时的、不适用的已有制度,要及时清理或废止,切实解决制度时效问题。同时,要着力提升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配套程度和协同程度。
制定和完善制度必须重视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关于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关于制度的操作性,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地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
执行力是制度的生命力。“徒法不能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通过严格的执行来维护,制度的效力必须通过有力的执行来彰显,否则,制度就容易流于形式和成为一纸空文。全面从严推进制度治党,既要有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又要大幅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获得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制度执行务必从严。“赏不足以加善,刑不足以禁非,而政不成。”制度治党务必从严,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执行制度,即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