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 冯少龙 刘勇军 阳红
加强种业市场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近年来种业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给市场带来了活力和竞争,同时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压力。今年通过春季对种业市场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加强种业市场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產安全,近年来,种业市场发生了转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给市场带来了活力和竞争,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同时也给监管部门注入了转变新的思路、新的观念、新的工作方法。在今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桃源县概况:桃源县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沅江中下游,典型的丘陵山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33.8万亩,粮食种植面积220万亩、油菜80万亩、棉花15万亩、果蔬20万亩,每年使用农作物种子6000吨。桃源不仅是农产品种植大县、农产品输出大县,还是种子使用大县。
2、种子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目前农民法律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近年来,种子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投机商户或组织,打着科技下乡的幌子,夸大宣传,误导农民,游乡串户推销种子;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以统一购种的名义,违法违规经营种子;这些销售方式流动性和欺骗性强,加上农民辨假识劣的能力较弱,形成一个种子销售的隐性市场,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扰乱了正常的种子经营秩序,是种子市场监管的盲区,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种子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种子的呼声越来越高,完善种子市场监管成了当务之急。
2.2 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种子质量下降,监管难度大
一是市场准入门槛低,随着市场种业需求增加,降低了经营者进入市场准入门槛,经营者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他们的进货渠道也是五花八门的,价格随之变化,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二是一些门店经营的种子在包装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假、劣种子普遍存在,包装不够规范,以次充好。三是未审先推,以占领市场为出发点,没有经过审定就销售给农户,利益上的驱动,使得经销商挺而走险。四是种子品种多、杂、乱,经营网点多,管理难度大。农民在选择上存在不知买什么品种好,给市场的监管带来压力和难度。
2.3 种子质量投诉、形势趋复杂化
一是因病虫害或气候变化原因引起的纠纷,部分农民在种植管理上专业知识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销售和技术服务脱节。二是部分农民在使用农药上超标准使用及在栽培田间管理措施上不到位。三是由于上年度在种植作物上是机械化收割造成来年作物在生长过程中落地谷的生长,出现不整齐,在很大程度上农民认为这是种子质量所造成的。
2.4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没有建立或不规范
《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没有建立销售和进货档案,有的连个收据都没有,种子经营状况销售较乱。
2.5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种子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种子管理部门由于人员调动频繁,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不齐全,很难及时有效地达到现场,进行处理,加之人员业务素质及专业知识欠缺,办案经验及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建议与对策
3.1加强《种子法》及法律法规宣传,增加法律意识。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种子法》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种业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究的原则。
3.2建立健全种子销售和进货渠道以及准入制度,确保种子质量。
一是要建立种子市场准入制度,并建立种子抽检制度,对进入流通领域种子进行全面监管,加大重点领域突出种子品种进行抽查备案。二是提高种子经营者的门槛,建立健全种子销售和进货台帐,以备定时定期检查。三是建立退市制度,对不合格的种子实行强制召回、退市,并按《种子法》七十八条规定,根据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四是积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农作物品种跟踪评价,搭建企业、经销商、农民“看禾定种”的平台。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降低风险,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
3.3健全种子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完善监管部门的设施设备,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精干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对无证经营和经营假劣种子行为,要跟踪监管,立案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法者依法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公开曙光,并追究法律责任。
3.4充分利用农业局开通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开展放心种子下乡、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科学使用种子方面的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农民群众的维权能力和用种的安全意识。
(作者单位:415700湖南省桃源县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