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相关情况。据介绍,2017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认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登記生效。经过半年的讨论和磋商,目前中柬双方已经就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达成一致。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维持有效,且申请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都具备在柬埔寨生效的资格,经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审查合格后即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保护,并享有与相应中国专利同样的申请日和保护时限,即从中国申请日起保护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