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坚
郁达夫爱喝酒。他醉酒的趣事有的令人忍俊不禁,有的则让人提心吊胆。
1929年夏天,郁达夫与王映霞夫妇一先一后住进宁波普陀岛上一个名叫天福庵的小庙里。相邀来此避暑的作家还有楼适夷、王鲁彦、伍钧等人。每到夜幕降临,游荡了一天的人们回到庙里总少不了聚到一起,一边说著一天的见闻,一边饮酒作乐。席间突然有人问起郁达夫:“你和映霞为何不同行,却一先一后单独跑来了?”
郁达夫不好意思地瞥了一眼王映霞,开口道:“那天无事,我一人在上海街头闲逛,后来又进一家酒馆喝了不少酒。从酒馆出来就醉了,给扒手掏走了钱包。不知怎样我糊里糊涂走到十六铺码头,登上开往普陀的轮船,就这么一个人先来了。”
酒醒以后,郁达夫才发现身上已分文不存,只好给王映霞写信要钱。王映霞正为郁达夫不见踪影着急。收到信,才知他已先去了普陀。郁达夫在信中并未提及自己被偷一事,所以王映霞心中还是疑团未消:原说是一起去普陀的嘛,怎么自己倒先走了?自己先走也罢,既不留个口信,又不带钱,搞的什么把戏?及至到了普陀,王映霞才弄清事情的原委,不禁又好气、又好笑:“早叫你少灌点,少灌点,这下可好,差点连人都丢了!”
众人听罢也哈哈大笑起来,有的嘲弄道:“达夫兄,你这一醉醉得好,醉出一出千里寻夫记来了!”“映霞嫂,这次达夫是醉走普陀,可别让达夫下次醉走青楼呀!”说得郁达夫和王映霞都不好意思起来。
郁达夫这次醉酒除给大家日常闲谈添些笑料外,于人于己都还没多大妨碍。但在此之前的另一次醉酒,却着实让亲人和朋友捏了把汗。
那时郁达夫在上海,正和王映霞热恋着,他们的婚事遭到双方家庭的反对,一度他非常苦闷。有一次,好友杨端六请客,席间有人称赞王映霞,又哄着要喝他们的喜酒。朋友们越是夸王映霞,他的心里就越酸酸的,于是端起酒杯,一杯接一杯地狂饮,借酒把痛苦深埋在心底。宴会结束时,郁达夫已是酩酊大醉。朋友们看到他那副样子,提出送送他,但被他坚决拒绝。当他深一脚浅一脚拐过一个街口时,迎面突然走出两个巡夜的巡捕,便将他带回巡捕房。
第二天天亮,郁达夫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被关在看守所里,一时着了慌,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那时候,郁达夫已参加了左翼文化运动。他不禁想,糟了,准是被谁告发了,半夜被抓了来。日过三竿,才传来巡捕招呼他的声音。他被从看守所的监牢带往一间好像审讯室的屋子。他暗中做好了受审的准备。不料进屋之后,巡捕只是将他训了一顿,说什么深夜酗酒违反治安法规,如下次再发现定不轻饶之类的话。显然把他当作一般的酒鬼了。郁达夫见事与进步文化活动无关,心中暗喜,对巡捕的训斥连连称是,也不分辩。很快他就被放了出来。回家的路上,郁达夫庆幸自己交了好运,没受皮肉之苦。仔细想想又很后怕。万一自己酒后失言,被巡捕抓住把柄岂不误了大事!
郁达夫40岁时曾在福建省政府里上过一阵班,据说他天天下午去上班,而且必拎两瓶黄酒置于案头,一边办公一边喝。他的职务名称叫省政府参议,真不知当年的福建省政府是否听信了他的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