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之 李君 任婷 李宁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估算,2015年中国约有新发结核病患者93万例,位于印度(220万例)和印度尼西亚(100万例)之后,列全球第三位[1]。山东省泰安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简称“结防”)工作,并在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框架下,针对本市实际情况,先后实施了多个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实施到底取得了哪些社会经济效益?这不仅是对政府既往投入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检验,也是结核病防治部门进一步寻求政府经费支持,以保持结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为此,笔者对泰安市“十一五”(2006—2010年)和“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实施《规划》的成本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为实施泰安市“十三五” 《规划》和制定今后的防治策略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资料来源
本研究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资料来源于国家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经费资料来源于泰安市及所辖6个县(市、区)“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统计监测报表,以及中央、省、市、县下发的有关资金拨付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等资料;人口资料、GDP等数据来源于泰安市历年统计局年鉴;“十一五”期间的次均门诊医疗费用数据来源于文献[3],“十二五”期间的次均门诊医疗费用数据来源于历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参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实施细则》[4]中,对社会成本、社会效果、社会效益、成本-效用比以及效益-成本比的测算方法,回顾性对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成本效果效益进行调查分析。
三、相关定义及计算公式[4]
1.社会成本:《规划》期内用于结核病防治的各种实际使用的费用总和。具体内容包括:《规划》期内各级政府投入、国际组织投入以及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其他渠道投入的资金。但不包括人员工资、设备投入及折旧等费用。计算公式为:社会成本(R)=实际支出的各级政府经费总和(O)+实际支出的各级各类项目经费总和(P)+实际支出的各级其他经费总和(Q)。Q包括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其他渠道投入到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资金。
2.社会效果: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可以避免其将结核分枝杆菌传染给其他健康人群,使健康人群免受不必要的感染,从而减少产生新的肺结核患者。计算公式为:H=G×0.1,G=(E+0.3F)×0.6×10。其中,H为避免新发患者数,G为避免感染的人数,E为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例数,F为涂阴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例数,0.6为规划贡献因子。
3.社会效益:(1)直接效益: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的产生,可以减少这些新发患者因治疗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医疗资源消耗。计算公式为:J=H×I×5。其中,J为减少的医疗费用,H为避免新发病人数,I为次均门诊医疗费用,5为患者年均门诊人次数。(2)间接效益: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除了挽回患者治愈后个人的劳动力损失以外,还可以因避免传染给其他健康人而产生的额外劳动力损失,从而为社会挽回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N)。计算公式为:N=L×0.7×M;L=K×9.5,K=(E+F)×0.6。其中N为挽回的社会总价值,M为人均GDP,L为挽回的总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of life years,DALY), K 为规划贡献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例数,E为涂阳患者治疗成功例数,F为涂阴患者治疗成功例数,0.6为规划贡献因子,9.5为治疗1例患者挽回的DALY。
4.成本-效用比:指每挽回1个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损失所需要投入的金额。计算公式为:成本-效用比=社会总成本(R)/挽回的总DALY(L)。
5.效益-成本比:指每投入1元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多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效益-成本比=[直接效益(J)+间接效益(N)]/社会总成本(R)。
6.经费投入定基比:指两个5年规划期内每年经费投入分别与基期(2006年和2011年)经费投入的比值。
三、数据质量控制
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将各地上报的统计监测报表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一一核对,数据一致方可使用,同时2名工作人员平行双录入方式录入数据库,一致性检验无误后,进行分析。
四、统计学分析
采用Excel 2003软件和SPSS 18.0统计软件包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一、经费投入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市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级各类经费累计达2428.53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经费1350.74万元,较“十一五”期间的1077.79万元,增加272.95万元,增长25.32%(表1)。从定基比看,“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经费(即:列入财政预算的地方结核病防治经费)和总经费(包括中央经费)均呈逐年递增趋势,为各项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社会效果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累计避免结核感染107 049例,避免发生结核病10 706例。其中,“十一五”期间避免结核感染64 426例,避免发生结核病6443例;“十二五”期间避免结核感染42 623例,避免发生结核病4263例(表2)。
三、社会效益
1.直接效益(J):即避免产生新发患者所减少的医疗费用。经测算,“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市分别减少医疗费用438.93万元和360.40万元(表3)。
2.间接效益(N):即因避免劳动力损失所挽回的社会经济效益。经测算,“十一五”期间,全市挽回的社会总价值达153 561.27万元,而“十二五”期间,全市挽回的社会总价值高达228 866.02万元(表4)。
四、经济学分析
1.成本-效用比:根据公式“成本-效用比=社会总成本(R)/挽回的总DALY(L)”计算,“十一五”期间的成本-效用比为136.61(10 777 900/78 897.5),即:每挽回1个DALY损失,政府需要投入约136.61元。“十二五”期间的成本-效用比为205.38(13 507 400/65 768.5),即:每挽回1个DALY损失,政府需要投入约205.38元。
表1 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对比
注2006—2010年为“十一五”规划期间;2011—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期间;“-”代表无意义
表2 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避免结核感染和发病的例数对比
注2006—2010年为“十一五”规划期间;2011—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期间。 H=G×0.1,G=(E+0.3F)×0.6×10(H:避免新发患者例数;G:避免结核感染的例数;E: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例数;F:涂阴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例数;0.6:为规划贡献因子)
2.效益-成本比:根据公式:效益-成本比=(直接效益J+间接效益N)/社会总成本(R)计算,“十一五”期间的效益-成本比为142.89[(4 389 293.75+1 535 612 680)/10 777 900],即:政府每投入1元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约142.89元的社会经济效益。而“十二五”期间的效益-成本比为169.65[(2 904 168.75+2 288 660 183)/13 507 400],即:政府每投入1元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约169.65元的社会经济效益,比“十一五”期间提高了26.76元。
本研究结果显示,“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市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级各类经费累计达2428.53万元,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了经费保障,规划工作社会效果和社会效益显著。累计发现和登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7 082例,治愈涂阳肺结核患者14 611例,成功治疗涂阴肺结核患者10 768例。经估算,避免了结核感染107 048例、结核病发病10 706例,直接社会经济效益达729.35万元,间接社会经济效益更是高达382 427.29万元,不但减轻了广大人民群众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大大降低了社会的疾病负担。
表3 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因避免产生新发患者所减少的医疗费用对比
注2006—2010年为“十一五”规划期间;2011—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期间。J=H×I×5(J:减少的医疗费用;H:避免新发患者例数;I:次均门诊医疗费用;5:患者年均门诊次数)[5];“十一五”期间的次均门诊医疗费用I=136.25元来源于文献[3];“十二五”期间的次均门诊医疗费用I值来源于历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表4 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因避免劳动力损失所挽回的社会经济效益对比
注2006—2010年为“十一五”规划期间;2011—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期间。N=L×0.7×M,L=K×9.5(N:挽回的社会总价值;L:挽回的总DALY;K:活动性患者治疗成功例数;M:人均国内生产总值)。DALY:伤残调整寿命年
结核病防治是一项投入小、社会效益大、为民办实事的大工程[6]。本研究结果显示,政府每投入1元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分别可产生约142.89元、169.65元的社会经济效益。泰安市“十二五”期间和西安市[7]“十二五”期间的结果(172.41元)相近,略高于河南新密市[8]“十二五”期间的161.59元,但明显高于新疆“十二五”期间的96.6元[9],在治愈控制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一样的条件下,国内生产总值(GDP)越高,效益成本比值自然就越高[7]。泰安市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年人均GDP达到了49 723.8元,带动了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政府在结核病预防和治疗上做出承诺并给以足够资源的支持[9],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促进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发现和有效治疗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是最有效、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防治措施[10]。本研究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每挽回1个DALY损失,政府需要投入约136.61元,低于深圳[11]和全国平均水平[2,12],而“十二五”期间,政府则需要投入约205.38元,虽低于同期新疆的246.6元[9]和河南省新密的279.82元[8],但高于西安同期的170.07元[7]。提示,“十二五”期间每挽回1个DALY损失所需要投入的金额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了68.77元,这可能与结核病患者发现数量下降,特别是涂阳患者发现数量下降,而社会总成本又在增长有关。因此,社会经济效益的高低最终还是体现在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的质量上。为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在提高患者发现水平以及治疗管理质量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公众结核病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缩短就诊迟延和传播时间。二是加强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重点提高非定点结核病医疗机构门诊医生的业务水平和识别结核病的能力,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报告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治。三是提高结核病门诊医生的宣传教育意识,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指导其留取合格的痰标本,提高阳性检出率和患者发现水平。四是积极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和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筛查,早期发现肺结核和耐多药患者,减少传播[13]。五是督促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严格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4]要求,在做好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转诊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确诊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和随访,提高治疗成功率,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以使结核病防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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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5〕880号][EB/OL].(2015-10-27)[2018-01-03].http://www.nhfpc.gov.cn/jws/zcwj/201510/3658751de5ce4d70a4cfe3536b85 6f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