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福运
摘 要: 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道德原则,是学校教育的起点和落脚点。学校和老师有责任有义务通过重视对学生美育的熏陶、日常学习生活活动的规范和引导、遵法守法意识和行为的培养与生成及在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汲取社会公德的因子诸途径积极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
关键词: 社会公德 审美教育 传统文化 法制教育 社会实践
社会公德即社会公共道德,指的是人们社会公共生活、人与人的日常交往中应当遵守的一般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三个方面的道德规范,具体如文明礼貌、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讲究公共卫生、拾金不昧等条目。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道德原则,是人们发展利益的共同要求,是一切道德中最根本最普遍的道德层次,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反映,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学生德育发展的需要。所以,社会公德应是学校教育的起点和落脚点。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法制建设滞后、不健全、社会公德先天发展不足、人口众多而且人口素质相对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学校更应该重视学生公民公德的生成和培养。那么,从哪些方面着手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呢?我试列举以下几条仅供参考。
一、审美教育的窗口作用
审美教育的窗口作用主要指:一是审美教育贯穿于各科教学之中,二是审美教育对学生社会公德的培养最有成效。审美教育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美、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生活趣味和质量,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情感是审美教育的核心,也就是说审美教育是情感教育,是在学生个性化道德发展需要和主体性、自觉性发展的基础上塑造人格。所以审美教育和学生社会公德的培养有着相通、相溶、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在审美教育里,可谓美在情中、情在美中、情景交融,以情感人、情在理中、以理服人。这样通过审美教育,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判断、道德意识和信念和谐统一,促使学生生成自律人格,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比如,展现历史教学的自然美,老师要精神饱满,神采奕奕,落落大方,亲切自然,并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教具、电子课件等具体形象的手段描绘和展现具体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概念、历史地理中所涵化的自然美(如唐太宗时,九成宫那依山傍水,精巧绝伦的宫廷建筑,郁郁葱葱的山林,湿润宜人的气候,潺潺流动的醴泉,以及求谏纳谏,君臣共治的历史画面等),让学生在兴趣中、在娱乐中心情舒畅地感受美的风姿。所以自然美是人为的,由人创造的。人创造了自然美,为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类、服务于社会。自然界的美与丑、好与坏、发展与破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幸福和未来。这样学生不仅认识了自然美,欣赏了自然美,而且会积极地创造美,自觉地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维护社会公德。
二、传统文化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尚德型文化,从产生到发展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并深深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沃土,今天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社会功能,对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不能不与中国传统文化联系起来。如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厚德载物、以善为本、自敬敬人、礼让为先、严己宽人、乐群贵和、刚健有力、自强不息、经世致用、以公为先、天人合一的思想,具体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乐与天地同和”、“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普济天下”等信条,从中领悟到尊敬他人、礼貌待人、团结友善、关心国家、服务社会、大公无私、保护自然、积极有为、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等社会公德意识。因此,传统文化为我们准备了取之不竭的素材,老师应认真地挖掘,领悟真谛,为生成学生的社会公德服务。当然,传统文化毕竟建立在自给自足狭隘封闭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制的伦理思想及中央集权的封建大一统的基础上,核心内容讲的是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和人与人交往中的伦理关系,是所谓的“私德”,而相应缺乏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公德”观念。即使这一“私德”,也是在血缘宗法制的支配下,在家族、亲族、邻里、朋友中间展开,哪怕是君臣关系,也是宗法制下的父与子关系的机制,家国同构,国家、社会也是家庭的机制。每个人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只能是血缘宗法关系的缩影。这样在当代社会,如果道德认识模糊,价值判断有误,往往会因为推崇传统文化的“私德”而使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宗派化、特殊化、庸俗化。本来是上下级平等的同志关系,有可能演绎为下级对上司的绝对忠诚和盲目服从,本来是检举违法乱纪的正义之举,有可能会被视为背信弃义、落井下石、恩将仇报,君子不屑的“小人”。另外,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政治文化,太偏重修身和克己。在封建社会中,它教每个人都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实体,失去自我意识和独立人格,沦为封建帝王的忠实奴仆、名教纲常的殉道士和封建主统治下愚昧无知的蝼蚁之众。这种甘于沉沦、自卑自贱、不讲个人需要、没有思想、没有独立意识、缺乏主见和创新的人格培养目标和社会公德的塑造背离。所以,老师在运用传统文化发展学生社会公德的同时,对传统文化也要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吸取精华,摈弃糟粕,扬长避短。另外,鉴于传统文化“私德”尤厚,“公德”相对不足的弊端,促使老师注意加强对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渗透和培养。
三、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的道德践履作用
要使社会公德内化为学生日常行为的实际需要,进而内化成学生的道德行为和习惯,就要通过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完成。正如德育专家所说的“伦理学就是实践的科学”,“现代德育过程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社会思想道德个体化、个体品德社会化的统一过程”。人的生存和发展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社会中的人,是社会活动实践中的人,这说明学生公德行为的形成同样离不开社会,离不开道德实践活动。还有通过道德实践培养学生的自律人格和公德行为习惯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终极目标。所以,学校和老师在自愿的基础上,多组织、多支持、鼓励学生走上社会、融入社会,向社会学习,接受社会的检验、启发和教育,体验公德情境,坚定公德信念,锤炼公德意志,并且勇于矫正社会上公德失范的言行。这些社会实践活动诸如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会服务活动和学雷锋活动等促成学生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成长为社会责任感强的讲公德的合格公民。另外,学校是社会的一角,是社会的缩影,所以学生的社会识见活动表现在校园里,贯穿于学生的日常行为。比如学校、老师和班级结合学生的心理需要和思想实际,有计划、有层次地制订出社会公德的文明公约若干条,并且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评价体系、反馈和矫正功能及较强的操作性。让社会公德在学生的身心深处扎根、发芽、开花、结果,让社会公德之树常绿。
四、法制教育的规范引导作用
公德和法律均是维护社会生活稳定的重要规范。它们之间虽然有着重大区别,但也有紧密的联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中师《道德常识》教材曾提到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在调节的内容上相互渗透,在调节的功能上相互补充,在调节的实施上相互支持等。这对法律和公德之间的联系有着相通作用。因此,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宣传和校规校纪的约束能够促进学生社会公德的养成。比如当学校和老师把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宣传作为学校公德培养的一种手段并且发挥与学校公德教育相同的职能时,法制教育宣传就能起到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和培养学生社会公德的作用;当有些学生对社会公德知而不行、行而不果、知行不一、明知故犯时,法律教育和校规校纪本身的规范性要求就能起规范这些学生言行,唤起他们的道德理性和良知,敦促他们改过迁善,逐渐树立社会公德意识的作用;当随着学校和老师对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力度的加大时,当法制思想撞开学生的心扉、沁入学生的心田时,当学生了解到我国法制先天不足和滞后及由此造成的各种社会弊端和滋生的社会丑恶现象时,学生就会认同法律,就会向往未来的法制社会,就会自觉按照法制社会的要求约束自己、发展自己,遵守社会公德。这就是法制教育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总之,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的培养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十分艰巨同时具有普遍意义的工程。学校和老师要在尊重学生道德需要和主体性的基础上,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公德教育手段,积极开展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行之有效地生成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公德行为和习惯,为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讲公德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公民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唐凯麟,曹刚.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1.
[2]叶奕乾.心理学[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4.2.
[3]克罗齐,著.朱光潛,译.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