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诸侯割据到国家统一

2018-04-09 11:47张姗娜刘燕繁
文教资料 2018年1期
关键词:经济发展

张姗娜 刘燕繁

摘 要: 公元11到16世纪,是法兰西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时期。本文从经济、政治、军事三个方面着手分析了法兰西民族国家在16世纪最终形成的原因,论述了它们对国家形成的作用和影响。

关键词: 经济发展 城市复兴 王权强化 百年战争

公元987年5月,卡洛林家族的国王路易五世死后无嗣,贵族法兰西公爵休·卡佩和先王的叔父卡洛林公爵、卡洛林家族的查理竞争王位。7月3日,休·卡佩在兰斯大主教和其他几个主教的支持下加冕称帝,正式取得了王位,称卡佩王朝(987—1328)。但卡佩王朝的建立并没有抑制国王权力的衰败,法兰西仍处于诸侯割据四分五裂之中,尤其是封建贵族们占山为王、互相混战成为国家分裂、社会混乱的最大危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公元16世纪,在经济、政治、军事各方面条件成熟和时机有利的情况下,诸侯分裂的局面逐渐减弱和消除,王权逐渐加强,法兰西民族国家最终在16世纪初形成。

一、经济原因

1.经济的发展

在5世纪—9世纪的高卢,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铁制工具很少,农民使用的工具大部分是木制的。而且,当时不少劳动者仍处在奴隶枷锁之下,这既损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又妨害了人口的增加。那时候,人烟稀少,田地荒芜。约从9世纪开始,生产力才有明显的发展。首先,劳动者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在领主大地产上,奴隶集约劳动逐渐消失,昔日的奴隶成为农奴,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人口有所增长,从11世纪下半叶到14世纪中叶,法国人口大约增长了3倍。其次,生产工具得到明显的改良。许多新的铁矿被开采,铁制工具迅速增加,新的生产工具不断涌现,尤其重要的是一种带轮重犁的采用和推广,使北部淤积地得到深耕,发挥了地力,较之轻犁大大节省了耕作时间。马具逐渐得到改良,即在马蹄上钉铁掌和使用新挽具,使马逐渐成为农业生产上的主要牵引力。挽具的改良使耕牛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最后,生产技术水平有了提高,首先是三圃制得到推广。11世纪后,在某些地区又出现了四圃制耕作方法,这既扩大了土地利用面积,又丰富了作物品种。并且人们开始注意施肥和保护地力,这些都推动了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口的增长增加了对耕地的需求量,要求开辟新的耕地。劳动力的增加和生产工具的改良,为土地垦殖准备了条件。大约从1050年前后起,法国开始了土地垦殖运动,到大约1300年前后暂停,持续了约两个多世纪。法国的土地垦殖活动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深入森林地带,辟林造田,建立村庄。到11世纪末,在法兰西岛、安茹、波亚图等地森林地带已出现了不少农业定居点。二是开拓沼泽荒草地,尤其发生在佛兰德尔及其他海滨、河滨地带。第三种形式是农民就地开辟未被耕种的森林荒草地带,扩大耕地面积,这是土地垦殖运动的主要形式。土地垦殖运动改变了乡村的自然面貌,增加了耕地数量,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影響深远。

2.城市的复兴和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罗马帝国灭亡后,帝国后期的城市和城市生活并没有立即消失。城市依然是政治经济中心,但它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地位却在减弱,人们在城墙内种植庄稼、驯养家畜,城市与农村的界限渐渐模糊起来。9世纪以后,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工商业活动开始有了生机;11世纪—13世纪,城市取得了普遍的复兴和欣欣向荣的发展。9世纪时巴黎仅仅限于西岱岛,到11世纪时,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工商业居民区在塞纳河右岸崛起,称作“城”。后来巴黎大学又兴起于塞纳河右岸,出现了拉丁区,奠定了巴黎城市发展的基础。

法国城市之所以迅速复兴,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分不开。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封建领主扩大了对市场的需求,增进了农民与市场经济的联系,为城市工商业提供了原料和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使一些农民加入到工商业者的行列,转变为市民。除此之外,城市复兴还与社会环境趋于安定有关。11世纪中叶,卡佩王室和一些大封建诸侯开始征服独立的城堡主,结束了城堡主割据称雄的局面,建立了区域性的政治统一,逐渐出现了安定的社会环境,这对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起到了保证作用。城市大都坐落在封建领主领地之内,使领主能够获得税收,扩大财源,对领主大有好处,因此,不少领主纷纷建设新城,保护旧城,在一定时期内起了促进城市复兴的积极作用。

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这个时期只是法国封建社会内部一个新的发展因素,却对法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上,商品货币经济渗入农村,使乡村的封建领主制逐渐为封建地主制所取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地区间经济联系的加强,推进了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经济关系的变化为政治统一创造了条件,城市市民阶级成长为促进法国君权强化的一支重要阶级力量,加速了政治统一、民族国家形成的进程,意义重大。

二、政治原因

1.政治形势的变化和王权强化的背景

11世纪下半叶以后,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增强王权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地主制经济下,不论地主还是农民,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市场。12世纪后,一个以地方城镇为中心、方圆数十里或更大的地区性市场开始形成。随之,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得到发展,这样一来,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增强。15世纪以后,以巴黎为中心的统一国内市场开始形成。经济发展和经济交往关系的扩大在客观上要求结束政治分权的局面,实现政治和领土的统一。

社会关系的变化进一步瓦解了封建分权的社会条件。在封建领主制时期,领主在领地内执行着一些不可缺少的社会职能。如,他们是领地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调解纠纷、仲裁诉讼的法官,更是军事力量的垄断者。这些原是国家政权的职能由领主行使自然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削弱。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交往超出了领地范围,封建领主不再能履行这些职能。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复杂化,使法律成文化、细密化,法律诉讼日益复杂,使原来以神命裁制和决斗作为主要司法手段的封建领主不再胜任司法职能。城市兴起后,市民组成自己的城市武装,于是封建贵族在军事上不再是唯一的垄断者。贵族的军事义务不能满足战争的需求,13世纪后法国国王开始招募雇佣军。所有这些社会变化使封建贵族日益成为一个“多余并妨碍着发展的阶级”,他们在政治、经济、司法及军事上保持独立统治的历史正在消失,这就为加强王权准备了社会条件。

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和城市的兴起还为封建王权的加强提供了依靠的阶级力量——封建地主阶级和城市市民。封建地主没有独立政治统治权,缺乏对农民的直接人身控制权,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以维护他们的特权地位,维持他们对广大农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市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活动,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在城市内的统治地位,更需要国家的统一和王权的强大。这两个阶级成为王权在农村和城市中的基本依靠力量。

大封建诸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始镇压割地称雄的封建城堡主,统一自己的领地,建立了一些强大的封建公国、伯国。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卓有成效地镇服了小贵族分裂势力,建立了有效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他们还积极治理、扶植城市、奖励工商、发展经济,使无数城堡主割据称雄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一旦这些诸侯领地并入王室领地,国王就可以现成地接受这些已经实现了统一的地区,省却了收服封建城堡主的任务。而且,为了迫使自己领地内的小贵族履行附庸义务,封建诸侯们自己理应承认国王的宗主权利,履行自己作为国王附庸的义务,这一切都有利于国王实现其封建宗主权。

2.王权的逐渐强化

王权强化始自路易六世(1108—1137),他致力于王室领地内部的治理,平毁了大量封建主的城堡,制服了王室领地内不顺从的城堡主,改变了分权独立的局面。他的继任者们纷纷效仿,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王权的强化。一是通过王室领地的扩张消除割据势力,以增强王权。国王利用联姻、外交、战争、购买等手段,千方百计扩张王室领地。到卡佩王朝结束时,王室领地面积已达到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0%。二是提高国王的威望,不断扩充国王的实权。国王所拥有的权力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国王在封建领主制政治秩序中的宗主地位而拥有的宗主权。这种权利为封建领主制的政治法规所确定。它具有私权的特征,用以制约国王与封建贵族附庸之间的私人关系。宗主权的主要内容是在国王保护其附庸的前提下,附庸须对国王效忠,须在一定时期内率领一定数量的军队随国王打仗,须应召出席国王法庭陪审,以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向国王提供经济援助。而国王作为宗主还有权调解其附庸与附庸的附庸之间的纠纷,受理后者的上诉案件等。第二种权力是君主权,是君主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公权。它不容许在自己与臣民之间有任何居间权力存在。君主权的发展是伴随着封建领主制向地主制的转变而进行的,主要表现在国王在整个王室领地内建立了直接统治,建立地方区划,由自己任免地方官吏,治理地方政务,在中央则发展健全各种政府官僚机构,健全国家政权,同时在王室领地内建立统一税收制度,逐步建立国王统帅的常备军等。经过路易六世、腓力二世、路易八世、路易九世几代君主的努力,到腓力四世当政时期,中央權力机构已完善起来。在几个世纪中,原来的国王御前会议内部逐渐分工,形成了不同的职权部门。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负责司法事务的高等法院和负责财政事务的审计院等机构已有相当的独立性,封建国家机器日臻完备。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第三等级市民阶级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市民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的增长,从13世纪末开始,国王注意吸收少数市民为官,但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市民的政治地位仍未得到承认。随着领土的逐渐统一和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财政问题日益成为封建政权存亡攸关的大事,王权对市民的依赖日趋严重,社会现实需要赋予市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一定的席位。1302年,为解决征收新税的问题,腓力四世召开了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与会者除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代表外,还有市民代表,由王室领地内主要城市中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三级会议的召开表明了市民力量的上升,国王和市民这种固定的联盟形式无疑有利于法国的统一。从此,君主与等级代表会议的这种政权形式开始形成,被称为封建等级君主制。此后,国王常常借等级代表会议提高自己的权威,扩大王权的社会基础,一度促进了王权的发展。

三、军事原因

1.百年战争

1328年查理四世去世,卡佩家族绝嗣。英王爱德华三世的母亲是查理四世的妹妹,爱德华以法王外孙的资格要求继承王位。但是,1328年的法国三级会议以法典中女子没有王位继承权为由,拒绝了英王的要求,并推举查理四世的堂弟、瓦洛亚家族的腓力继承王位,为腓力六世(1328—1350),开始了瓦洛亚王朝(1328—1589)。爱德华三世不甘心失败,继续坚持对法国王位的要求,以法国王位继承纠纷为导火线,终于引发了英法“百年战争”。

然而,除了王位继承纠纷外,百年战争的爆发还有其他更深刻的原因。首先是领土纠纷,英国的两个统治王朝(诺曼底王朝和安茹王朝)都是来自法国的封建主,因而在法国大陆拥有大批领地。腓力二世统治时期剥夺了英王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但英王仍占领着法国西南部的不少土地。只要领地没有被完全剥夺,英国王室就仍抱有在法国大陆扩张势力的野心。法英冲突的另一个问题是佛兰德尔问题。佛兰德尔地区城市发达,各城市的毛织业当时名列欧洲之首。毛织业的主要原料羊毛大部分来自英国,城市与英国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但是,在政治上,佛兰德尔伯爵是法国国王的附庸。14世纪上半叶,佛兰德尔伯爵极力从经济上搜刮城市,政治上压制城市自由,双方矛盾非常尖锐,伯爵求助于法国国王镇压城市反抗,城市市民则在政治上倾向于英国国王。所有这些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了英法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前后持续一百多年(1337年—1453年),史称百年战争。

百年战争期间,英法双方各有胜负,由此带来的灾难战乱导致法国社会秩序混乱,人民流离失所,国家政局动荡。在深重的苦难中,法国民族英雄贞德脱颖而出,率领民众英勇抗敌,取得了节节胜利。1430年贞德被俘,1431年被英国人活活烧死,但她忠勇爱国的献身精神更加激起了法国人民救亡图存的爱国主义热情,民众踏着她的足迹奋勇杀敌、光复国土、节节取胜。1453年英法签订条约,英国除继续保留加莱港以外,全部退出法国。百年战争最终以法国失地的收复和领土的初步统一而告终。

2.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

百年战争结束后,法王收复了除加来港以外所有英王室在法国的领地。此时,部分法国贵族仍保持着政治上的独立。路易十一在其统治时期(1461—1483)摧垮了封建貴族的“公益同盟”,收回了勃艮第公爵领、阿朗松公爵领、普罗旺斯伯爵领等贵族领地。1491年,路易十一的继承人查理八世(1484—1498)又通过联姻合并了布列塔尼。至此,法国领土基本统一,近代法国版图轮廓初步确立。

15世纪下半叶16世纪初,法国的封建地主制取代了封建领主制。随着地主制的确立,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有了增强,经济关系上的差异性渐渐缩小。百年战争后期法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已经觉醒。法国的民族文化也在发展,近代法兰西民族逐渐形成。

在领土统一和经济变化的同时,王权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百年战争中为抵抗英国侵略的需要,查理七世建立了常备雇佣军,由15个雇佣兵队组成,主要部分是骑兵,也有步兵、炮兵和海军,法国的炮兵在当时的欧洲是首屈一指的武装。为了支撑抗英战争,14世纪下半叶查理五世曾建立对交易税、盐税及户口税等捐税的征收权,但死后遂止。1436年三级会议批准永久征收交易税、盐税等间接税,征收的数量由中央政府决定。1439年三级会议同意按同样原则对平民征收基于财产的直接税。自此,国王取得不经过三级会议同意而自行征税的权力。常备军和固定税的建立为法国君权的强大创造了条件,进而为法国统一奠定了基础。路易十一当政时期,军权财权在握,独揽一切,他疏远大贵族,注意从社会下层选拔有才识的贤能之士为官,以强化王权。他批准在图卢兹、波尔多、第戎、鲁昂、蒙彼利埃等地设立行省高等法院,强化了统治体系。在路易十一统治下,三级会议仍然召开,但一切都仰承他的意志,实际上是他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路易十一开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时代,法兰西民族国家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美]C.沃沦·霍莱斯特,著.陶松涛,译.欧洲中世纪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陈文海.试论中世纪后期的法兰西王统理论[J].世界历史,1999(1).

[3]黄春高.西欧封建社会[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4][法]基佐.法国文明史·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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