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大春
《世说新语》记载:东晋有两个文人,一个叫祖士少,喜欢聚集财宝,一个叫阮遥集,喜欢收藏木屐。两种嗜好都是一种负担,但没人能分出他俩的高低来。一次,有人到祖士少家去,正好看见他在把玩财宝。祖士少见客人来了,急忙将装财宝的匣子藏在身后,显得很慌张。又有人到阮遥集家去,看见他正吹着火给木屐打蜡上光,还感叹道:“不知道一辈子能穿几双木屐?”说话时神态悠闲,坦然自若。人们通过他俩对待嗜好的态度不同,评价阮高祖低。
宋代著名爱国词人辛弃疾在一首《满江红》中引用了这典故,感叹道:“佳处径须携杖去,能消几双平生屐?”
一生能穿几双鞋?这是一个浅显的生活问题,也是一个深奥的哲学命题。
即使人活上百岁,一年穿一双鞋,一生也不过穿一百双鞋。但有人就是不明白这道理。譬如菲利宾前总统马科斯夫人用丈夫巧取豪夺来的国脂民膏,疯狂购买世界各地名鞋达三千多双,据说有双巴黎生产的镶嵌珍珠黄金的皮鞋竟价值一辆豪华轿车。马科斯终因暴政、巨贪激起政变,成为流亡总统,客死夏威夷。马科斯夫人的名鞋也成为笑柄、罪证,落得被展览、拍卖的可耻下场。
假如把鞋比作钱,那么,一生能用几多钱呢?即使你富可敌国,家有金山,每天也只能吃三顿饭,睡一张床,穿一双鞋,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苦做金钱的奴隶,甚至做金钱的罪囚呢?我们真不理解那些“硕鼠”为什么要鲸吞千万、亿元的巨款,几辈子都花不完呀,要那么多钱干吗?其实,贪欲好比一个渴极的人喝海水,越渴越喝,越喝越渴,恶性循环。有的巨贪在锒铛入狱后,愿交出所有家产,甘当农民,只求饶命。殊不知,法网无情,死罪难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早知“一生能穿几双鞋”的道理,何必捞了“鞋”而丢了头。
有一座城市里出了一个贪腐分子,被打入死牢。在待毙的日子里,他捎信给家人和朋友买双新皮鞋送来。谁知,他入狱后,众叛亲离,昔日前呼后拥的朋友们生怕受株连,纷纷作猢狲散,连他妻子也急煎煎地闹离婚,哪还有心思给他买鞋?最后,他不得不向探监的八十高龄老母哀求:我儿时是穿着您做的布鞋学会走路的……
这个故事真叫人扼腕悲叹。既替那贪官惋惜:本是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政界年富力强才高学深的佼佼者,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更替那贪官的老母唏嘘:她曾挑灯熬夜为儿子做布鞋,期望着儿子争气,有出息。儿子果真争气了,考上了县城中学,又考上了省城大学;儿子果真有出息了,进了机关,又当了大官。她没文化,不懂世情,问天问地问乡亲:她儿子咋一下子变成了死囚?是不是被人陷害了?她儿子要那么多钱干吗?她儿子可没往老家捎钱呀!她仍然住的茅棚,吃的粗粮,穿的布衣,睡的土炕,她给儿子做第一双布鞋时就希望他走正路,没想到儿子长大后不屑穿她做的布鞋了,就走上邪路了。可怜她人老力衰眼花手颤,还得含着老泪忍着心痛为儿子做最后一双布鞋,希望能让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走好,不跌跤。
一生能穿几双鞋?这是谶语,是警钟,能让我们深思警醒……
俞伯牙在汉水之畔弹琴,砍樵的钟子期驻足聆听。俞伯牙弹琴想象高山时,钟子期赞叹:弹得多么好呀!巍巍然好像高山。俞伯牙随着琴声想象着流水。钟子期品味:弹得多么好呀!洋洋然好像江河。后来,钟子期病故了。俞伯牙悲恸欲绝,砸破了琴,拉断了弦,从此终身不复弹琴。他认为世界上再没有一双能欣赏他的琴声的耳朵了。
其实,俞伯牙大可不必砸琴戒琴。世界之大,只要琴声关于关于有高山流水之壮美,何愁前路无知音呢?世界上有什么样的琴声,就会有什么样的耳朵。再说,你的琴声只被一人所欣赏,只为一人而弹拨,是不是太阳春白雪了呢?音乐的感召力是不是太微弱了呢?音乐家的心怀是不是太狭窄了呢?
陶渊明不懂音乐,但是备有一张没有装弦的琴。每当酒喝得痛快、诗作得得意的时候,就在空琴上做一些弹琴的动作,借以抒发感情,寄托意趣,优哉游哉。
陶渊明若是把琴装上了弦,弹出的琴声一定是不堪入耳的噪音,而他弹不装弦的琴,就可想象他弹的琴声多优美、多动听呀!他的耳朵充满想象的琴声,不亦乐乎?想象,有时可以把我们从生活贫寒的忧愁和地位卑微的沮丧中拯救出来。我们可以想象自己是精神的富豪,心灵的贵族。
汉代的司马相如是个穷愁潦倒的流浪文人,一次在富豪卓王孙家做客时,他即兴抚了一曲《凤求凰》。其实,司马相如知道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新寡在家,有意娶她为妻,但又求亲无门,希望通过琴声向卓文君传达他的心声。卓文君正躲在屏风后细细品味着他的琴音。知音难求,卓文君不顾父兄的强烈反对,毅然决然与司马相如私奔,去了司马相如的家乡当垆卖酒。
现代生活中,像卓文君这样听一曲《凤求凰》就私奔的女人太少了!纵有司马相如般的高超琴艺,也是“对牛弹琴”。她们不需要琴,而需要钱和权。
唐代诗人陈子昂年轻时,才华横溢,踌躇满志,想到长安结交名人,谋官求爵。哪知到了长安后,虽四处奔走,却毫无结果。陈子昂满腹忧愤,在长安市上以百万钱买了一把胡琴,引起围观者的惊奇。他又当众宣布第二天在宣阳里公开演奏。第二天,当那些围观者聚集在宣阳里等他演奏时,他却将胡琴当场摔碎,并拱拱手对众人说:蜀人陈子昂,善于诗文,然奔走京城,不为人知。今有烦诸位,代为宣传。说完就将诗文遍赠围观者。由于陈子昂的诗文确实写得好,没过多久,他的诗名大振,仕途初登。
陈子昂摔琴,是一个成功的炒作。但他的诗文若写得不好,就是摔一百把胡琴也枉然。现代人若想学陈子昂,首先得看自己的货硬不硬,底气足不足。
工之侨得到一根良桐,把它削成琴,安上弦一弹,声音美妙如金玉。他认为这是天下珍贵美妙的乐器,便把它献给朝廷。朝廷乐器师看了琴说:这琴不古老。工之侨抱着琴回家来,让油漆工在琴上画了些断断续续的纹路,又请篆刻匠在琴上刻了些古代器皿上的文字,然后用匣子装着埋在土里。一年后挖出琴,抱到街市上去卖。一位权贵之人看见这琴,用一百两银子买下它,再献给朝廷。朝中乐官争相传看,都说:这琴真是稀世之宝啊!工之侨闻之感叹道:真可悲呀,这个世道!难道只有一张琴的遭遇如此吗?
人才的命运也如琴的遭遇,与其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不如另僻蹊径独运匠心,去巧妙地包装自己,去成功地推销自己。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是一张好琴。
孔子曾向老子讨教处世之道。老子默默无言,只是把嘴张了张,满口的牙全没有了,又把舌头伸了伸,就转身而去。孔子纳闷: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在回去的路上,忽然顿悟,情不自禁地赞叹:啊,老子真是了不起呀!原来,孔子悟出了老子哑谜的意思:牙齿是硬的,全没有了,舌头是软的,到老还在。
石头是硬的,水是软的,水滴石穿;树是硬的,风是软的,风摧大树。永远不要小觑软的威力!
古代有个皇帝问大臣:世上什么东西最好?大臣答:舌头。皇帝纳闷:为什么?大臣说:舌头能说好话。皇帝又问:世上什么东西最坏?大臣答:舌头。皇帝惊异:怎么又是舌头?大臣说:舌头也能说坏话。
舌头能兴邦,也能祸国;舌头能救人,也能杀人;舌头能邀功,也能惹祸;舌头能传播真理,也能散布谬误。舌头是人体最复杂的器官。
小和尚问老和尚:上吊而死的人为什么都伸着舌头?老和尚说:因为天堂和地狱都不喜欢人的舌头,死者提醒人们装殓时替他们割掉它。小和尚又问:那么,其它死法的人为什么都不伸舌头呢?老和尚答:因为天堂和地狱都喜欢人的舌头。小和尚恍然大悟:天堂和地狱也需要说好话的舌头,何况人世间?
张仪游说诸侯时,曾到楚相国府上饮酒,不久相国家丢失了一块玉璧,便怀疑张仪偷了,把他抓去打了一百大板。张仪妻子埋怨道:你若不读书游说,怎么会遭受这种耻辱?张仪张开嘴巴问妻子:你看我的舌头还在不在?妻子笑着说:还在。张仪说:那就足够了!后来张仪当了秦国丞相,写信给楚相国说:当初我没偷你的玉璧,你却毒打我。现在请你小心点,我要回来偷你的城池了!
一副巧舌胜过十万雄兵。舌头永远比刀剑厉害!
宋人曹商奉宋王之命出使秦国,去时车马只有数乘,秦王很赏识他,赏给他车马百乘。曹商回来后去见庄子,炫耀道:像先生这样住穷巷陋屋,靠打草鞋谋生,面黄肌瘦地度日子,我可做不到。但我能游说万乘之主,使自己荣华富贵,车马百乘。庄子嘲笑道:听说秦王有病,悬赏召医,能为他消肿挤脓的赏车一乘,能用舌头给他舔痔疮的可得车五乘,治疗方法越下流,赏的车马就越多。难道你是为秦王舔痔疮的?
古往今来,这种为权贵舔痔疮的小人太多了!这是舌头的堕落和悲哀!
越王勾践曾为吴王夫差尝粪辨病,唐朝侍郎郭霸曾为御史大夫魏元忠尝尿验病,同样是用舌头去干肮脏恶心的事,但境界悬殊,前者为了报邦仇雪国耻,而后者为了攀权贵往上爬。
明代杨士奇位居高官,其子杨稷却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名声极坏。有人从家乡来,将杨稷的恶行告诉了杨士奇。杨士奇甚感忧虑,特意撰写了一联寄回家劝告儿子改邪归正,对联是:不畏官司千状纸,只怕乡民三寸刀。意思是说,打官司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百姓的三寸之舌。
众口铄金,群痰溺人,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的舌头也是锋利的!
沉默是金,疾呼也是金。关键要看你当谁的喉舌。
人们驯小象的时候,常用一条粗铁链将小象绑在水泥柱或铁柱上,无论小象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小象筋疲力尽了,心灰意冷了,也就渐渐习惯了不挣扎。直到它长成上千斤重的大象后,人们用一根小小的柱子,一截细细的链子,就能拴住它了,其实大象只要稍微使点力,就能挣脱,但它总认为柱子和链子是挣脱不了的。大象与其说是被柱子和链子拴着,不如说被习惯拴着。
科学家们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在一个长方形玻璃缸中间隔上一块玻璃,一边放上金鱼,一边放上鱼饵。金鱼一次又一次地试图吃到鱼饵,但都撞在玻璃上。金鱼终于失望了,不再撞击玻璃了。后来,那块隔在中间的玻璃被悄悄抽去了,金鱼仍没去吃那鱼饵,最后饿死了。金鱼哪是被玻璃阻隔着饿死的,其实是被习惯阻隔着饿死的。
由此可见,习惯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巨大力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习惯的力量;“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是习惯的力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习惯的力量;“小时偷针,长大抢金”,习惯的力量;“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习惯的力量;“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习惯的力量;“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也是习惯的力量……
刚当官时开始浮夸不习惯,后来不弄虚作假反不习惯了;刚被人拍马时不习惯,后来没人谄媚了反不习惯了;刚看到时髦的东西不习惯,后来看不时髦的东西反不习惯了;刚遇到不正之风时不习惯,后来遇到清廉正气的人反不习惯了……
习惯了平庸,就看不惯出类拔萃;习惯了虚伪,对一切真诚都怀疑;习惯了马虎,遇上认真的人就反感;习惯了自私,遇到助人为乐的人反讥笑;习惯了低俗,看见高雅的东西就头晕;习惯了自卑,受到人家一次抬举就受宠若惊;习惯了逆来顺受,当权利赋予他时却六神无主……
坏习惯,一旦养成,贻害终生,小则惹人讨厌,大则身败名裂。坏习惯养成很容易,改起来却很难。正如民谚所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譬如吸毒,抽一次就能上瘾,不进几次戒毒所,不脱胎换骨洗心革面是难以真正戒掉它的。马克·吐温曾在《傻瓜威尔逊格言》中幽默地说:“习惯是很难打破的,谁也不能把它从窗户里抛出去,只能一步步地哄着它从楼梯上走下来。”
坏习惯若只依附在一个人或一群人身上,危害性是有限的;坏习惯若依附在大众身上,成为一种社会风气,那就是可怕的灾难。譬如清朝的男子抽鸦片、女子缠小脚的风气盛行之时,就是清王朝衰亡之始。如果把自己的好恶与习惯当成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那就更是愚昧的悲剧了。譬如春秋时期“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悲剧,清朝“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惨案。多少罪恶假习惯以行,多少悲剧因习惯而生!
只有打破习惯,人类历史才能进步。若习惯了爬行,人类就会至今还是猴子;若习惯了茹毛饮血刀耕火种,人类就不可能有机械化电气化;若习惯了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和男人长辫女人小脚,中国至今还会在封建社会的深渊中挣扎……习惯——不习惯——习惯,人类历史就是在这种演递交替中螺旋式前进的。打破习惯定势,不断地破旧创新,应该成为当代人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