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宇豪
村上春树曾在京都大学的演讲中说:“我通过写作和跑步,将黑暗的部分抖落下去了。”他甚至用到了“驱魔”这个词语:跑步是为了驱魔。
可是村上春树的生活中有什么黑暗呢?他功成名就,活得很滋润啊?这么说来他像一个“骗子”,这个“骗子”创造的小说世界里,孤独是其底色。但在那些姑且可以认为接近其真实生活的散文及访谈中,他看上去生活得很快乐:大口大口地吃蔬菜沙拉,在跑步后喝冰镇啤酒,每年两次购入大量川久保玲,买买萝卜和大葱,永不停歇的爵士乐……但是,你又怎么能够断定这些就一定是现实世界中的村上春树呢?毕竟,他也说过:“将我当作危险生物吧,可以远远观察,别走近,近了,可能我會因为恐惧而咬人。”
林真理子在《从容审视自己的欲望》里说过:“我可以断言,比起小说,作家更容易在随笔里谎话连篇。再怎么以真实心声为卖点的随笔,都远不如小说更能凸显出真实的自己。哪怕是一本传记小说而非自叙体小说。”
这么看来,将作家所创造的小说、散文、随笔,甚至他们接受的访谈,都当作是他们所创造的虚拟世界,这样比较客观。读者尽情享受他们在虚拟世界里创造的一切就已足够,至于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真实生活,他们自己体会就好,旁人不得妄图干预,法律也不允许旁人插手。基于这一论调,林真理子的“断言”可能也仅仅是她所创造的虚拟世界中的结论。
我热爱现实世界的生活,虽然它不够完美。很多时候,我缺乏自制力、判断力、理性、毅力、耐心。而在我用写作所创造的虚拟世界中,我趋向于将“我”塑造得相当具备自制力、判断力、理性、毅力、耐心。我淡化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烦恼,让“我”显得更完美。但对于其他人物,我倾向于使他们具备鲜明的人格缺陷。这样的做法,应该可以算是我对自己在虚拟世界中的偏心。
梦境世界也可算是人类有部分参与能力的虚拟世界。昨天,我为当事人详细分析了一个案件,并自觉胜诉的概率很大。当晚,我就梦见我为一个我欣赏了多年的模特兼演员代理了案件,庭审结束后,为表达感谢之情,他开车带我去喝咖啡。
我曾对一位我很崇拜的作家说过:“我认为最适合与亲密友人见面的装扮,是机车皮夹克、黑色牛仔裤及滑板鞋。”而在昨晚的梦境世界中,我就穿着这样的一身和我的偶像一起喝咖啡。
但是谁都清楚,现实世界中,机车皮夹克、黑色牛仔裤及滑板鞋是绝对不适合作为律师穿着去参加庭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