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 吉林 延吉 133000)
虽然近几年我国越发将绩效审计作为重中之重提上日程,但根据审计机关实际开展的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来看,更多的还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使用,而真正的绩效审计程序仍然不够深入和全面。具体表现在:目前,中国的审计工作仍然以财政收支审计项目为主,更加强调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和余额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审计的重点尚未转移到资金的绩效审计项目上来。此外,经过分析近几年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发现,在绩效分析中,我国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在对具体绩效项目的经济性,盈利性,有效性和环境方面的分析相对不足。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report_qingtaojc_2018-9-17-9-27-31/PaperPass-旗舰版-检测报告/htmls/sentence_detail/60.html因此,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一方面,扶贫资金按照来源和用途的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项目,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老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如此多种类繁杂的资金项目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部范围的资金审计工作;另一方面,扶贫资金的管理并不是简单的一方管理,而是多头管理模式,中间环节也较多,存在交叉管理等现象,不仅涉及财政部,扶贫,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而且审计人员有限,时间和精力也有限,审计范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不全面的情况。
我国的审计工作缺乏深度和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审计的重点放在项目完成后,项目制定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计行为较少。中国目前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大部分在年底后进行,相关审计证据相对完整,易于获取,方便审计人员进行清查与管理,而那些事前和事中的审计证据容易受到保密性等原因的影响不易取得,因此,审计师难以进行有效的审计和监督,在预先存在的管理和预防中起着不明显的作用。二是将审计的重点放在项目和资金本身的绩效审计,轻视制度层面或政策层面的审计。在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各审计师常常从项目资金或特定的使用用途中寻找漏洞,往往会忽视制度或政策层面的审计,但其实这才是财政扶贫资金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三是将审计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的评价体系上,忽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给生态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审计。因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周期循环才能显现出来,并且在实际审计中难以用金额等量化价值来衡量,所以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可能会选择性的忽视该领域的审计工作,只审计一个项目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三个方面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中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我国审计工作的监督体系总体是由政府机构、社会和公众所组成的,但在审计工作实际实施时面临以下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的审计署负责定时审计全国大型的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但是审计署的审计工作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能做到随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了解各地的扶贫资金使用状况;而常规性的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则是由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来组织进行的,但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与受当地人民政府的管理,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此外,地方性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也较为参差不齐,难免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其次,我国广大审计人员的审计素质和能力也有待提高。近几年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积极推动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容易出现相关审计人员断层现象, 此外,以前的审计师的审计经验也需要时间来重新积累。在这种情况下,扶贫资金监督工作难免出现捉襟见肘的窘境。第三,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过程和结果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关注意识都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在扶贫资金审计方面公布的高质量报告数量较少,并没有较大的引起社会公众的兴趣和关注度。正是因为政府、社会和公众三方面难以形成严谨、完整、全面的监督体系,我国的财政扶贫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
想要加强我国的扶贫资金审计政策,首先就要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的绩效审计意识,使公众和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绩效审计对扶贫资金的重要性,着力完善扶贫绩效审计的相关机构和程序制度,从意识上和制度上都加强财政扶贫绩效审计的贯彻落,只有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意识得以提高,才能真正分清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审计目的,不会偏移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提高监督人员的绩效审计意识,才能调动审计积极性,保证审计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与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相结合。与跟踪审计相结合,可以有效解决不能事前审计的问题,可以及时掌握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状况以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解决财政扶贫资金问题;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可以明确各政府主体间的权责问题,避免出现权责混乱,各级主体人员交叉现象;
绩效审计是监管扶贫资金的重要手段,而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符合扶贫资金多元化发展的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来扩大审计范围:一方面是加强政府审计购买服务,我国扶贫资金品种多样,而政府审计人员有限,可以加强与外部注册会计联系,人员不足的问题即可以通过允许更多的外部审计是参与到政府审计解决;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快引进审计电算化的进程。我国目前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量大,人员不足,而且缺乏经验,但是电算化却可以快速准确的提供所需要审计的数据,大大降低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使用电算化计算可以更准确做留痕记录,使审计结果更加可信和准确。
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重要原因便是监督不到位,因此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公布审计结果。一方面,我们应该建立政府、审计署、各级审计机关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的监督体系。在审计结束后应该积极将审计报告进行披露和公布,保证各方的监督权利得以实现;另一方面,要完善审计结果的问责机制和法律制度,保证扶贫资金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受到严惩,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
总之,精准扶贫资金审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要集结多方资源,共同努力,直面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稳步推进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指导教师:徐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