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越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 南京 210037)
林下经济产业是在科学发展的前提下创建的新型经济产业形式,有助于促进群众经济增收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1]。林下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林业效率以及整体效益。因此,应该更好地利用林地资源,实现产业化发展,这样才能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林业经济发展背景下,常见的发展模式就是林下种植,产品加工、森林景观与林下养殖等[2]。实际上,林下种养业是利用林下资源的常见发展模式,其中,以林下种植菌类、药材、牧草、禽畜养殖等模式最为普遍。林下产品的加工、采集等都属于二级发展模式,经过深加工进一步实现流通,能够极大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大量实践显示,如今国内许多地区并没有充分意识到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政策扶持[2]。在此背景下,即使农民想开启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受制于前期启动资金以及中期运转资金不够,从而极大地阻碍了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今我国林下经济还没有实现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龙头企业的有效带动。不少地区虽然已开始摸索并创建林业经济模式,但由于政府主导不够,加之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的整体架构,从而制约了林下经济的产业化发展。
据调查显示,在我国许多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进程中,创建的组织程度相对较低,并且大量农民不能实时了解相应的市场信息,因此,往往不能按照市场需求适当调整林下产品。在当前的形势下,即便有丰富的林下资源,若没有对应的市场销售途径,发展前景也会受限。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应加强对一级集体所有制土地以及森林资源的开发,集结各方力量经营好林下产业,进一步实现经济的多向发展。另外,要想尽快实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的规范化,应该重点完善有关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条文,然后在此基础上重新创建林下经济产业的资产评价形式。由于目前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和以前的林业经济模式不吻合,无法进一步带动目前林下经济产业的不断发展。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过合理、科学地规划设计,才能进一步运转林下经济产业;唯有这样才能激发林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
政府应重视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并从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首先,可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林下经济产业持续发展的规划,并出台优惠政策,如统一税费政策、投资优惠等[3]。同时,政府还应探索新的途径,促进林下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顺利开展。不但要保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环境的公平性,而且要让农民对于林下经济产品与模式更有信心,通过拓展销售的渠道来保证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在林下经济发展实践进程中,应该重点寻找适合当地发展与种植的林业经济新型模式,这有助于实现产业化的发展与经营。
在产业发展实践中,应该实现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在此基础上,让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如果想要增加产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根据实际情况,推动企业和农户合作,对相关产业布局进行优化,这样才能够逐步实现林下经济发展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应持续加大林下产业的发展力度,大力发展林业旅游、生态养生等项目。
林下经济产业具有巨大的潜力,是当前一种新型林业发展模式。这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国内不少地区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地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推动当地林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