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秋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渭南 714000)
中国饮食文化不仅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而且内容宏富,博大精深,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基本的一个方面,也是我国人民自古至今沿袭下来的最稳固的一种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饮食文化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存在方式,即不仅以物质形态存在于各种饮食派系中,还以文字形式存在于百花齐放的文献典籍、文学作品中。作为百科全书的《史记》,对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中期长达三千多年的社会事象作了全景描绘,涉及各个阶层、各种人物的生活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作为生活头等的“食”在这部巨著中也是无处不在,对饮食(主要是“食”的方面)活动、礼仪、方式、对象和器具等都作了记载,涵盖了物质层面、制度层面、行为层面和精神文化层面。
从远古时代到秦汉时期,人们逐渐地完成了从茹毛饮血到燔黍食稷的过程,这也是中国古代饮食结构重要的形成期。饮食结构,是饮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指饮食中主食、副食、饮料的搭配方式,即配餐方式。饮食结构,与经济发展、民族风俗以及社会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饮食结构也不尽相同。从《史记》记载来看,总体上可以说,我国古代逐渐形成以谷物为主食,肉类、蔬菜瓜果为副食的饮食方式。这种饮食结构一直延续到今天,和西方的饮食结构迥然不同。
民以食为天的观念,可以说是中国饮食文化观念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史记》中郦食其说:“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根据唐代司马贞为《史记》做的《索隐》,注为出自管子之语。管仲的原话是“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究竟何谓食?较原始的解释是米、饭、谷。《货殖列传》:“食太阴在卯穰。”《索隐》解释说“谓谷也。”实际上此处的“食”指的是包括农业和饮食在内的广义上的“食”。粮食问题至关重要,与国家稳定、政权巩固、人民生存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
中国自古重农业,大约在夏商时期,我国先民们的经济生活已从畜牧业进入到以作物栽培为主业的时代,粮食开始成为人们饮食生活中的主导。粮食作物,古代称作谷。谷的品种相当多,故有“百谷”之称。《天工开物》“凡谷无定名。百谷,指成数言”。谷物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名称,特指某一种粮食。百谷是说谷物种类繁多,这是就谷物的总体而言。如《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据史籍记载,我国在商周时代粮食作物种类已经逐步呈现集中化趋势,但仍沿袭“百谷”之称。《周本纪》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便有“五谷”说法[1]。《孟子·告子》说“五谷者,种之美者也。”《天官书》“岁星所在,五谷逢昌”,《龟策列传》“衣以桑麻,养以五谷”。关于五谷的解释,说法不一。《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郑玄注曰:“五谷,麻、黍、稷、麦、豆也。”麻即麻籽,宋代以后逐渐退出了主食队伍。“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赵岐注:“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关于五谷的说法,主要归结为两种:一种说是稻、黍、稷、麦、菽;另一种说法是麻、黍、稷、麦、菽。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只是一种有稻而没有麻,另一种有麻而没有稻。
粟,在先秦时代亦称禾、稷、齋。粟耐旱,也是黄土地区天然适应性的植物,被公认原产于我国黄河流域。从考古材料看,早在距今七、八千年即已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自商代直到秦汉粟都被列为五谷之首,是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据统计,“粟”字在《史记》中出现了143次,与麦、稻等其他粮食相比是最多的。
栗很早就成为纳贡的基本物资,而且是国家征收赋税的主要内容。如《夏本纪》曰;
令天子之国以外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緫,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周本纪》曰:
王赧谓成君。楚围雍氏,韩征甲与粟于东周,东周君恐,召苏代而告之。
在秦代,北方的主食以粟为主,而南方的主食以稻为主。粟是黍和稷的总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粟就是产量最大也是秦人最常吃的食品。对于菽,秦人是看不上的。秦相张仪就曾轻蔑地说:“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菽而麦,民之食大抵饭菽藿羹。”另一位秦相范雎为了报须贾害己之仇,在须贾来秦国见他时,“坐须贾堂下,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从上述情况来看,“转为农业经济之后,秦人以食粟为主。”[2]粟,在秦汉代还成为口粮的代称,如《盐铁论·散不足》“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秦汉时人平居时一般是吃粟米饭,行军打仗时带的也是这种米饭。
国家用以救济灾荒地区的粮食一般也都是粟。《平准书》记载:
是时(汉武帝元鼎年间)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在灾荒严重之际,常常会请求“国际支援”。如《秦本纪》中有相应的记载:
十二年,齐管仲、隰朋死。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傒、公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东转,自雍相望至绛。
这一历史事件史称“泛舟之役”。当晋遭到粮荒时,秦以粟济晋,全力帮晋度过灾年。赢得了晋国君民的感激。
秦穆公十四年“秦饥”,请粟于晋。晋君谋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饥伐之,可有大功。”晋君从之。晋国仇报,遂使秦国陷于窘迫之境。由此引发了一场战争。
十五年,兴兵将攻秦。缪公发兵,使丕豹将,自往击之。九月壬戌,与晋惠公夷吾合战于韩地。晋君弃其军,与秦争利,还而马驇。缪公与麾下驰追之,不能得晋君,反为晋军所围。晋击缪公,缪公伤。于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晋军解围,遂脱缪公而反生得晋君。……于是缪公虏晋君以归。
秦穆公十七年(公元前643年),当晋又遭饥荒时,秦国再次以德报怨,予以大批粮食救济,自身的威望从而得以大幅度提升,奠定了秦穆公作为“春秋五霸”的基础。从中也可以看出,处在列国争霸、割据鼎力的时代,国中缺粮,首先便会导致其它国家“因饥而伐之”;反之,国中粮足,便拥有了强大扩张的基础。
最典型的如西汉前期,“汉兴七十余年之间,……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太仓之粟陈陈相因”成为西汉初年经济繁盛的标志。
粟作为重要战略物资,统治者都会想法设法确保粟的供给与安全。汉初有专门的官员,名为“治粟都尉”,汉武帝时又名搜粟都尉,掌管生产军粮等事。《淮阴侯列传》载:“滕公奇其(韩信)言,壮其貌,释而不斩。与语,大说之。言于上,上拜以为治粟都尉,上未之奇也。”可见韩信在刘邦为汉王时即曾任治粟都尉。汉武帝时期著名的经济学家桑弘羊就曾经担任过这一重要的职位。“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事。”桑弘羊任治粟都尉领大农,正当武帝征伐四方之时,而桑弘羊通过对财政经济上的弊端加以彻底的医治和调整,特别是盐铁政策的实行,达到了“万物流通,而县官富贵”的目的,保证了国家军粮筹措,满足了武帝军费和政费的开支。“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
古籍中的“粱”亦属粟类,《仓颉篇》释粱为“好粟也”,《汜胜之书》曰:“粱,秫粟也。”古人以粘为秫,则粱为粟之粘者,粟之上品。《平准书》“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普通百姓生活困窘,“民之食大抵菽饭藿羹。一岁不收,民不厌糟糠”,“夫寒者利褐而饥者甘糟糠”,穷人用来充饥的差不多只有糟糠等粗劣食物,还甘之如饴。“守闾阎者食粱肉”,意即居住里巷的普通人也吃膏粱肥肉。足以说明武帝初年,经济出现繁荣局面。
麦类是中华民族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但中国并非麦类作物的原产地。学术界认为小麦原产西亚,很可能是通过西域、河湟地区逐渐传入中原的。先秦时代种植的麦类包括小麦和大麦,一般秋种夏收,被称为“谷之始”。在甲骨文中有“麦”“来”“麰”等字。《诗经·周颂·思文》有“贻我来牟,帝命率育”的诗句,来是小麦,牟是大麦。《说文》解释,“来,周所受瑞麦来麰……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周民族把麦类作物的传入视为天降嘉种、祥瑞所在。但是小麦最初并没有得到普遍推广,一是因为小麦是越冬作物,所要求的耕作栽培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二是在磨面机械普遍推广前,小麦的“粒食”品质并不优越。
秦人对麦的种植不感兴趣,因此,麦子的种植和食用远没有粟普遍。至汉武帝时,董仲舒仍说“今关中俗不好种麦”,并建议“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由于铁犁牛耕的推行、水利的兴修、肥料的施用、汜胜之“督三辅种麦”,西汉末年麦类作物才有较大发展,“关中遂穰”。据统计,“麦”字在《史记》中出现了8次。
据《大宛列传》记载:
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汉正西,去汉可万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有蒲陶酒。
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蒲陶酒。
说明中亚的大宛、安息等地很早就有麦的种植。
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生活十分节俭,对手下的人也要求很严,一个旧相识在他府中做事,只得到吃麦饭盖布被的待遇,心里十分不满,说是这些吃的用的自己并不是没有,要是为了这种待遇谁会投奔你丞相呢。他还处处散布谣言,说公孙弘“内服貂裘,外服麻枲;内厨五鼎,外膳二肴”,他的俭朴都是假象。公孙弘得知此事,摇头叹息道:“宁逢恶宾,不逢故人”。幕僚都不甘心吃麦饭,可见官僚阶层以麦饭为食的人实在不会太多。
据《李将军列传》记载麦饭蒸熟后曝干,可作干粮,称为糗糒。《汉书·李广传》说兵士所食糒,其壮如粗砂,指的便是这种干饭。干饭既可用水泡软了吃。也可一边饮水,一边干嚼。
我国是栽培稻的起源地,早在距今七千年前,长江下游地区已出现了发达的稻作文化。《周礼·职方氏》辨天下之财用,周知其利害,“扬州宜稻”,“荆州宜稻”。《货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这些材料说明我国南方自古产稻,种稻是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农业的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时代北方产稻地区比现在为广。《史记》记载,大禹治水后,在北方发展水稻生产。“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记述的就是伯益受命向“众庶”(百姓)发放稻种的事。卑是指地势低下,益是虞官。根据考古发掘,我国“由野生稻向栽培稻进化的古栽培稻,时间距今约一万年”。在距今四千多年的伯益时代种植水稻,不仅可能,而且栽培技术一定会有长足进步。应该说,伯益是这一时代水稻种植的积极推广者。在这种情况下,仍有普通百姓食不果腹,伯益就“调有余相结,以均诸侯”,将征集到的粮食以及捕获到的猎物施舍给他们。
作为南方主粮的水稻,虽然早在商周时期的黄河流域已有种植,但面积有限,产量也不高,在粮食作物中的比重很小,但稻的地位却最高,被称为“嘉谷”,一直到春秋时期还是珍贵的食物,《论语·阳货》说:“食乎稻,衣乎锦,于汝安乎?”可见只有上层贵族才能食用稻米,其种植自然不广。
一直到汉代,稻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也是比较高的,人们称稻为“难得之食”,“稻粱五味,所以养口也”,普通百姓只能“菽饭藿羹”。正是由于其珍贵,所以才被郑重地用于祭祀活动中。《礼书》记载:
大飨上玄尊,俎上腥鱼,先大羹,贵食饮之本也。大飨上玄尊而用薄酒,食先黍稷而饭稻粱,祭哜先大羹而饱庶羞,贵本而亲用也。
与北方情况不同的是,秦汉时期,我国传统的“南稻北粟”的格局已经形成,水稻是南方的主粮。
大豆古称菽,《诗经》中就有:“中原有菽,庶民采之”的记载;西晋杜预对菽字注释:“菽,大豆也”;秦汉以后就以豆字代替菽字了。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也是最早驯化和种植大豆的国家,栽培历史至少已有四千余年。据《诗经》和《周本纪》等记载大豆已是周时重要的粮食作物。
《周本纪》记载周先祖弃善农,在帝舜时任稷官:
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
周先祖弃因此还被尊为农神,受到祭祀。
在先秦时期,“菽”是重要的粮食,常为戍边的军队的口粮,至秦代也是如此。《秦始皇本纪》:
四月,二世还至咸阳,……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尽取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
这里“菽粟刍藁(音gǎo)”,“菽”是大豆,“刍藁”饲养牲畜的干草。“菽粟刍藁”指粮食和饲料。
在大豆的利用方面,汉代以前,大豆主要是作为粮食。汉代开始用大豆制成副食的记载逐渐增多。豆制品主要有豆豉、酱、醋。《货殖列传》已指出当时通都大邑中已有经营豆豉千石以上的商人,其富可“比千乘之家”,说明以大豆制成的盐豉已是普遍的食品。
从先秦时期我国就有了“六畜”的说法。“六畜”包括马、牛、羊、豕、犬、鸡。“六畜”之中除了马以外,其余五种再加上鱼,就构成了我国古代肉食的主要部分。春秋战国时期的畜牧业相当发达,农民们“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3]牛马主要作为农耕和交通的动力,肉食主要靠猪、羊、鸡、狗等小牲畜。汉代以前,经常吃得上肉的仅为少数上层统治者,对普通人而言,吃肉是不容易的,所以《孟子·梁惠王上》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可以食肉也。”可见食肉之不易,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两汉时期,家畜饲养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已能为人们提供较多的肉食,故《盐铁论》说:“古者庶人粝食藜藿,非乡饮酒、膢腊、祭祀无酒肉。故诸侯无故不杀牛羊,士大夫无故不杀犬豕。今闾巷悬伯,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4]在谈到当时祭祀活动的普遍时指出,富人“椎牛击鼓”,中等人家“屠羊杀狗”,贫苦人也要“鸡豕五芳”。而市场上更是“熟食遍列,殽设成市”。看来汉代肉食是增加而不是减少,“食蔬粝、煮荤茹,膢腊而后见肉審”者有,但决不是普遍的。
“六畜”中以牛、羊、猪最为重要。古人所谓的三牲,就是用以祭祀的牛、羊、猪。祭祀或飨宴时三牲齐备叫太牢,只有牛羊叫少牢,太牢是最隆重的礼。《礼记·王制》:“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
牛是“六畜”之一。上古时期牛主要用于食用和祭祀。春秋中后期,铁犁、牛耕出现,牛被用作耕畜,其肉食作用下降。秦汉时期,牛的饲养和数量有显著增长。《货殖列传》中,不少人家有“牛蹄角千”(合166头),富比“千户侯”,养牛规模比周代有大幅度增加。西汉初年班壹在楼烦(山西北部)“致马牛羊数千群”,而桥姚“已致马千匹,牛倍之”。西汉末年,马援在北地“因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贫家养牛也是有记载的,如“鲁朱家,先从贫贱始,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小牛)牛”。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并非只有富裕农家才养牛的。
《左传·禧公三十三年》载有一个著名的“弦高犒师救国”的故事,秦师袭郑,郑国商人弦高路遇秦师,以“牛十二犒师”,秦师大惊,以为偷袭已经暴露,于是撤回军队。在这个故事中,几万人的军队只送12头牛,用现在的观点看,过于稀少。但从当时“秦师大惊”的情况看,牛是很珍贵的。又如《范睢列传》:“齐襄王闻睢辩口,乃使人赐睢金十斤及牛酒。”以牛送礼,范睢虽然没敢接受,但是也因此而被怀疑出卖了情报而差点送了命,可见“牛”在当时属贵重的礼,引人注意。
汉代统治者对牛采取了严格保护的措施,更是禁止随意宰杀耕牛。所谓“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汉代时期牛的价格也是较高的,在《九章算术》里载,一头牛的价格在一千八百钱左右。因此,只有王公贵族和豪富之家才有条件宰牛食用。普通百姓只有在国家发生重大事件时,皇帝“赐民百户牛酒”才有可能吃到牛肉。据《史记》记载:“(魏尚)私养钱,五日一椎牛,享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将军魏尚抵御匈奴时,五天杀一头牛给军士吃,军士无不振奋,一一为他卖命,以致“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这说明牛在古代是肉食上品,具有极大的等级认可意义。宾客军吏舍人五天吃一顿牛肉就为魏尚效命,边塞得以保全,也足见牛的“力量”之大。
公元前180年,刘恒登上皇帝宝座,即为汉文帝。汉文帝首先办了四件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以示皇恩浩荡。《孝文本纪》记载的很清楚:“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
对其中所赐的“牛酒”,《史记·索隐》曰:“《封禅书》云‘百户牛一头,酒十石’”。《汉书》颜师古是这么解释的:“率百户共得牛若干头,酒若干石,无定数也。”“牛酒”不仅味美,而且名头也大。在这种习俗里,“牛酒”规格很高,喝这种酒的意义往往超过了喝酒本身,接受这种馈赠的人,在潜意识里会认为是一种荣耀。
在《史记》中,有大量赏赐牛酒的事例:魏昭王派须贾、范雎出使齐国,齐襄王慕范之辩才而赐其金十斤和牛酒,只是想不到虽范不受但须贾怒以为范出卖国家机密,使魏相国对其百般折磨而致其出走秦国。汉文帝巡行太原时,“举功行赏,诸民里赐牛酒。”以里为单位赐所有民众牛和酒,改元为后元元年时又下令天下民众大举聚会饮酒,“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汉景帝后二年正月一日三次地震,又要攻打匈奴,下令许民众宴饮五日。汉武帝封禅后于明堂之上制诏御史:“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公孙弘病,上书天子希望归还侯位退休回家,天子赐其“牛酒杂帛”,以示恩宠。司马相如被天子委以重任,其岳父卓王孙和乡亲父老亲自登门“献牛酒以交欢”。
猪在古代名称很多,最常见有彘、豕、豚。秦汉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养猪业也随之发展。《齐民要术·养猪》篇说:“猪性甚便水生之草,杷耧水藻等令近岸,猪则食之,皆肥。”先秦时代黄河中下游曾是薮泽沮洳遍布之地,入汉以来自然景观变化较大,大型薮泽见于记载者不多,但其残存者仍足供人刍牧。文献中常见汉代牧猪的记载不少,牧猪亦多在“泽中”或“海边”。如汉代之公孙弘,发迹时就曾“牧豕海上”。这里的“海上”似应为海边水泽地。《货殖列传》在谈养猪业时,指出当时“泽中千足彘”,“千足彘”乃250头,以当时生产力看,已是很大规模了,“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可见西汉前期已出现了大规模的养猪专业户,并借此发家致富。猪产品的消耗量十分惊人,像“通邑大都”一年便“屠牛羊彘千皮”。
当时养猪业的兴旺,“相彘”成为一种职业,有人还以此扬名。《日者列传》载有名“长孺”之人,其能以“相彘”立名。兴旺的养猪业虽然波及了全国,但主要集中在北方。《货殖列传》记载“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这些地方乃养猪业最发达的地方。
秦汉时期猪肉的食用是普遍的现象,《项羽本纪》“鸿门宴”一节中,当樊哙闯入宴会现场时: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啗之。
“生彘肩”何意?有多种解释:“生”为“全”字之误;“生”为“未煮的”,即生熟的“生”等等,实际上,理解为“没有调制的猪腿”或“白水猪腿”更合适。
古人先把食物在鼎中煮熟,然后再放在一个容器中加调料。就好比我们现在吃火锅。而且古代宴会是严格的分餐制。即一人一桌、一套餐具。樊哙突然闯入,不可能给他现配一套餐具。所以只好命令给他一个刚刚煮好的猪腿。由于没有餐具,他也没法添加调料,只好放在盾牌上,拔剑切而食之。
羊是食草动物,生存能力很强,故在地广人稀的中国古代,养羊业比较发达。《周礼·地官·牧人》即有“掌牧六牲而阜藩其物”职责的官员——牧人的设置。《诗经·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耳湿湿。”诗是写奴隶主牛羊成群的富足,却透露出当时牛羊养殖业的规模。从汉代起,养羊业进入了大发展时期。《货殖列传》谈到养殖业领域中的商品生产时,说当时许多人家拥有“千足羊”(250只),富比千户侯。汉武帝反击匈奴胜利后,匈奴的马牛羊络绎入塞,以及“地广人稀,水草宜畜牧”的河西归入西汉版图,使养羊业迅速发展。
汉代羊的主要产区,除了北方草原和河西少数民族区,多在内地的华北地区。《货殖列传》所言:“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龙门,在今陕西韩城与山西河津之间;碣石,在今河北秦皇岛附近。《货殖列传》称天水、陇西、北地、上郡,“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关陇地区成为汉代羊肉、牛肉的主要供应地。《平准书》中记载:“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为事。亲死,式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予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卜式与弟分家只取羊百余只,入山畜养十余年,得羊千余,以畜牧致富。难能可贵的是,他致富不忘朝廷,以家财资助贫民,受到汉武帝的赏识。武帝向他询问养羊的道理,他回答说:“非独羊也,治民亦犹是矣。以时起居,恶者辄斥去,毋令败群。”卜式将养羊的一套理论移植于政治,以小喻大,眼光长远,不必深论;能从牧羊中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经验,不正说明汉代羊养殖业的发达吗?
除了专门养羊或兼养羊的大牧主外,一般人家亦多饲羊,不独富者为然,只不过富者雇人代牧,贫者则须自牧而已。例如项羽“从民所望”拥立楚怀王,楚怀王孙心就曾在民间“为人牧羊”;西汉卫青、王尊、路舒温等少时都曾牧羊;据《史记》记载,卫媪在平阳公主家做女仆,同在平阳侯家中做事的县吏郑季私通,生了卫青。后来卫青被送到亲生父亲郑季的家里。“青为侯家人,少时归其父,其父使牧羊。”但郑季的夫人根本看不起卫青这个私生子,让他到山上放羊,受尽奴役。
《史记》中多处有“羊酒”的记载。如《韩信卢绾列传》记载:
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
这里“羊酒”连称,是分指羊和酒呢,还是羊肉所酿造的酒呢?河北望都东汉墓中的壁画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这幅壁画左方绘着一只酒壶,右边绘着一只肥羊,而中间写有“羊酒”二字,这就让我们明白了汉代的羊酒,原来正是指的羊与酒。羊酒,即羊和酒,羊肉美酒是为食中上品,当然到后来羊酒的意义有了引申以“羊酒”来表示所赠食品的贵重。《韩信卢绾列传》一例中,以羊和酒相贺,既是“里中”习惯,也符合刘、卢两家当时的地位和身份。
羊肉是古代人们饮食生活中重要的部分。据记载,刘邦率兵入关时,约法三章,“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诸城市相州镇凉台村出土汉孙琮墓画像石刻《庖厨图》,《庖厨图》刻有宰牲、炊爨、酿造等图像。宰牲有捅羊、杀猪、宰鸡等;饮爨有劈柴、烧火、掌勺等;庖厨用羊肉烹制食物的图景可以看作汉代人食用羊肉的风俗画。据《货殖列传》所载,秦代都城咸阳即设有酱肉店、干肉店,其中被视为“简微耳”的浊氏因售卖“胃脯”而车马成行。“胃脯”为何?《索隐》引晋灼云:“太官常以十月作沸汤燖羊胃,以末椒姜粉之讫,暴使燥,则谓之脯,故易售而致富”。也就是拿滚水把羊胃烫熟,再用花椒、姜粉腌渍,然后晒干,味美易售。卖羊肉胃脯的浊氏,家累千金,出入连骑,富比王侯。
秦汉时期,狗肉是人们的重要肉食来源。汉代画像砖石的庖厨图中多出现屠狗的场面,中国农业博物馆编的《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收录了包含屠宰内容的庖厨图10幅,其中7幅描绘了屠狗的场面[5]。当时还出现了专门以屠宰狗为职业的屠夫,如战国时期的聂政:“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又载“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跟随刘邦起义的樊哙,秦汉之际在沛县(今江苏沛县)“以屠狗为事”。可见当时食狗肉之风的兴盛,因此各地汉墓中经常有陶狗出土,也可作为旁证的实物。屠狗一业也因藏龙卧虎而大大扬名,在民间广泛流传着“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英雄每多屠狗辈,侠女从来出风尘”的俗语。
与此同时,人们积累了大量关于食狗肉宜忌的知识,《扁鹊仓公列传》的《正义》引《龙鱼河图》云:“犬狗鱼鸟不熟食之,成瘕痛。”可是到了唐代却好像以吃狗肉为奇事,因为颜师古在《汉书·樊哙传·注》曰:“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需要作一番解释才能让当时的读者明白。
至于六畜中的鸡,由于繁殖迅速,价值不高,味又美,摄食的普遍性就更不用说了。六畜中的马,人们喂养马匹为的是让它们为人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在驾车策骑上充分表现出自身特有的迅猛、耐力和稳当,而不是为了它的肉和奶,更因代价过高而无法将之作为食物之源来豢养。所以马应该是最为少食的肉畜,一般只在战场粮食用尽和特别的祭祀时食用,究其原因,一是因为马匹生养不易,二是与人关系亲密,三是肉味不甚甘美。马肉在中国更非普通寻常的肉食,因之罕贵,《史记》中关于吃马的记载都十分奇特:
初,缪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吏逐得,欲法之。缪公曰:“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乃皆赐酒而赦之。三百人者闻秦击晋,皆求从,从而见缪公窘,亦皆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
秦缪公曾被岐下三百野人抓住吃掉走失的好马,却以德报怨,还赐酒调养他们的身体,待到兵败秦晋之战时,这三百人英勇作战,活捉了晋惠公。
汉武帝杀了方术之士文成将军,后对其师兄弟栾大托词说是误吃马肝不幸中毒而死的;邹阳在狱中上书梁孝王时,举燕王按剑怒叱中伤宰相苏秦的人,更特意宰杀心爱的骏马赐肉予苏秦以安其心的例子,以证君臣相知深厚可御谣言之惑;齐国淳于司马在王家进食马肝甚饱后又快跑,以致上吐下泻数十次,幸得淳于意医诊而愈;汉景帝认为“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在乐官优孟的进谏下,楚庄王取消了为其死的爱马厚葬的原计划,把马交给主管宫中膳食的太官完事。
此外,在秦汉时期,鸭、鹅与鸡已成为三大家禽。据《西京杂记》记载:“高帝既作新丰衢巷……放犬羊鸡鸭于通途,亦竟识其家。”各地汉墓中也经常出土陶鸡、陶鸭和陶鹅,也反映了当时家禽饲养的盛况。
中国河流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曲折,拥用丰富的渔业资源。秦汉时期,养鱼业已经很发达。《货殖列传》记载:“水居千石鱼陂……亦可比千乘之家。”张守节“正义”曰:“言陂泽养鱼,一岁收得千石鱼卖也。”可见养鱼规模之大和收入之可观。《货殖列传》说山东“多鱼、盐”,濒临渤海的燕地有“渔盐枣栗之饶”。渔业已与马、牛、羊、彘等养殖业相提并论。又如《滑稽列传》记载:“建章宫后閤重栎中有物出焉,其状似麋。以闻,武帝往临视之。问左右群臣习事通经术者,莫能知。诏东方朔视之。朔曰:‘臣知之,愿赐美酒粱饭大飱臣,臣乃言。’诏曰:‘可。’已又曰:‘某所有公田鱼池蒲苇数顷,陛下以赐臣,臣朔乃言。’诏曰:‘可。’于是朔乃肯言。”东方朔在汉武帝答应自己的条件:赏赐某地有公田、鱼池和苇塘好几顷后,才解释出现的“怪物”的来历和寓意。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养鱼很普遍。
鱼在人们的饮食生活中占居重要地位。据记载,鲁国丞相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却拒绝了别人送上门的“鱼”,公仪休因嗜鱼而“拒鱼”成为廉洁奉公的典型。《刺客列传》记载,专诸感吴公子光知遇之恩,欲谋杀王僚。得知王僚喜吃鱼,专诸特往太湖边学烧鱼之术,练得一手炙鱼的好手艺。在王僚赴宴时,“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宴会上的刺杀行动。另一方面,从中可以看出,食鱼很普遍。此剑名为鱼肠剑,因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以刺杀吴王僚,故称鱼肠剑,是为勇绝之剑。《陈涉世家》陈涉、吴广起事时,为了威服众人,号令天下,“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可以看出,食鱼在当时是平常之事,故而陈涉、吴广借此发端。
蔬菜是人民生活中的主要副食品,自古就有“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的说法。古代文献中很早就有“谷以养民,菜以佐食”的记载。与粮食作物相比,中国古代蔬菜栽培则略显单薄,虽然在《国语·鲁语》中有烈山氏之子柱“能殖百谷百蔬”的传说,但至西周,当时食用的蔬菜仅有二十多种,见于文献记载的人工栽培蔬菜大致只有韭、芸、瓜、瓠、葑等几种。秦汉之时,人们通过栽培和向自然野生索取获得蔬菜,有葵、韭、葱、苏、蒜、芸等十几种;张骞出使西域“凿空”也带回来不少西域水果蔬菜,有葡萄、石榴、芹菜、胡蒜、芝麻等,大大丰富人们的生活。战国及秦汉时期,我国人民食用的主要蔬菜有五种:葵、韭、藿、薤、葱,有“五菜”之称。
早在商周时代,已经有了用以种植的菜圃。《论语》载,人们向孔子请教种菜的知识,孔子说,“吾不如老圃”,即可证明。据考证,西周时,宫庭有专门管种菜的机构,专职官人称“场师”,由此可见种植蔬菜的技术情况和规模。汉代,蔬菜种植已出现了商品性生产。据《史记》记载:“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候等。”可见种菜亦能发财,千畦姜韭收入之大,能与千户侯的收入相等,从而刺激菜农大量生产。
《张仪列传》中张仪游说韩王时说到:“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菽而麦,民之食大抵饭菽藿羹”,“藿”指豆叶。《广雅·释草》中说得很明确:“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藿食即是以豆叶为食物,指吃的东西很粗劣。古代常以“藿食者”指平民,而以“肉食者”指贵族。
从《诗经》先秦文献记载看,我国的果树栽培至少已有四千年的悠久历史。《诗经》、《礼记》等先秦文献中记载的水果如桃、杏、李、枣、栗、梨、柿、梅、柑、橘、柚……等等,在春秋战国秦汉时期仍是主要果树,其中尤以桃、李、梅、杏、枣五种水果最受人们重视。在《礼记》中被列为祭祀供品中的“五果”。始见于秦汉文献记载的有葡萄、安石榴、胡桃、卢桔(枇杷)、杨梅、离枝(荔枝)、龙眼、槟榔、橄榄等,其中前三种是从西域引进中原的。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不同,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如安邑之枣,燕、秦之栗、真定之梨,岭南之荔枝,蜀、汉、江陵之橘,并且进行大面积种植,《货殖列传》记载:“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可知西汉中期已经形成一批专业化商品生产的大规模果园,收益相当可观。
枣是水果,还是粮食。早在两千多年前,枣已被作为重要的木本粮食和重要蔬果。据《战国策·燕策》载,苏秦曾对燕文侯说:“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由田作,枣栗之实,足食于民矣”。《苏秦列传》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北有枣栗之利”即指河北盛产枣。可知当时的枣,已是有战略意义的重要物资。
有研究表明,西汉司马相如《上林赋》中提到“上林苑”御花园中的李树就有15个品种:紫李、绿李、朱李、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车下李、含枝李、金枝李、颜渊李、羌李、燕李、蛮李、猴李等,说明西汉时期在果树栽培技术上卓有成就[6]。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中,子虚先生极力铺排楚国之广大丰饶,描绘云梦美景:
其高燥则生葴菥苞荔,薛莎青薠。其卑湿则生藏莨蒹葭,东蔷雕胡,莲藕觚芦、庵闾轩芋,众物居之,不可胜图。其西则有涌泉清池,激水推移;外发芙蓉菱华,内隐钜石白沙。其中则有神龟蛟鼍,瑇瑁鳖鼋。其北则有阴林巨树,楩枏豫章,桂椒木兰,蘖离朱杨,樝梸梬栗,橘柚芬芳;其上则有赤猿蠷蝚,鹓雏孔鸾,腾远射干。其下则有白虎玄豹,蟃蜒貙犴,兕象野犀,穷奇獌狿。
其中涉及的果树就有:山梨树、山楂树、黑枣树、桔树、柚子树等,涉及到蔬菜菖蒲、莲花、荷藕、葫芦等。
樱桃素来“先百果而熟”,有“春果第一枝”的美称。樱桃在古代是宗庙的祭品之一。《吕氏春秋·仲夏纪》云:“是月也,天子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高诱注曰:含桃“是月而熟,故进之”。《史记》也有用樱桃祭祀的记载:“孝惠帝曾春游离宫,叔孙生曰:‘古者有春尝果,方今樱桃孰,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上乃许之。诸果献由此兴。”自汉惠帝以后,献果宗庙遂为朝廷常礼,而樱桃在祭品中不可或缺,至唐犹然。唐李绰《秦中岁时记》曰:“四月一日,内园进樱桃,荐寝庙。荐讫,颁赐各有差。”《旧唐书·后妃传》载:文宗大和中,“有司尝献新苽、樱桃,命献陵寝宗庙之后,中使分送三宫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