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深圳市宝安区实验学校 林胜洲
周四下午,我正在改作业,三个小学生进入到办公室。其中的一个小男孩问我,能不能给他签个名。我问什么缘故?两个陪同来的小女孩告诉我,小男孩课堂上讲话5次,被老师惩罚,要求找20个老师签名。如果以后再犯,惩罚翻倍,需要找40个老师签名,而且不会有同学陪同。
我看了一下,前面几个签名都是教辅或者后勤人员,估计没有问清楚原因就随意签了名。我想,这是个教育的好时机,于是我借机小小地“为难”了一下男孩,对他说:“我不认识你,也不清楚你的表现,所以,我不能给你担保。签名是很慎重、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我给你签了名,就是给你做担保,相信你会改正错误。万一你管不住自己,又犯了同样的错误,那就等于我许下的承诺做不到,会很丢脸的。”小男孩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好。估计是第一次遇到签名这么“不顺利”,小男孩急得满头大汗,我看时机成熟,就问他:“你能保证以后上课都认真听讲不再讲话、不做小动作吗?”他郑重地点点头:“可以!”我说:“那好,我相信你一次,希望你不要辜负老师的期望。另外,我记下你的名字,你是五年级6班的邓*,班主任是曾**老师,我会时不时地向她了解你的课堂表现。如果你还是上课讲话,犯同样的错误,我就会要求撤回自己的签名。”小男孩说:“好!”然后高兴地走了。
我不禁在心里为曾老师艺术的惩罚方式猛力点赞!太妙了!让犯错误的孩子找20个老师签名,就是要他去做20次情况说明,进行20次反思,做20次承诺,接受20个老师的教育和监督,相信再顽劣的孩子都会受到深刻的教育,轻易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这对孩子也是一种交际、表达能力的有效锻炼,可谓一举多得。
“惩罚”是教育的一部分,没有“惩罚”是不完整的。然而,近些年,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大行其道,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个别教师教育失当引发社会、家长的口诛笔伐,甚至丢掉饭碗的事例使很多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谈“罚”惊心、谈“罚”变色。面对犯错的学生不敢惩罚,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扣上“体罚”“变相体罚”的帽子,只能一味地找“亮点”和“闪光点”,寄希望于通过“表扬”“激励”“赞赏”来强化学生积极、正面的表现,掩盖错误。殊不知,过度的表扬、夸奖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心理发展都是不利的。
惩罚在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教师教育、培养的是生活在未来的人,有责任帮助学生学习如何面对包括惩罚在内的社会基本规范和执行原则,引导年轻一代创建更加进步和健康的社会规范和道德价值取向。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不仅不可能远离惩罚,而且应将其作为基本的教育内容之一有效地加以利用。
教师在不违背职业道德和操守的情况下,恰当而又合理地运用“惩罚”教育,不但能提升自己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效率,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教育教学环境,而且还能纠正学生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培养出一个个健康向上的个体。
首先,适当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身心发展。当学生的言行和举止影响、危害到他人、集体、社会的利益时,老师对具体的错误给予一定的批评和惩罚是非常有必要的。批评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指出错误在那里,注意改正;惩罚则让学生明白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时机、方式恰当的惩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党的十九大明确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重塑学生健康的人格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在必要时,采取一定的、不过激的手段对学生进行“惩罚”,让学生明白: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应该是相对的,当你侵害别人的自由时,就要以限制你的自由作为惩罚条件,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后,“惩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以尊重学生为前提。学生是社会的人,现实的人,犯错误是正常的。大量的事实表明认识自己错误的人,都会有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的心理准备。只要惩罚公平、合理、适度,学生是能够也愿意接受,同时也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如果教育者对学生所犯错误坐视不管,或轻描淡写,或隔靴瘙痒,一方面会纵容学生的敌对心理,放纵自己的错误行为,失去明辨是非的能力。另一方面会淡化教育者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惩罚教育时,要注意时机、环境和学生的心理、性格,另外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其不良行为举止的动机及其后果的性质,有的放矢,符合需要,切中要害,给以相应而又适当的惩罚,启发和触动学生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