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熙杰
安徽大学历史系,合肥,230039
桐城派是清代文学史上影响最大、流传时间最长的文学流派,对清代政治、文化都有一定的影响。学术界对桐城派文学的作家作品、理论思想已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而有关桐城派名家笔下的女性形象的研究却相对缺乏。现有的桐城派女性形象研究主要着眼于桐城的名媛才女,如:王达敏对桐城才媛在桐城派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论述[1];周成强讲述了明清桐城望族中女性作家的文学成就[2];陶运宗分析了桐城歌谣中的女性形象[3]等。相比而言,上述文献中对普通女性的生存状况提及的较少。本文试图通过对桐城派部分名家笔下关于女性描写的解读,探究桐城派名家笔下的女性形象,了解时代背景下女性的生存、生活状况。
桐城派作家留下来的文献作品很多,通读相关名家的文集可以发现,其中均有一定篇幅涉及到女性。方苞、刘大櫆、姚鼐、管同等人都曾为女性写传,“有女教而后有妻道,有妻道而后有母仪,有母仪而后有贤子孙,人才之盛,治化之原,实由于此。可不重与?可不慎与?”[4]210由此可见,桐城派作家对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角色与地位非常重视。然而由于他们接受正统的儒家教育,尊奉程朱理学,加上他们当时身处的时代环境,所以他们赞颂的都是封建传统女性的道德观。
明清以来,程朱理学对妇女贞节影响日益加深,为坚守节操而死的女性在当时都被视为女性三从四德的楷模。桐城派历来尊崇程朱理学,自然也主张颂扬女性的贞洁观念,大力提倡女性名节。“桐城旧为人文之地,冠盖接出,而节烈尤众”[5]547。乾隆五十八年,烈女、节孝二祠所祀有1 400余人;道光十三年,祠内又两次立石碑,祀1 371人,合烈女、节孝二祠,通祀2 774人。姚莹感慨:“吾桐一邑耳,而贞节之女若妇。宋代以前不过数人,明后及今乃如此。”[6]可见当时社会风气崇尚守节死义,贞节成为衡量女性道德水准的最高要求。
管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颍上医者张统万的孙女张氏于年少时许配给同县的马氏,然而未及出嫁,马氏便因病去世。张氏听说了此事,悲痛欲绝,决意赴死。是时张统万外出未归,张氏的父母知道她心意已决,便哭着说:“若死节,为两家光,吾今不若夺也,曷姑少食以待若祖之至乎!”[7]305张氏不得已,才勉强喝下一杯水。等到张统万归家,乃死。张氏自听闻消息,绝食20余日,时年17岁。明代归有光曾著《贞女论》一文,认为“女嫁而后夫妇之道成,未嫁而欲死其夫,或终不改适,非先王之礼也”,反对女子未嫁守节的行为。刘大櫆却认为“其说既美矣,然今之时,与古之时异,且人各有其性情”[8] 175。管同则提出“女之适人,犹臣之事君,士之交友也”[4] 305。方宗诚更是批判这是“为害名教之诐辞”,他认为,“夫死,女不愿一身而再许人,或为之守,或为之死,是正重廉耻之防,守礼而笃者也”,他将女子不更二夫与臣子不事二主相提并论,将其并称为天地大义。
如果名节受到侮辱,很多女子便会不惜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方宗诚在《曹烈女传》中记载:无为州有一僧人与妇人私通,被一个孩子撞见,为免泄露丑事,便将孩子杀而埋之。后事发,僧人念在自己身为死囚,便攀诬30余人。被诬的女子都以泪洗面,惊惧度日,唯有曹氏请求与僧人当面对质,并当场验身,以证清白,州牧始知僧人所说的话都是诬陷之言。曹氏回家后,叹曰:“吾所以腼颜至公庭者,非惟自表暴也。盖欲全三十余人之名节而救其死耳。今事既明,吾废人也。何必长存天地间?”[9]随后自尽。在当时的女性看来,名节高于生命,当名节受到玷污时,惟有一死才可证明自己的清白。
桐城派名家笔下的女性,不仅重视个人名节,也同样不失家国大义。战乱之际,女性难以反抗,有贞节和人格受辱的可能,因此在面临投降苟活还是自尽守义的抉择之时,很多女性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赴死。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军与清军在江南地区多次交战,安徽作为主要战场,交战惨烈,其中女性遇难、殉节而死者更是不计其数。黄州知府金云门有一女,幼时聪慧,能文能诗,颇有英气。金云门曾经以“吟风弄月”让他的儿孙属对,金氏在旁道:“立地顶天。”金云门不禁叹息:“惜哉!女子也。”时值太平军围攻长沙,金氏和母亲正寓居在此。在当时人们的正统观念里,太平军被视为“贼”。长沙城被攻下后,金氏悲愤不已,说道:“吾第与贼一面即辱矣!”又指着家中幼子对其叔父说:“保此血脉者,叔父之责。吾随吾姊奉母于地下耳。”[10]随后为母亲、姐姐整理冠服,三人皆从容自缢。诸如此类烈女的事迹还有很多,桐城被太平军攻下时,有妇女为了不受侮辱,便投水自尽,前后约有数百人。后妇女被集中收入女馆,为防止她们自杀,锥、刀等尖锐利器都被收走,有妇女便取铁炉盖锯自己的脖子,鲜血淋漓而下,别的妇女见状,便互相锯之。也有妇女想要自尽却空无一物,于是撕裂衣服拧成绳子,互相绞死。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震惊惨烈。对此,桐城派名家们深表惋惜,纷纷记载烈女们的义烈之举。
传统儒家观念认为百善孝为先,孝道是极为看重的一个因素,人们普遍认为“求忠臣者,必于孝子之门。夫求顺妇者,固亦必于孝女之门而已”[7] 313。女性不仅自幼学习孝道,还要以实际行动尽孝,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以血为引、割肉疗疾的行为并不罕见,有时甚至会为父母而不惜性命。
歙县吴氏女,未嫁而夫亡。讣告传来,便想要以身相殉。父母哭着对她说:“尔欲往事尔姑乎?尔生不识夫壻何如人,遽欲从之如此;父母辛勤养育十余年,反弃之不顾耶?”吴氏这才幡然悔悟,叹道:“儿今誓养父母,老死闺中矣。”于是断绝了以死殉节的念头,终身侍奉父母。她的母亲生病,梳洗、饮食、溲便都亲自动手,不假手他人,亦从不嫌累。后来其父母相继去世,吴氏几次自尽都没有成功,于是便终身不饮酒、不食肉、不言、不笑。刘大櫆称赞其“终身致孝养其亲,百世之下闻其风,犹将遽生其礼义之心,慷慨歔欷,欲泣而不能自禁,况于身亲见之哉!”[5]175
据姚莹的《来孝女传》中记载,孝女来氏与父亲乘舟出行,行船途中遇到风浪,父亲不小心掉入河中。河面波涛汹涌,船上的人都相顾失色。来氏此时得了风寒正在卧床休息,闻听此事惊得面无人色,立马跳入水中,追了数里,恰好遇到一艘渔舟,来氏在水中大声呼救,其父被救起,而来氏被急流冲走,追了很远才将其救上岸。其父没有大碍,而来氏病情恶化不治,年仅十四岁。姚莹评价道:“嗟乎!来女之行也,与曹娥争烈矣。世有以殉身为愚孝者,观于来女可爽然也。”[11]404
怀宁彭氏女自幼嗜读诗书,对古今孝义节烈之事称赞不已。在母亲去世后,彭氏发誓要随侍地下,以报母亲之恩。但又怕太突然会让父亲经受不住打击,于是照常起居饮食。过了百日,彭氏晨起沐浴,脱去发簪耳环,去往开福寺母亲的墓地。她托言礼佛,拾级而上,令他人不得出入。随后分别向母亲的墓地和家中方向泣拜,哭号着“我母”,跃下台阶,晕死过去。待到其父闻讯赶来,已经气绝身亡。人们在她的衣袖中发现遗书,都是与弟妹的诀别之词,交待将自己葬于母亲墓边,并且请其父不要过度伤心。方宗诚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可为天下后世法,而实有可以兴起人孝义之心,且可因以感愧人不孝不义之行者”[12] 517。这样殉母的行为在当今看来是荒诞的,而对当时的女性来说却是忠于孝道的一种方式。
女子在嫁入夫家后,孝道也是衡量其品行的重要标准,不仅要“内夫家而外父母家”,而且当“亲老家困,嗣续无人,外乏姻戚之援,内鲜家人之奉”之时,还要“以女道而兼子职矣”[5] 547。
管同好友陈宝田的父亲去世后,他的母亲悲痛欲绝,想要以身相殉。其妻王淑卿每日跪在母亲面前,边哭边劝,母亲感念她的诚心,才再次进食。陈宝田父亲的骤然离世,导致家中失去顶梁柱,日常生活难以为继,夫妻二人时常相对而泣。淑卿回到娘家,哭着对父亲陈情,其父亦十分感动,便时常资助陈宝田一家。每年冬天,淑卿都为婆婆缝制裘衣,而自己连一件棉衣也没有。冷了就在腰上缠上带子,再冷些则再缠带子,数九寒天,腰上层层缠上数条带子,还强撑着说不冷。她的母亲为她做的棉衣,则悉数送给婆婆御寒。后来此事被她的母亲闻知,淑卿哭道:“儿极知负母恩。然母所欲安者,儿身与儿心也,儿不如是,身虽燠,心不宁矣,奈何!”对此,管同钦佩赞许,认为“妇人内夫家、外父母家,其势宜然,其用心亦良苦矣”[13]。
钱塘江氏女,自幼许配顾氏。然未嫁而夫亡,但江氏仍坚持过门。父母怜其幼小,且远隔千余里,不忍其去。而江氏见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害怕伤着父母的心,于是决定暂且留下侍奉父母。然而江氏虽身在父母之侧,但却一直想要回到顾家,尽自己作为媳妇的责任。十七年后,江氏欲归顾家,顾氏以贫乏为辞。江氏道:“维贫何害?吾所求者,屋一间,饭一盂,死则一棺抔土而已。”又过了五年,顾氏复以救死不瞻、无家可归为辞。江氏道:“予不幸值顾氏门祚之衰,幼叔零丁穷窭,抚遗孤、延先祀,予之责也。即力有不逮,尽瘁而死,亦可见翁姑于地下也。”顾家遂允。不日,顾家带着凤冠霞帔来迎接江氏,江氏道:“吾舅已亡,吾姑服未阕,何吉可从?”[8] 174于是身着素服前往顾家。旁观者都唏嘘不已,纷纷称赞其知礼有孝道。
贤妻良母向来是史家、文学家赞颂的重点,桐城派名家们也不例外。他们认为“夫妇人以夫为天,终身之事以之,无夫是无天也”[14]336,但他们虽宣扬夫道,亦赞扬女性的为妇之道,认为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首先,他们认为女性操持家务是她们的基本职责。姚莹的弟媳方孺人无疑是值得称道的。方孺人是其族弟方绪周的妻子,性情柔顺,女工精湛,经理家政也很有一套方法。她的婆婆以节俭持家,很多仆人暗地里抱怨叫苦,方孺人便用自己的私房钱来补贴他们。家中一位佃农因为交不起租,将被讼至官府,方孺人怜其年岁已大且为家做工多年,主动为其筹钱。其他佃农听闻亦十分感动,于是相互督促,防止此类情况再发生。家中亲戚若有困难,方孺人也都会向丈夫说明,请求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方绪周以县丞在籍候选,方孺人全力支持。每次听说丈夫邀请有贤名的朋友来家做客就十分欣喜,不惜拿出私蓄来招待客人。婆婆御下极严,但方孺人从来都是婉容顺受,甚得婆婆欢心。后来方孺人因病早逝,婆婆极为悲痛,恸哭不止。数年后,每每提及方孺人还会流泪:“安得见吾妇乎?”[14] 379
方苞与朱履安青年时期便交好,他的妻子王氏也是一位持家有道的贤内助。方苞每次去他家做客时,家中都整洁有序,盘匜杯斝也都干干净净,而其家中没有请佣人,都是王氏一手打理家务。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被捕下狱,朱履安会同几名好友日夜商议营救之策,王氏作为妇道人家,虽不能做些什么,但亦与其丈夫同忧。有时候朱履安外出不在家,王氏每次都为客人们准备好饮食,绝不让客人受到怠慢。后来官府严查与方苞往来甚密者,一日县令来到朱家告诉王氏:“履安亦相随入狱矣。”王氏日日忧心,竟惊悸成疾,久久未能痊愈,落下病根。后来王氏早逝,方苞亦十分内疚,叹道:“呜呼!余以昏愚,不能自敬戒以即于罪戾,而累于朋友以至此乎!”[15] 164
其次,女性还要担负起家族和谐的责任,要对其他家庭成员一视同仁。一次,方苞的兄长生病,于是方苞每天早上天不亮就早起煎药,他的妻子蔡氏劝他休息,自己来煎药,但他不愿意,要亲自动手。蔡氏又要从旁相佐,方苞亦制止。最后蔡氏虽回去睡觉,但仍忧心忡忡,辗转反侧,一直到天亮[15] 246。蔡氏去世后,方苞的两个女儿便随其长嫂张氏生活,张氏对她们如同亲生女儿般对待。小女儿不幸得了天花,张氏不惧病情会传染,仍悉心照料。方苞的母亲很是欣慰,说道:“女正危,气息触人不可耐。世母保抱携持,意色不厌,亦人情所难也。”[15] 246
最后,“夫死从死易,而代夫事亲与抚孤成立,以终其夫之志事为尤难”[4] 342,桐城派名家笔下便有很多这样坚强的女性,她们在丈夫早逝的情况下,为了延续香火,一力承担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张淑人,桐城张太傅文端公之六世女孙。生一子慧基,八岁时丈夫便离世。张淑人悲痛不已,想要自尽,然绝食、吞金俱不死。她的公公听闻此事,“谕以鞠孤大义”,张淑人遂“俯默久之,乃不复求死,日饮泣以终其丧”。淑人亲自教子识字读书,“时为子讲说古人徽言挚行,就寝时必引古来孤儿崛起者,涕泣语之”。后其子得官庶吉士,很多人来庆贺,张淑人则提醒道:“世皆荣翰林,然清贵易傲物,当守余先文和公之训,博而习于故,静而达于几,始称词职。”有一年突遇大旱,张淑人担心百姓缺粮挨饿,便拿出自己的私蓄,救济百姓,道:“官不能竭力振民困乏,民安赖此父母官为?”[12] 493正是由于张淑人的言传身教,其子终成一方良吏。
休宁郑牧的母亲陈氏,也是良母的典范。其丈夫早逝,陈氏在操持家务的同时,还对儿子言传身教。郑牧六岁的时候,跟随堂哥们读书,晚上回来对母亲抱怨亲戚对他的嘲讽,陈氏开导道:“人性皆善,惟无良师友以弓警而矢夹之,故任其骄咨,智虑日就昏鄙,惟知一己便利之私,而天所以生我,其责之宜自任者,或昧焉不知所事,终不可以为人。”见到儿子朋友中有年少而自大的人,便教育道:“此其人尔虽旧相识,不得以为友也。”又指着身旁颓败的破墙对郑牧说:“酒薄亟坏,墙薄亟倾。古之人宁敦毋薄,殆为此耳。”[8] 179郑牧听从母亲的教诲,遂以读书善文而闻名一时。刘开对这样的女性评价颇高,他认为“后世妇人所遭之境,有倍不如古人者矣,然其志定不惑,节励弥光,抚孤弱于危疑困苦之时,全厥家于厄穷颠沛之际,至于刀锯水火,九死而莫变,较之人臣托孤寄命、临大节不夺者,其事虽有小大而难则同也。”[11] 547
通过对桐城派部分名家笔下关于女性描写的解读,总结出桐城派名家笔下的女性形象:个人名节是女性最为看中的,一旦声名受辱,那便会不惜一切代价证明自己清白。在出嫁前,应当孝顺父母,出嫁后,则要孝顺公婆,以夫家为重。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不仅要操持家务,与家庭成员和谐相处,还应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由此看出,桐城派名家的女性观沿袭了封建传统的女性观,迎合了封建统治的需要,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尽管很多行为在当今看来是匪夷所思、骇人听闻的,但如果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不难理解这些女性行为的动机与出发点了。